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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深化污染减排整顿总结

环保局深化污染减排整顿总结

一、污染减排工作成效明显。

今年我市污染减排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上年削减4.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上年削减4.6%。面对艰巨繁重的减排任务,我市坚持监建并举、治旧控新的原则,狠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污染减排工作。经初步核算,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234.8吨、削减率为5.4%,二氧化硫项目减排量为731.3吨,综合全社会煤炭消耗增长带来的增量,削减率为8.4%。

一是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机制。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长亲自担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污染减排办公室;制定了“十一五”期间主要染污物减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召开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市长傅根友、常务副市长王水亮对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与有关职能部门、重点企业签订了减排责任书。会议提出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困难,下铁的决心,用铁的措施,真正把节能减排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确保全面完成减排任务”的要求。环保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抓住污染环境的源头,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将16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和整治对象,按省、市局要求建立规范化“三量”台帐及排污总量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对73家主要排污企业建立健全了污染源“一企一档”。

二是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为重点,全面实施污染减排重点工程。我市近年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最大,总投资15942万元,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8万吨/日,其中一期工程为4万吨/日,于6月21日顺利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开始发挥治污减排作用。下半年环保部门加大措施,集中精力,开展了以重点水污染企业、二氧化硫、金属表面处理废水、锅炉黑烟、农村畜禽养殖、工业固废、城区噪声、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等10项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污染减排。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完成盛汇化工(强制性)、威尔化工(强制性)和伦宝钢管、新锦竹木制品等4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阶段性验收。

三是严格执行环保审批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无违法审批和越权审批的情况发生,全年共审批项目252个,有45个项目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选址和污染严重而未予审批。为认真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污染物总量区域平衡,制定了《*市重大项目环保审批专家咨询和内部集体会审制度》以及《*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对新批建设项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全部由监管科备案登记,实施区域污染物替代平衡。委托浙江大学环评研究室、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港流域进行区域环评,对经济开发区生态化改造进行方案进行论证。加大了对新、扩、改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管,提高“三同时”执行率,共验收建设项目42个,三同时执行率达100%,验收合格率达95%。完成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

二、生态市建设有序推进。

20*年是我市生态市创建深入推进的重要一年,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5月15日召开了“创建生态市暨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全面部署了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市政府与14个相关部门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加强对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市生态办积极发挥参谋和协调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认真对创建生态市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清湖、峡口2个镇、新塘边镇日月村开展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部级生态村创建,其中峡口镇已被省环保局推荐到国家环保总局审批;新塘边、凤林、塘源口、张村、长台、保安6个乡镇开展了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其中新塘边、长台两个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镇;虎山街道安泰社区被命名为第三批省级绿色社区;峡口镇周仁乾、民声社区段新清两个家庭被省妇联、省环保局评为省级绿色家庭;市人民医院通过省级绿色医院评审;《*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按要求完成编制,于8月25日通过省级专家论证,并报省环保局审批同意。开展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工作,拟定了《*市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该方案已经衢州市政府同意上报省政府审批。淤头、贺村创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10月15日通过衢州市环保局验收。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以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为重点的“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基本完成了峡口上西坑村、大陈乡早田坂村、双塔街道何家村、长台三村、上余陶村等五个村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三、“811”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市按照全省“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在20*年制定了《*市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实施“碧水、蓝天、清新、宁静”四大工程为抓手,以重污染行业(建材、化工、制革、畜禽养殖和食品加工等)污染治理和城乡居民生活污染源治理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通过全市上下三年的不懈努力,整治方案安排的60个整治项目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经初步核查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与整治前相比,在剔除新建项目带来新增污染物的前提下有大幅度削减,一些重点污染企业的废水废气达标率明显提高,*港出境水水质保持较高的达标率,各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均达到相关功能区要求,城区空气质量保持在良好水平,酸雨发生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一是狠抓了一批工业污染源防治。督促江化、恒昌、双氧水、华盛纸业等重污染企业污染进行整治,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减少了废气、废水无组织排放,效果比较明显。开展奥仕化学、新华涂料、盛汇化工、永吉化工等10多家化工企业废水和机电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废水集中整治。加强了热电企业的环境管理,开展热电企业二氧化硫污染专项整治,使城区酸雨发生率明显下降,企业周边二氧化硫污染损害明显减轻;开展了贺村竹木园区和经济开发区江东区锅炉烟尘污染整治,消灭了20多条“黑龙”。对家宝纸业、美洁纸厂等3家小造纸企业及富达化工公司等5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下发了限期治理通知书,相关企业按规定及时开展治理工作,经验收基本达到治理要求。

