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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总结

环境保护总结

同志们:

这次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是在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人口计生大会和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精神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召开这次会议,经过了省政府批准,吴新雄省长对会议作出了重要批示,今天下午,洪副省长将亲临大会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把省领导的指示精神和这次会议的要求带回去,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更快更好地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人口计生大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和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的精神,总结2006年全省环保工作,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007年全省环保工作任务。

一、2006年全省环保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环保工作实现“三个转变”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紧紧围绕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污染防治主要是水的污染防治为重点,以饮用水源的污染防治为重中之重,开展“环境执法年”活动,大力强化环境监管和社会监督,依靠科技进步推进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2006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Ⅰ~Ⅲ类水质断面达标率为76.8%,长江九江段、修水、信江水质为优,赣江、渌水、袁河、抚河和饶河水质状况为良;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二级,其中: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2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三级。2006年,全省环境保护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开拓创新,努力工作,全省环保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

(一)实施总量控制,“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细化明确

在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完成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经省政府批准下达。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和国务院委托国家环保总局与省政府签订的《江西省“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及《江西省“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环保局综合考虑各地环境质量、环境容量、排放基数、经济发展水平和削减能力等,将总量目标和削减任务分解到全省十一个设区市,并报经省政府批准下达。上个月初,在省委省政府联合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人口计生大会上,孙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主要污染物削减责任状,省环保局与省八大火力发电企业签订了二氧化硫削减责任状。

(二)强化环境监管,“环境执法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全年以“环境执法年”行动为抓手,一是经过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建立了全省412家重点污染源台帐,其中省级重点210家,初步摸清了污染源状况,并制作了污染源分布电子地图。二是以饮用水源、工业园的环境保护和新建项目为重点,各级环保部门与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7520人次,检查企业7401家,其中纠正各类环境问题1100多家次,立案查处突出环境违法行为150起,目前已结案95起。全省行政处罚案件1475起,处罚金额1521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0%和250%。其中省环保局直接下达处罚案件51起,处罚金额255万元,分别是上年的3.4倍和2.8倍。三是狠抓突出环境违法行为的挂牌督办。省环保局制定了《江西省环境违法行为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省政府发文对南昌市麦园垃圾填埋场等10家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或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各设区市、县(市、区)也分别对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全省共对173家环境问题突出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其中设区市政府挂牌督办的76个,县(市、区)政府挂牌督办87个。四是加大了排污费征收力度。全年全省共征收排污费24133万元,比上年增长22.8%。全省累计解缴各级财政排污费24113万元,比上年增长22.1%。其中省环境监察局征收八大电厂二氧化硫排污费3457万元,比上年增长41%。

(三)严把环保审批关,服务全局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严格规范环保审批行为。省环保局起草了《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经省政府批转各地执行。赣州市环保局对《赣州市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和绩效评估。二是积极运用环境管理手段加强对产业发展和布局的引导。省环保局组织编制了《江西省环境保护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名录》(第一批)、《加强我省电镀行业环境保护管理的意见》等文件,严格环境保护准入门槛,对产业布局提出环境保护指导意见。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2610个,按照“三个坚决不搞”的要求,对185个污染性项目实行了否决。其中:省环保局共审批建设项目178个,拒绝污染严重、不合产业政策的项目25个。三是积极推进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的转变。从2006年7月1日起,对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业园区,省环保局和各级环保部门不受理入园项目的环保审批。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门的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对2006年上半年新开工项目环保审批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新开工项目66个,对其中未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24个违法开工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四是各级环保部门为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服务。省环保局积极争取专项资金为企业和基层环保服务,去年向国家环保总局争取到各类项目资金4983万元,同时帮助新钢、江铜、武吉和景鹰高速公路、分宜电厂等10多个项目环评获得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四)坚持防治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第一,查清全省137个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25个排污口的现状,并督促有关市县于2006年底之前依法对其中4个工业、3个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了取缔。新余市以袁惠渠、仙女湖、孔目江为重点开展水污染专项整治。赣州市环保局对章江水系水源污染进行了集中整治。第二,组织召开了赣江流域水质交接断面设置协调会议,完成了赣江干流市界断面监测布点工作,赣州、吉安等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在建设之中。二是以限期治理项目为抓手,推动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全省完成限期治理项目443个、投资2.06亿元,关停并转企业300家。萍乡市环保局拆除了301根电瓷、化工瓷燃煤倒焰窑烟囱,完成了城区51台的煤改气、改油锅炉改造和拆除,对22家水泥机立窑生产企业的烟囱实行强制消烟除尘。三是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目标,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南昌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主线,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宁静、固废”工程;九江市环保局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等四项环保工程。四是以环境科技进步为依托,推进清洁生产。省环保局依法对13家企业下达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并全部通过了专家组的评估。景德镇市以市政府的名义对七家排污大户下达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五是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平台,生态保护取得突破。我省婺源县江湾镇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实现了全省“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工作零的突破。目前,全省共建有各级自然保护区128个,比2000年增加73个;已开展6个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作,其中鄱阳湖和江西东江源为部级建设试点,赣江章江源已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全省部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市有3个、试点县22个,其中6个已通过国家验收并命名为国家生态示范区。

