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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监管总结

物价局监管总结

20*年,我县物价部门在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县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为*县域经济服务的目标、加快树立*发展新形象服务这个主题,清费减负,强化环境建设,围绕价格热点、难点,整顿规范价格秩序,不断提高调控监管水平,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促进和谐*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物价检查全年共检查单位39个,查处违纪金额23.1万元,清退0.41万元,接受价格举报27件,价格咨询35人。价格管理共承办上级文件62件,发文47件。收费管理上,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共清理项目885项,废止收费项目22个,全年办理认证评估案件226件。制作了《*物价》四期(每季度一期),在全县范围内,印制下发了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积极开展20*年“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并评选出4家县级“价格诚信”单位,促进了我县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主要工作如下:

一、物价检查工作。

1、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①、加强农副食品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为防范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出现,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我们多次联合县工商、农业、质检等部门对我县各农贸市场、三大超市(名人、名大、好利来)进行巡查,严防价格异动。同时启动价格预警机制和价格日报制度,每天对各农贸市场和超市的主要农副产品价格进行巡查,并要求各市场做好明码标价,便于群众监督和选择。经检查发现,我县农副产品供应量基本能满足群众需求,没有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②、20*年初冰雪灾害和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后,为防止地震灾情对我县市场价格造成波动,我所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抗震救灾期间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要求,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宣传引导和对交通运输、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督检查。紧急启动"一日一报"价格监测制度,重点加强对粮食、食用油、猪肉等副食品,药品和建材、农资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监测,严防市场价格异动。同时,组织力量加强市场价格巡查,严厉打击利用灾情散布涨价谣言、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并做好宣传引导和商品价格信息工作,引导群众保持理性消费心理。除了以上的重点价格检查外,我们还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3.15消费者日物价宣传活动等工作,既规范了我县市场价格秩序,又宣传了价格政策法规,受到群众的好评

2、搞好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加强农资价格的监管

①、为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我所积极争取资金,印制下发了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全县8个乡镇均在显著位置公示,全县公示率达到100%。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内容涉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使“老百姓明白交费、各单位阳光收费”,深受群众赞许。我所将进一步督查各收费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切实为群众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从政策上开辟绿色通道,以利农民减负增收。

②、鉴于今年农资价格波动大,我所克服人员、资金等困难,除准时向州物价局上报市场农资价格监测数据外,还组织专门人员对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价格进行检查。通过各方努力,使我县农资上涨趋势有所缓和,农膜、复合肥等农资价格也有一定下调。今后我所将继续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优势,密切关注农资价格走势并积极应对,以促进农资流通,保证农资供应,对扰乱农资市场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予以严惩。

3、继续开展成品油、教育、医疗等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①、为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我所对我县各中小学春秋两季教育收费进行了检查,重点关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杂费后,有无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等乱收费行为。现阶段我县教育收费比较规范,目前我们把监控力度重点放在非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方面,坚决杜绝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②、为继续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规范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今年5月我们对县内各医疗价格进行价格检查,检点是药品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由于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力度,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比较规范,无重大重复收费或变相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督促和帮助医疗机构完善价格管理机制,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患者利益。

4、加大价格政策宣传,推进价格服务,强化综合服务功能

①、全年,物价检查所共发表价格报道38篇。其中:县级25篇,州级6篇,省级7篇。

②、处理价格举报工作。今年到目前为止我所一共接受价格举报27件,价格咨询35人。接到4宗价格举报案件,均能快速进行处理和回复,并得到举报者的好评。今年上半年价格举报宗数和违法金额都呈现下降趋势,一方面表明群众维权意识日益加深,另一方面也表明随着价格工作的深入开展,价格违法行为逐渐得到遏制。

二、价格管理工作

1、及时传达上级物价政策,确保了国家、省、州价格政策在我县的贯彻落实。

20*年价格管理股共承办上级文件62件,全年起草发文47件,占全局物价发文73.2%。先后制定或调整了公路客运价格、食盐价格、药品价格、石油价格、电力价格、民爆物品销售价格、库区粮食供应价格、城市污水处理价格,规范了乡镇自来水安装价格等。

2、加强价格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关注民生价格

20*年全年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4.8%,但是食品类上涨12.3%,在CPI统计中占32.74%。为了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通货膨胀,按照国务院、省、州物价部门的要求,先后成立了实施*县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领导小组,设立了调价备案办公室;上报并公示了*县调价备案商品目录及经营者名单,对关系民生的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及时采取了干预措施。截止20*年12月2日10点解除临时干预措施,期间共办理调价备案批复12起。主要涉及猪肉、挂面、食用植物油等价格。通过干预措施,有效遏制了经营者调价幅度,如挂面价格降低调价幅度17个百分点。到6月底7月初,在多方面作用下,猪肉价格回落10%,食用植物油价格总体回落10%,但个别品种价格回落20%多。

3、依规按程序核发服务价格监审证及开展监审证年审工作,监审证年审率达到98%。

价格股从六月份接手经营性收费管理工作以来,首先,对核发监审证文件依据、办证资料进行了搜集整理,并按照省、州要求,首次完成了归档工作,做到了一证一档,共69个,其中新核发监审证5个。其次加大年审力度,多次电话、捎信、上门督促持证单位速来办理。年审时按照年审要求认真核对收费项目及标准,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累计发证69个,年审68个,年审率达98.6%。

