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反洗钱工作总结

反洗钱工作总结

反洗钱工作总结

反洗钱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注重网点员工的反洗钱知识学习,为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做好准备。二是强化网点员工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职责,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三是在此次反洗钱宣传活动中组织网点员工再次认真温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房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文件。

     二、注重宣传,做到了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统一

    (一)将反洗钱宣传标语录入LED电子屏,每天在网点滚动播出,以加深群众反洗钱意识,起到户外宣传的作用;制作反洗钱宣传展板摆放在网点大厅,便于前来办理各项业务的客户观展,起到直观的认识;同时网点在营业厅内、柜台宣传架内放置宣传折页,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宣传,增强了客户对反洗钱的了解。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社会群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使他们认识到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为拓宽反洗钱宣传活动的受众面,城南支行积极开展户外宣传活动。深入商户、走上街头进行反洗钱宣传,重点宣传洗钱的基本特征、公民反洗钱义务、举报洗钱犯罪活动、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等。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活动,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宣传折页,进行反洗钱宣传与答疑,并就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金融知识,提醒大家如何防范金融诈骗进行反洗钱宣传。通过宣传,对提高了群众反洗钱意识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网点还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三、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反洗钱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的基层网点处于反洗钱的核心位置和先锋位置,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面对越来越狡猾的犯罪分子和高科技的犯罪手段,我行在日常工作中反洗钱工作经验如下:

1、加大培训力度。定期通过晨会、夕会等形式组织网点员工反洗钱制度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掌握操作流程中高风险环节,切实增强识别和防范各类案件的能力,让我们知道反洗钱法律法规有哪些,洗钱的定义及危害。只有通过多种形式的反复多次培训和学习,反洗钱的意识才能深入人心,才能在基础上形成反洗钱的大范围防控,反洗钱工作才能真正融入每个员工的日常工作中。

2、进行源头控制。洗钱主要是通过账户之间的频繁资金进出来进行,因此账户开立时的真实性至关重要的。因此,银行柜员不管是在大堂办理对私账户开立还是高柜办理对公账户的开立,都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一律通过身份联网核查系统对身份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查,对于虚假、过期或与经办人明显不符的拒绝办理开户业务。同时在开户时必须在系统中完整登记客户 9项基本信息,并且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只有这样,才能大大缩小洗钱的范围。

3、提高对可疑交易的警惕度。客户通过银行柜台办理业务,若在短期内频繁进出资金或是进出资金与客户的实际资产明显不符的,应及时通过反洗钱监测系统上报。不仅如此还应对系统中的可疑提示仔细查询比对,确保客户资金使用到底是自用还是疑点重重,落实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真正做到“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

反洗钱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 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查内容

(1)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此次自查自纠,我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通过对文件的学习,使公司员工认识到为什么要开展反洗钱工作,以及它的重要性和意义。利用各种培训、工作会议等机会、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反洗钱知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普及反洗钱知识,提升公司广大员工、保险人和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

(2)自查内容自查情况

 1、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工作。严格按照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识别客户身份,了解被保险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2、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了解客户身份、业务和交易信息,结合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客观、审慎评定洗钱风险等级,持续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跟踪评价。除此之外,提高客户交易的检查频率,根据不同客户分类级别采取措施对客户进行识别,并就此对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进行管理。

3、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识别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报告制度并根据实际制定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反洗钱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其他基础工作情况。我司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组长,将反洗钱工作职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反洗钱内控制度,在工作会议上向公司员工及合作伙伴进行了宣导,保证了制度的执行效果。

5、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定期登录公司反洗钱监控报送系统,对总公司提取的可疑交易待确认数据及时进行分析确认,确保数据质量。

(3)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

按照分公司在全辖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相关要求,我司工作人员对前来投保的客户发放返洗钱宣传资料。