(五)创新工作机制,环境监管手段不断强化

一是建立环境保护“三监联动”机制。省环保局建立了由局污染控制处牵头、局法规处、监督处、环监局、监测站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三监联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专项讨论研究会。二是应用电子信息系统,强化监管手段。南昌市、九江市、上饶市、赣州市环保局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平台,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了自动视频监控;南昌市、九江市环保局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向社会公布企业环保状况。三是创新环境宣传方式。省环保局、省妇联、南昌市环保局联合开展了“人人参与,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生态江西”宣传活动,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各级环保系统也都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抚州市环保局通过移动手机彩铃方式对环保工作进行宣传。四是环境保护一票否决融入综合决策机制。年底,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研究全省综合先进县、工业先进县和农业先进县评比表彰时,全省有两区一县因为环境质量或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整治不到位等问题被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取消评比资格。上饶市政府也下达了由市环保局拟草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办法,对市直29个部门下达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宜春市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坚决落实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

(六)立足基础设施,环保能力建设不断强化

一是全省环境保护基础工程建设有新的进展。继南昌、上饶、井冈山城市污水处理场建立并投入运行之后,九江市老鹳塘、庐山污水处理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使我省城市污水处理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9.6个百分点;省危险废物和九江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国债资金已到位6000万元,同时争取到省配套资金1400万元,目前场区围墙和进场道路已修好,正积极组织开展下一步的建设;井冈山省环境保护干部继续教育中心已于去年11月动工建设,现进展顺利;省监察指挥中心的建设新址土地问题已经解决;省放废库的建设国债资金年底已到位80%,今年将开工建设。南昌市日处理能力15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建成并投入运营。二是县级环境保护机构基本成立。到去年底止,全省99个县(市、区)已有95个成立独立的环保局,比年增加24个。三是努力提升基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年省环保局从国家总局争取到能力建设资金2375万元,比上年增加57.6%。在省财政厅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为各设区市环保局和已独立的基层环保部门配发环境监察执法车辆110辆,价值1353万元;为全省各设区市环保局和基层环保部门配发的价值937万元的执法取证设备也将陆续到位。

(七)维护社会稳定,迅速有效处理环境突发事件

一是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及时解决影响群众切实利益的环境问题。年全省共受理群众信访14482件次,与上年相比,来访增加236批。其中:省局接待群众来访来信390件,比上年增加48%,办复率为99.1%。其中,九江、新余、景德镇、吉安、萍乡、鹰潭、抚州等市的信访及时回复率100%。7月份,省局开展了局领导信访集中接待月活动,局领导带案下访和上门回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信访件。二是全省各设区市都开通了12369环保投诉热线,畅通了群众环保投诉渠道。三是迅速妥善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去年全省共发生环境突发事件11起,比上年增加6起。“1·11”贵溪电厂柴油泄漏事件;“1·12”赣江水域特大火灾引发污染事件;“1·26”梨温高速东乡段三氯氧磷泄漏事件;“2·25”赣州宁都甲醛泄漏事件;“3·30”宜春市320国道农药泄漏事件;“4·12”安义县南安一级公路盐酸泄漏事件;“4·17”广丰县氢氧化纳泄漏事件;“6·7”赣粤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甲醛泄漏事件;“6·10”宜春市芳万公路甲醇泄漏事件;“8·11”信丰县桃江河油污染事件;“9·16”贵溪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柴油泄漏水污染事故。每起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省、市、县环保部门有关人员均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应对,及时处理,有效地控制了污染。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全省污染物排放量未减反增。二是局部地区、流域污染依然严重。特别是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还有15个排污口没有整改到位。三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面临较大的压力。去年个别市有5项指标在全国地级城市中排名居后,其中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是主要原因。四是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仍然严重不足,监管手段和能力有待提高。大部分县级环境保护部门或因人员素质不高、或因缺乏基础监测设施,说不清环境质量状况,处理不了环境突发事件。五是环境违法行为依然比较严重,环境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的体会到,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关键得益于省委、省政府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坚决不搞”,确立“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发展战略,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重要的前提条件;得益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突破,经济实力得到了显著增强,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经济支撑;得益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各有关单位树立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支持环保事业的发展,与我们同心同德、同甘共苦、同谋发展,形成了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强大合力;关键得益于各级环保部门的领导同志和广大干部职工以对党对人民的忠诚,克服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付出了前所未有的辛劳。实践证明,环保系统的干部职工是一支敢于吃苦、善于战斗、乐于奉献的队伍。只要我们始终保持这样一种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坚持发展不动摇,咬定发展不放松,就一定能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十一五”期间环保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年工作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年,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人口计生大会的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遵照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要求,以促进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江西为目标,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服务人民群众,全面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这一思路,年度的具体工作目标是:全面完成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生活饮用水源等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和维护,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确定年要做好以下四项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如期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国家下达给我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是:到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年减少5.1%,由45.7万吨减少到43.4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年的基础上削减7%,由年的61.3万吨减少到57万吨,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9.9万吨。根据这一要求,省政府下达并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到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年削减8.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年削减13.3%。为完成国家这一约束性刚性指标,吴新雄省长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2%,化学需氧量要减排4000吨,二氧化硫要减排1.27万吨。任务艰巨,但又必须全面完成。为此,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一是减排指标要做到“三落实”。各设区市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把减排指标落实到各县(市、区),落实到各个排污单位,落实到具体工程措施上。