二是完成了“三窑”整治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累计拆除水泥机立窑22条,水泥生产基本实现新型干法回转窑生产;关停和拆除53座石灰土窑和106个灰棚、7家粘土实心砖瓦窑;治理1709个竹料腌塘,关停竹造纸企业4家。

三是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在去年完成32家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的基础上,今年又完成了261家列入省“811”环境治理计划的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

四、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环保总局等7部委联合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和化工、热电、造纸、制革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今年来相继开展了“绿剑”、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红五月”、绿色护考“宁静工程”、飞行监测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多人次,检查企业1800多家次,对59起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157.77万元(实际到位143.17万元);关停了8家废塑料粒子加工厂、1家石材加工点、1家木材加工厂、1家水晶加工厂、1家废旧轮胎炼油厂等15家污染企业。在二次飞行监测行动中共抽查企业9家,其中8家企业达标,达标率为88.89%。我局还主动邀请省、市环保局对异味气体污染进行执法检查监测,首次对7家异味气体超标排放的印花浆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为促进我市黑烟囱污染整治工作,11月份衢州市环保局与我局市县联动开展江贺公路沿线的黑烟囱污染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对16家烟尘浓度超标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是加强固体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根据浙环办函[2006]234号和衢环辐[20*]13号文件要求,完成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清理整顿工作,编制了《*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按时完成化工、医药行业的申报登记试点、各类报表上报;完成二恶英类POPs的重点排放行业与重点排放源调查工作。建立健全放射源管理制度,上半年我局与卫生局、公安局下发了(江环辐射[20*]1号)《关于开展全市辐射安全监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联合开展辐射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全市现有5家涉源单位(龙安消防设备厂、虎王水泥有限公司、虎球水泥有限公司、浙江虎山集团、何家山水泥有限公司),正常使用的有15个Ⅳ类放射源,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射线装置使用单位29家(3家企业、26家医疗机构),共有47枚射线,持证率100%,换领许可证环评率100%;收贮废放射源16枚,废源收贮率达100%。完成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申报调查,组织无证的涉源单位和7家医疗机构补办了辐射环评审批手续,配备1名兼职辐射监管员,参加了省环保局举办的辐射环境监督员上岗培训。

三是规范排污申报和收费工作。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结合省局“排污申报与收费软件”进行申报和收费工作,排污费的征收严格按照软件中申报、审核、核定、公示、收缴的程序进行,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按月、按季征收排污费,实行排污单位分类定时定点自行缴费,做到收费有计划、有制度、有落实。不断拓宽收费面,新开征了对木材深加工、石材加工、天蓬公司、绿业公司等规模较大畜禽养殖的的排污申报收费工作,完成排污费征收634.2767万元,超额完成了排污收费任务。

四是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六个一”建设(即完善一批环保设施、设立一个环保机构、制订一个工作计划、建立一套管理制度、健全一个应急预案、绘制一批环保宣传标语),促使企业加强自身的环保管理。有9家企业制订了应急管理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点企业还建造了事故应急池,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并按照生产特点储备了黄沙、酸碱等消除污染的常用物资,在罐区设置围堰,实施清污分流,并在清下水口安装了应急阀门防止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应急措施得到较好落实。7月25日,江化公司还结合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了一次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五是认真做好环保信访投诉的调处工作。根据省、衢州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建设“平安*”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开展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9至10月开展了“集中化解矛盾切实夯实基层基础”落实月活动,健全了重大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在源头上控制污染项目。化解了江化公司、荷花墩电子厂、张慧良猪场、万购商场等4起重大环境信访纠纷,较好地处理了两起省际污染纠纷,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认真办理落实人大、政协议案、提案12件,满意率100%;及时处理各类环保信访投诉903件,办结率为100%,其中对话平台533件,来信79件(省转22件,市局转14件,市政府、市信访局转17件),来电184件,来访1*人次,未出现集体访、过激访等信访问题。

五、环境监控系统建设取得新突破。

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是列入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一类指标的重点工作之一。环境监控网络建设工作主要包括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环境监控中心建设两项内容。从年初开始,我局按照责任书要求,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按照省局部署及时制定和调整工作进度,确保两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主要由企业投资建设,按照浙环办函[20*]65号文件以及后续的调整方案,我市列入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的有12家企业共13个重点污染源(恒昌、江化、双氧水、华盛4家企业的污水排放点源,虎球、虎山、何家山水泥、红光电力、虎山电力、*虎电力、虎霸、江化8家企业的水泥炉窑及锅炉烟气排放源)。12家企业共投入建设资金300多万元,按省局要求新建或改造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13套(其中新建6套),到11月底全部完成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建设任务,并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监控中心联网,联网成功率达到100%。