4、根据定价需要及成本监审目录的规定,认真开展成本监审及成本审核工作,为政府制定价格提供了真实、可靠、合法、合理、科学的定价依据。对*县库区粮食供应价格、乡镇自来水安装服务价格等六项申请单位共计申报总成本653.83万元,经过成本监审及审核,确定定价成本573.59万元,核减成本80.24万元。

5、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县领导当好参谋,为上级部门价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详细调查,先后向县政府办呈报了《关于*市场公路运价稻壳花生壳等各种秸秆收购价格的调查报告》、《关于建筑装饰材料及人工工资的调查报告》等调查报告,均被被上级部门采用,为上级部门提供了第一手价格资料。

6、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回复县领导批件。

20*年先后承办了县政府督查室转呈的县长信箱中1250号、1451号、1658号、1663号县领导批件。在承办中认真阅读批件内容后,采取走出去调查,请进来座谈的办法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对反映的问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准确界定,按时向县领导作了回复。涉及的有水泥价格、公交车价格、商品房价格等。

7、热情接待群众价格咨询,解答百姓价格疑点。

价格咨询工作是物价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物价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20*年价格管理股共接待群众价格咨询68人次,涉及的有药品价格、自来水价格、公路运输价格、电力价格、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燃油附加费以及猪肉价格等。通过价格咨询答释了群众价格疑点,增强了消费者、经营者对相关价格政策的理解。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日常管理和收费许可证管理及年审工作

1、全年,共转发各类收费文件达38个,在转发文件过程中,对需要在《收费许可证》上变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求各单位按时到我局来履行变更手续,以便上级的文件精神得到贯彻落实。

2、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规范了全县各类短期培训班收费的审批,对各单位各部门申请举办短期培训班收费,严格按照鄂价费〔1998〕440号文件精神,与县财政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对符合文件精神的短训班收费由物价和财政联合下文予以审批,对不符合文件精神的短训班收费坚决不予批准。这样使我县短训班收费由过去泛办班、乱办班、乱收费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与前几年相比,我县各类短训班减少了三分之二。

3、根据上级业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档案整理及收费资料档案搜集整理工作。20*年共计整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档案案卷264卷,真正做到了一证一档管理,同时还搜集整理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档案资料12卷。为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4、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中,我们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始终坚持把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中的“五关”。即:收费政策关、审批权限关、收费项目标准关、《收费许可证》核发关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关。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52号令)和《国家计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8〕2084号)等文件精神,搞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基本做到了“三无”现象。即:无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无将取消的收费项目转经营服务性收费批准继续收费。

5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办理了06式《收费许可证》264个,基本做到了严格按规定范围发放收费许可证,无以证代文、以证批费现象。

6、按照省、州有关规定,我们与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年审的范围、年审内容、年审方法及年审时限、年审纪律、责任、年审工作程序,采取进审和调审相结合的审验办法,共审验《收费许可证》264个,年审率达到100%。其中:注销《收费许可证》29个,取消收费项目7个。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金额2785万元,收年审费7万余元,与去年相比年审费实现翻番。

7、我们于4月20日起在我县全面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年报工作,组织各收费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收费统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要求各收费单位建立健全收费统计工作机制,实行收费工作台帐制度,并按照规定时间如实填报统计数据,于4月30日报我局,我局收费管理人员和收费统计软件操作人员加班加点,仅用20天时间将数以万计的统计数据和相关资料信息全部输入电脑,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收费统计年报工作,并撰写了*县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分析报告。

8、对全县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各执收单位的申报情况,我们对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认真清理,此次清理共涉及到企业、事业、个人及其他组织的行政和事业性收费项目申报单位34个(公安局、发改局、商务局、人事局、林业局、农业局、畜牧局、卫生局、民政局、文化局、科技局、教育局、水利局、司法局、统计局、药监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国土局、劳动局、财政局、档案局、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计生局、粮食局、旅游局、交通局、编委办、广电局、气象局、法制办),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885个,共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334项。全县涉及收费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有381项,经过认真清理和反复核对,共清出12个单位22个不合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价格认证中心工作

1、20*年度,*县价格认证中心共办理各类价格认证、价格评估案件226件,比上年同期上升3.04倍,共计评估金额130.25万元,其中:刑事案件56件,占24.8%,评估金额计63.24万元;非刑事案件9件,占4%,评估金额计26.11万元;交通事故155件,占68.6%,评估金额计40.9万元。价格认证6件,占2.6%。收入共计2.11万元。

2、20*年,我中心在省、州、县的领导和重视下,与县交警加强沟通和联系,取得一致意见,设立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办公室并与九月份进驻县交警队,开展交通事故评估,现此项工作已步入正常运转状态,效果良好。即开展了业务,又增加收入。实现了认证工作的重心转移。与地方财政部门联系,国有资产所有需进行评估的国有资产,统一归口由*县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并出具价格评估报告,规范了国有资产的评估,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