二是要抓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重点工程的推进工作。

实施以“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为重点的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对工业企业以削减排水总量和循环利用为重点,促进钢铁、建材、电力等行业企业实现“零排放”;以提高工艺水平和稳定运行为重点,加强对化工、食品、纺织等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监管。大力支持省建设部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实施“以减排二氧化硫为重点的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抓好已分解到八个骨干火力发电企业的二氧化硫削减工作,督促制定脱硫工程年度计划,推动工程建设按进度实施。南昌、九江、丰城电厂今年内要完成预定脱硫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力争新增100万千瓦机组脱硫工程能力。同时重点抓好冶金、石油、化工、建材行业的大气污染整治。各设区市还要划定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逐步淘汰关闭4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三是要认真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抓好老污染源治理工作。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要从重点污染源开始,逐个核定下达每个排污单位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指标;加强环境监察工作,严格监控各企业尤其是重点污染源单位的污染排放,禁止无证、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水,对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业,要坚决责令整改,直至关闭。对“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是要把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准入闸门,从源头控制污染。坚持以新带老,把住源头,不欠新帐,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允许超过总量控制目标;切实做到凡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不能上马;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认真落实环评制度,积极推进规划环评。按照省委省政府“三个坚决不搞”的要求,严格环境准入,提高准入门槛,坚持环境优先,以环境保护的措施优化我省产业结构,同时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未执行“三同时”和未经环保验收的项目不得投产;对试生产的企业,要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同步运行情况,对不正常运行的,要停止试生产并责令限期改正。

五是要进一步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促进企业减排污染。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排污收费经济杠杆的作用,实行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尤其是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单位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年全省征收排污费总额要努力完成4亿元的任务,实现比年增长65%的目标。

(二)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排污口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我们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着力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一是以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专项整治。吴新雄省长在全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人口计生大会和省人大十届五次会上两次提出,要对全省饮用水源保护区137个取水口开展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今年底前,必须按规定取缔二级保护区年以前建立的所有排污口。我们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实施“5·31”零点计划,即在今年3月底之前,各设区市要将所属县(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划定报省政府批准,对二级保护区内年以前建立的排污口列表、GPS定位上报省环保局,省环保局制作电子地图明确行动方向,在5月31日零点实行全省环保系统专项行动,关闭应关闭的排污口,务必在年底前要完成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年以后建立的所有排污口撤除任务。

二是要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对重大信访问题,各级环保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认真研究处理方法,有效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工作;分管领导要按《国家信访条例》的规定,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上级部门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要及时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结果经局领导审核后上报,同时告知信访人。要全面推广环境信访局长接待日制度,并加大对信访件的督办力度,提高信访问题的解决率。

(三)进一步深化依法监管的各项基础工作,巩固和扩大“环境执法年”成果

各地一是要做好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总局决定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并即将全面启动。各市、县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广泛动员宣传,制定普查方案,全面开展监测,启动试点示范,组织开展培训,为年全面普查奠定基础。二是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与评估,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加大矿山资源开发对生态破坏的监管力度,开展旅游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遏制人为生态破坏。三是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巩固和扩大“环境执法年”成果。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法律法规赋予的环保执法权;既要查企业的各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又要清理地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土政策”;不仅要在“查”上下功夫,更要在“处”上加大力度,对于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典型案件,一定要严肃处理,坚决纠正,使那些明知故犯、阳奉阴违、屡查屡犯的企业受到严惩,树立严格环保执法形象。