二、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

本次反洗钱自查自纠工作覆盖到各险种、自查时间为**年*月*日-**年*月4日,自查时间跨度**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经报表调取系统内的所有已决案件(剔除农险)共计***件:其中机动车辆保险***件、健康险***件、企业财产险**件、意外险**件、责任险**件,针对上述案件进行自查发现:内控制度有漏报现象、公司员工的反洗钱综合水平有待提高。整改措施:1、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杜绝再次出现内控制度漏报现象;2、我中心支公司加强对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将反洗钱知识测试以及实际工作中反洗钱操作结合在一起,纳入年终考核中。

三、下一步反洗钱工作开展

***年*月*日以后的案件严格按照反洗钱方案执行,今后我们将继续把发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宣传培训的力度,确保全体员工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在工作中,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洗钱活动。

特此报告

                                       *******有限公司

反洗钱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证券业;反洗钱;困境。

200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银行业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部署我国银行业的反洗钱工作。200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陆续颁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我国反洗钱工作开始走上制度化轨道。5年间,银行业机构逐步学习、理解、开展反洗钱工作,行业反洗钱工作体系日趋成熟。但是由于证券业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制度和机制不成熟,制约了证券行业反洗钱工作地开展。

一、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现状及现实困难。

(一)制度建设和组织机构设置方面。

1.证券公司制度建设的局限性。2.证券业制度建设缺乏层次性。3.制度建设中缺乏奖惩机制。4.缺乏专业及专职反洗钱工作人员。

(二)客户身份识别方面。

1.账户管理存在真空。2.身份信息校验缺少途径。3.部分客户身份信息含义不明确。4.客户身份识别缺乏统一标准。

(三)可疑交易识别方面。

1.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后对资金流向监控困难。2.非面对面业务对可疑交易识别带来的困难。3.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人员分析水平参差不齐。4.缺乏经验交流和行业指导。

(四)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

1.等级划分标准不统一。2.等级划分手段落后。3.等级划分结果与可疑交易识别分离。

(五)黑名单管理工作。

1.名单的收集整理工作繁重。2.名单识别困难。3.其他名单获取困难。

(六)公众反洗钱意识薄弱

由于没有对公众的反洗钱义务进行规定,而且对社会公众的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在证券公司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重新识别调查时不理解、不配合。然而,在香港,公众对依法打击洗钱认同度高。香港法律明确规定了民众举报反洗钱的义务,要求所有市民向联合财富情报组举报有关洗黑钱及筹资的可疑活动,民众对依法打击洗钱有很强地认同感。同时,对洗钱知情不报的行为也规定了法律责任,如香港《贩毒(追讨得益)条例》第25a条、《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a条规定:任何人如知道或怀疑任何财产代表犯罪得益及财产,必须向获授权人员(即联合财富情报组人员)披露,如未披露,则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将被判处罚款港币5万元及监禁3个月。

二、突破证券业反洗钱工作困境的建议。

(一)建立多层次的反洗钱制度。

建立具有证券业特点覆盖各层次证券业务的反洗钱制度,从制度层面上完善反洗钱措施,加强相关机构的反洗钱义务。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机构共同建立行业的反洗钱制度,对证券公司开展反洗钱工作将会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二)完善证券业可疑交易标准。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将客户的证券资产和资金资产管理权限分别划分给券商和存管银行,因此应该重新构建以证券公司和存管银行共同构成的证券业可疑交易监测报告体系。同时,针对证券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完善证券业可疑交易标准,将证券业资金交易信息和证券交易信息有效整合起来,建立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为基础的证券业可疑交易监测系统。

(三)建立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在国外,银行、证券等机构能够通过一个特定的信息中心完成客户信息的共享与比对,从而节省了社会资源,并促进了对客户的全面了解。信息系统的搭建和合理的信息共享机制,完成客户信息在金融机构之间能共享和比对,可以保证客户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四)建立证券业反洗钱工作专业队伍。