按照《浙江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技术方案》要求,我市环境监控中心按县一级标准设计建设,项目选址在环保局五楼大会议室,投入资金140万元。整个项目包括多媒体展示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平台、数据处理存储备份系统、数据传输网络系统、建筑装修部分等。我局积极向市领导和财政部门争取建设资金,于10月19日完成招投标工作,由浙江弘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负责项目总实施,到12月19日基本建成进入试运行阶段。目前,我市已有的13家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测数据和视频图象可通过电信的全球眼平台,传到监控中心,通过矩阵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等在电视墙上显示。监控中心通过在线监测专网,还将实时数据和视频传到省局,基本达到了预期的建设目的,已经能够提供较好的应用服务。

六、环保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

全年共获得各类监测数据10357个,较好地完成地表水、饮用水源、碗窑和白水坑水库等重点区域和8家重点水污染企业的监督监测工作。地表水共获监测数据632个,饮用水共获监测数据480个,碗窑、白水坑二大水库共获数据302个,降水共采集降水样品88个,降尘共采12个样品,声环境质量共得噪声常规监测数据3600个。完成了20乡镇20村140个点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场采样工作。

全市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97.6%;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99.4%;碗窑、白水坑水库水质达标率为98.0%,水质标准为Ⅱ类;城区大气质量实际监测357天,根据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Ⅰ类天数为56天、Ⅱ类285天,Ⅲ类16天,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5%;酸雨发生率为77.3%,全年总降水量为1246.3毫米,其中酸雨量为910.5毫米,占总雨量的73.1%,平均酸度为4.83,属较重酸雨区;降尘平均值为7.25t/㎞2.30d;城区环境噪声均值符合相应功能区要求,全市区域噪声平均值符合城考56.0分贝的要求;出境水水质达到三类标准。

全面开展计量认证换版工作,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和修订,确保监测报告发放的严肃性、科学性,使监测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在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年度监督检查中得到专家的好评。加强对二个空气自动站的运维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区空气质量情况。

七、基层环保建设上了新台阶。

为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建设,经市编委批准,我市在衢州市率先设立了贺村、城北2个环保所,21个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管站,配备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管员64名,举办了一期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管站人员业务培训班,为促进基层生态环保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今年我局新录用了4名事业单位职工(监察大队、环保站和贺村、城北环保所各1名),因污染源普查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了5名编外工作人员。有9名监察人员参加省级监察执法培训,15人参加了衢州市环保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环保队伍和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了衢州市局二级标准复检。

八、积极开展“两年”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我局在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和投资发展环境提升年及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中,以“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为主题,组织严密、形式多样、人人参与、效果良好。局里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两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动员,明确要求。活动中局领导深入企业、农村,认真调研,撰记,积极帮助江化公司DMAC新项目、国光啤酒搬迁、江郎山国债项目包装、清漾历史文化村建设和宁波中鑫毛纺项目整体转移我市等环保审批工作。及时化解了凤林镇荷花墩电镀厂污染事件等11个基层环境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值班、政务公开、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运作机制等规定制度。重新聘请了9名环保行风监督员,开展了“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向联系村、贫困户捐款、捐书活动。通过“两年”活动,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我局获得了全省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先进集体、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机关效能110(对话平台)工作先进单位、*市第一批园林式单位、卫生先进单位;王伟同志被评为全省环保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王向亮同志被评为全省环保系统“811”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先进个人、姜小玉同志被评为浙江省环境监察先进个人和*市级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徐李琦同志被评为全省环保系统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行风建设先进个人、叶正善同志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王永光同志被评为*市行风建设先进个人。

九、首次开展环保诚信企业评选活动。

为了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诚信意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市委、市政府开展了“首批环保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环保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市委办[20*]101号),明确了评选工作组织领导、目的意义、评选范围、评选标准、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经社会各界的公投评选,浙江*虎球水泥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被评为“*市首批环保诚信企业”,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我局高度重视环保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宣传活动,制定了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制度,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每个科室单位都有一名重点信息员,全局35周岁以下的干部职工全部列入信息员队伍。以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为主要载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在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广泛深入地开展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画面,收到较好效果。一年来分别与新闻单位和市科协联办了6次专题宣传和摄影比赛、征文活动,被各级新闻媒体和内部刊物使用的环保信息50多篇,其中衢州市级以上20多篇。

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是了解污染源数据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为切实做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12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环保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同时,还成立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组,具体牵头负责农业源的普查工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精神,市政府专门制定并印发了普查工作方案,确定了污染源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实施方法。12月26日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水亮在会上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做到宣传发动、组织机构、普查力量、摸底清查、工作进度“五个到位”。扎实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准备工作。

一年来,还较好地完成了公文收发、文书档案、财务会计、安全卫生、车辆管理、报刊征订、环境科研、环评咨询、招商引资、项目争取、工会、学会等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