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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作计划

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作计划

一、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总体要求

年,全县上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改善结构、调节分配、稳定增长、促进和谐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经济调控政策和县委全会精神,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在保持投资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经济社会持续、统筹、协调发展,加大对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领域的投资力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引导民间资本拓宽投资领域,扩大投资规模,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健康、稳定、较快增长,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

二、年投资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把握资金投向,资金投向进一步向“三农”、社会事业、民生工程等方面倾斜,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等领域支持力度,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建设,严禁新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坚决遏制追求奢求、浪费土地的“形象工程”建设。

(二)管好用好政府投资,强化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优先做好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灾后重建项目收尾和竣工验收工作;全面执行《关于加强我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的意见》(陕政办发[]151号),加强省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和竣工验收管理;按照中央投资重点方向,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凡是申报中央和省市级资金的项目,原则上要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土地、环评等手续;同时做好项目申报和对接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大跑市跑省力度,争取更多的中省投资;投资计划下达前建设项目要具备开工条件;纪检、财政、发改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益。

(三)加大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全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77个,总投资94亿元,当年计划投资37.79亿元,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50%,其中竞争性项目4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22个,公益类项目13个。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紧抓国家经济政策调控和“关天”规划实施机遇,围绕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民俗旅游、畜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启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的安排要按照“有利于继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有利于促进新农村与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提高制造业和社会事业投资的比重”的要求筛选、确定,切实体现“十二五”发展规划。项目实施要按照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求,做好各项建设管理工作。县项目办要会同县考核办等单位定期检查项目进度,强化考核,加大稽查、监督力度。各乡镇及部门要坚持月报制度,县项目办要定期通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按要求顺利实施。

(四)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48号),抓住国家出台鼓励民间投资政策的机遇,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垄断行业、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品批发和现代物流等领域;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鼓励民间投资跨地区转移和兼并重组;加强民间投资的政府支持力度,综合利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和多种投融资模式,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

(五)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投资项目审批制、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和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建立后评价制度;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跟踪国家《政府投资条例》动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全县投资形势监测分析,强化把握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的能力,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