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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工作年终总结

反洗钱工作年终总结

2014年,我营业部按照《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制度规定,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检测分析水平,认真开展行政调查,不断推动反洗钱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现将2014年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进行工作部署

为确保了反洗钱工作得到真正落实,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因地制宜,制定工作落实计划。结合本地情况,制定了适合当地的反洗钱工作计划,加强与当地银行、工商、公安系统等部门的协调沟通,为开展反洗钱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学习培训,有效提高工作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营业部首先从员工培训做起,加强对《反洗钱》、《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从2014年3月至4月,在营业部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反洗钱知识宣传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员工及重点客户讲解反洗钱知识,有效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确保反洗钱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三、加强宣传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一)定点宣传。反洗钱工作宣传期间,营业部在大中户室,散户大厅等定点进行《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宣传和咨询活动。

(二)全面宣传。反洗钱工作宣传期间,营业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图片,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开展《反洗钱法》宣传,增强了股民对反洗钱认识。

四、加强防范措施,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通过制定有效措施,确保了反洗钱报表真实、准确的反映,并及时上报,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一)按规定建立证券业客户识别制度。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客户办理开户时,柜面业务人员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证明文件和资料(如身份证、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职业,机构客户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反洗钱系统新客户识别?户,其中:单位客户?户,个人客户?户。

(二)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纸质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做好客户电子档案建立,保存开户人的信息资料。包括开户自然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开户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信息。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资料及报表。

(三)按规定做好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注。2014年度已经完成2013年1月1日以后开立账户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并把做好新开立账户每日风险等级的划分做为日常开户工作重点。

(四)按规定建立逐级报告几登记备案制度。营业部通过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发现客户有可疑交易情况,记录和分析该可疑交易,并填制《营业部可疑交易分析表》,由客户开发人员、客户服务主管、财务主管、反洗钱指定人员、营业部经理逐级分析进行审查,并进行备案,2014年度反洗钱系统重新识别客户修改客户信息户。

五、加强信息调研,提供信息交流平台

我营业部高度重视反洗钱信息调研工作,调研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新旧法规衔接中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研究了新法规出台后金融机构应如何开展反洗钱工作及反洗钱正向激励与逆向约束机制等问题,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部门。二是每季度编发《反洗钱工作简报》,发挥《反洗钱工作简报》的信息桥梁作用,提供反洗钱信息交流平台,开展反洗钱理论探讨和研究,切实起到引导反洗钱工作的作用。

六、反洗钱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反洗钱意识有待提高。营业部全面上线第三方存管制度后,不再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只负责客户的证券交易、股份管理和清算交收等,也就是说营业部不再接触客户的现金存取业务,客户资金的进出都由银行控制和把关。因此,员工普遍认为即使发生了洗钱行为,也应该由银行负责,只要开户环节做好实名制,客户的资金进出在流程上合法,洗钱分子就无法通过证券公司洗钱,这种意识容易给洗钱者有可乘之机。

(二)信息识别工作有待提高。客户身份信息来源单一,识别信息验证难。营业部主要通过“客户填单、证件核对、临柜询问、资格审查”等人工手段来获取客户简单信息,尤其机构客户尚未与公安、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单位和部门的客户身份信息系统实现联网,客户信息来源单一,只能靠客户提供且无从验证,信息来源单一。

(三)可疑交易征判有待提高。可疑交易判断对客户资金的性质和流向不足是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普通性问题。我营业部反洗钱监控系统,对客户的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监控,但是监控系统只能监控客户的交易量和交易的频率,而无法监控到客户资金的性质和流向等,不利于反洗钱工作的深入调查。

七、反洗钱工作今后的措施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反洗钱宣传工作,加大重点案件协查力度。将《反洗钱法》的宣传作为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基础,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反洗钱相关知识宣传活动,提高部门工作人员对反洗钱的认识。以宣传促认识,营造更加浓厚的反洗钱社会氛围。努力提高主动识别涉嫌洗钱线索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寻找可疑交易线索,加大对重点可疑交易的分析、行政调查和协查的力度,力争在发现涉嫌洗钱的违法犯罪案件上有所突破,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二)强化证券业反洗钱意识,切实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提高警惕,重视反洗钱工作,强化反洗钱管理,切实履行反洗钱职责。鉴于目前证券期货业普遍存在只要客户资金在流程上合法就不会存在洗钱行为的认识误区,应加强宣传,并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使其认识到洗钱犯罪具有多样化、专业化和复杂化的特征,强化证券业反洗钱意识,切实履行反洗钱职责。

(三)建立分工协作组织体系,确保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为满足反洗钱日常工作的需要,营业部反洗钱领导小组要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反洗钱组织体系,配备专职的反洗钱工作岗位或以反洗钱职责为主的兼职反洗钱岗位,同时在主要的业务部门设置反洗钱联络员。反洗钱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应负责收集柜台人员办理的交易信息,并及时进行分析、识别和报告,每月召集反洗钱联络员召开例会,并经常进行不定期的磋商,形成高效的内部信息反馈机制,完善反洗钱组织体系。

(四)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尽力消除洗钱行为带来风险。为预防和监控洗钱活动,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社会和谐,消除洗钱行为带来的潜在风险,要建立落实六项反洗钱内控制度。

一是要建立和实行反洗钱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制度。要按规定建立反洗钱领导小组,按规定明确工作任务和相应责任,定期研究反洗钱工作事宜。

二是要建立和实行反洗钱工作联席会制度。每月要召开一次反洗钱工作联席会,通报情况,查找不足,明确任务,研定措施,到位落实。

三是要建立和实行反洗钱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总结成绩,明确问题,落实整改。

四是要建立和实行反洗钱现场(非现场)检查受理报告制度,特别是对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各被查部门务必在当日报告纪检监察部,报告内容为检查起止时间,内容和区间;检查结束后,必须报告检查结果,特别是发现问题、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五是要建立和实行反洗钱考核评价制度。要按季落实考核,并综合兑现绩效和目标奖励,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办法。

六是要建立和实行反洗钱工作问责制度。各部门都要严格执行反洗钱法规的相关规定,据实问责追究,坚决遏制洗钱风险发生。

(五)坚持“风险为本”原则,加强交易环节有效监测。继续加强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有效监测,做好分析、上报及备案工作,防止和打击非法洗钱活动;坚持风险为本原则,对不同业务类型所面临的洗钱风险进行科学评估,以确保有限的反洗钱工作资源优先投入到高风险业务领域,更好地实现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的目的。要加强信息搜集、加强自我核查、风险评估、现场检查等方面的工作落实,确保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有效监测

(六)加强沟通协调交流,不断提升反洗钱工作技能。依托监管机关能提供的宣传工作、沟通情况、反映问题、交流经验、支持决策等方面的平台,定期召集反洗钱专员讨论研究,实际观摩反洗钱先进单位的防范手段,提高反洗钱专员分析和判断可疑交易的能力,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完善反洗钱软硬件措施,推行完整、规范和真实的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不断完善数据筛选和分析工作,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质量,增强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而促进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