(四)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大力开展全省“环保能力提高年”活动。省局决定,今年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环保能力提高年”活动。主要目标和任务是:一是努力推进管理创新,增强环保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各级环保机构作为同级政府环境保护的行政部门,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率政府”的要求,狠抓全系统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在提高队伍素质上狠下功夫,要重点解决目前存在的部分单位和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作风不过硬、能力不适应以及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凝聚力、合力不够强等问题。二是结合国家环保总局今年将开展“加强地方环保工作年”活动,组织开展市县级环保部门能力调查,要积极争取总局更多的支持。三是加快四大重点工程建设进程。年,要力争完成江西省危险废物和九江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江西省放射性废物库、井冈山环保干部继续教育中心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省环境监察指挥中心的建设。四是加快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设。年,进一步提高省级环境监测站、辐射环境监督站的监控能力,力争11个设区市环境监测站在通过计量认证的前提下,要达到国家二级站标准,五大河流干流及环鄱阳湖地区的县级环境监测站要形成能力,通过计量认证,为提高全省环境监测能力打下基础。五是加强环境监察体系的建设。要加快全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重点实施30万千瓦发电机组污染源在线监控的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化监管水平。要努力提高省级环境监察部门现代化执法手段水平,11个设区市环境监察部门标准化建设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六是加强环境保护关键领域的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提高我省环境科技创新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提高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技术水平。

三、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顺利完成

年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已经确定,关键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并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家下达给我省“十一五”期间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一种有力手段。孙刚副省长已代表省政府与国家签订了责任书,能否如期完成,既是检验我们环保工作是否有力的有效手段,也将直接影响到我省经济社会能否又好又快地发展。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的领导和干部职工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历史的高度,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加强领导,协调一致,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务必完成任务。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今年一季度省局将组织人员了解各设区市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的分解和措施,同时将会同省发改委、省统计局对各设区市政府主要污染物的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并分别于上半年和年底公布结果。

(二)开展创建环境保护先进县(市、区)活动,着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和谐江西的建设。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从年开始,一是在全省开展创建环境保护先进县(市、区)活动。我们将抓紧时间尽快起草创建环境保护先进县(市、区)活动的方案和办法,报省政府审定下达。二是以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配合有关部门评选100家清洁生产企业,并评选出100家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企业,予以表彰,推进企业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三是以协助有关部门创建生态工业园、循环经济工业园、特色工业园为平台,推进工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工业园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

(三)推行环境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一是加强调研,推动加快立法步伐。省政府今年重点加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的立法。目前“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已列为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江西省环境污染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江西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已列为省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全省环保系统要努力工作,争取今年三个法规要进入调研阶段,并争取出台。二是推动环境目标责任制的建立,严格实行目标考核。要将污染物排放总量、重点治理项目等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从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要着力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要努力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是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境质量控制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体系,坚决实行生态环境评先创优一票否决,推动政府政绩生态环境绩效评价制度的实施。

(四)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各层面的环境意识。一是在全省环保系统掀起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及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人口计生大会精神的高潮。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在贯彻与落实上下功夫,各地应抓住机遇,出台有关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有力措施,准确监管定位,依法履行职责,并努力提高服务意识。二是大张旗鼓地宣传“一个决定”、“一个意见”和“两个会议”的精神,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和环保信息等,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对各级环保工作人员和各类企业法人的培训,努力提高全省各级环保工作人员依法保护环境的能力和各类企业加强污染治理、保护环境的意识,不断推动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四是大力宣传环保系统敢于监督、严格执法的先进模范,大力宣传各设区市、县(市、区)保护生态、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先进典型;要通过广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鼓励和引导公众、社会团体参与到环境保护事业中;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行业组织以及社区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环保团体和环保志愿者的积极性,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托宽公众环保参与渠道;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曝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提升全社会环保责任意识,使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监督环境违法行为蔚然成风,使“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战略落到实处。

(五)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随着环保部门地位提升,廉政风险也伴随加大。突出表现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项目资金审批、进口废物审批、排污收费、排污许可、环保监测监察设备集中采购、环境执法、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测和环保系列评先创优活动等几个重点岗位和环节上。因此,环保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日益显得重要。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纲要,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进行责任分解,严格实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二是领导干部要管住自己,树立良好形象,起到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还要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带好队伍,防止不正之风的蔓延。三是要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纪律的事和人要依纪依法予以查处。四是要着力推进环保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的政务公开工作,增强环保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同志们,新的一年,在新的起点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我们要以全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的领导下,齐心协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建设创业创新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平安和谐江西而做出我们环保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代表省环保局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战斗在一线的全省环保工作人员和家属拜个早年,祝大家春节愉快,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