在广泛研究证券业洗钱风险和监控难点的基础上,针对证券业业务特点,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资质进行认定,建立专业的反洗钱工作队伍。并且建立定期培训机制,通过网络、现场等方式,对一定时间内发生的典型案例、新出台的制度和规则进行研究和学习。

(五)广泛开展反洗钱宣传。

利用多种渠道和方法,对社会大众和投资者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使反洗钱理念深入人心,为证券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打造良好的群众基础。

反洗钱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岗位职能

为了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反洗钱工作,实行领导总负责,岗位人员具体工作的指导方针,特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二、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将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城郊联社*年度反洗钱工作安排》(呼城郊信联发[20*]69号),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无误地收集交易信息,并按照可疑交易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和报送。

3月26日联社举办了反洗钱培训班,讲授了当前国内反洗钱形势和任务,传授了反洗钱工作的操作技术和方法,并从理论上讲解了反洗钱工作的必要性。参加培训人员要继续学习,深刻领会,并将培训内容、操作技术和方法传授给其他职工,共同提高、掌握反洗钱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履行好这一项重要职责。

三、规范业务,严把责任关

㈠认真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规定》,以“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开立各类银行结算帐户,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办理结算业务。对于已经开立的未在人民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的结算帐户,必须于4月底前补办开户手续,收集开户信息资料上交总社统一办理。对不能提供开户信息资料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户手续,填写“销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前在人民银行办理过开户手续,由于营业执照等原因无法重新办理开户手续的单位,还必须将已作废的开户许可证收回,无法收回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对于无法联系的或长期不动的帐户,各分社也要于4月底前进行清理注销,统一进入不动户(集中户)管理,清理时各分社要将清理帐户的单位名称、帐号结余金额填列名单,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上交总社管理。

㈡按照《个人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帐户,并办理结算业务。对已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帐户限4月底前补办相关开户手续,签订协议书,做到一户一档管理。对在4月底前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个人银行结算帐户一律转为一般储蓄存款帐户管理,并停止办理转帐业务。

㈢按照《储蓄管理条例》为居民开立储蓄存款帐户,严格执行“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将存款人的身份证号码、电话等个人信息记录在传票上面。储蓄帐户只能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帐结算业务。对个人当时存入的储蓄存款24小时之内办理支取的新开户,必须到原存入网点办理,不得通兑。

㈣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在为客户办理开户时要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文件等,做到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

㈤对于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帐户的有关信息、审批手续及开户申请、协议书等要一户一档进行保管,并保证帐户管理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㈥大额现金按规定审批报备,按照《信用社现金管理办法》中的审批权限执行,不得有漏审批或无审批现象发生。对于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现金支取必须认真登记并完整记录身份证信息,月末随月计表一并报回总社,总社汇总后于月后5日前上报联社财务计划部,报备的大额现金业务要及时、完整、不得出现漏报或误报。

㈦大额现金交易按时上报:

⒈对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存款帐户一次性提取现金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对该笔存款的支取时间、单位名称、支取金额、用途、审批人等信息要进行详细记载,并于月末随月计表报回总社,总社汇总后于月后8日前上报联社财务计划部(该笔现金业务支取时必须提前向“人民银行金银货币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⒉对于个人存入金额单笔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存款业务,对存入时间、存款人姓名、金额、身份证号码等要进行记载,并于月末随月计表上报总社,总社汇总后于8日前上报联社财务计划部。

⒊对个人一次性支取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大额现金或一日数次累计支取超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各分社、柜组要单独登记,并于晚上随款车报回总社,总社汇集后于次日上午上报联社财务计划部。

㈧对于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在使用现金时,必须提前向人民银行金银货币处报批,严禁随意为临时存款户、专用存款户和一般存款户提取现金。

四、切实做好反洗钱的宣传工作

每年5月、11月是人民银行规定的反洗钱宣传月,届时我社将统一悬挂反洗钱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柜台一线人员要做好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和向社会宣传反洗钱工作,使大家认识反洗钱对社会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和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