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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快应急管理发展计划

民政局加快应急管理发展计划

一、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成立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全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探索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类事件分类管理,重点部门和突发事件“一对一”的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建立“一办四中心”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应急办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应急资源调度、应急力量整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联动等方面的机制建设。建立军地联动、联合指挥的工作机制和应急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工作交流会商,努力提升我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强化管理、便于操作、覆盖全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区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重点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类预案编制工作,扩大预案的覆盖面,加快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增强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成《*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区级专项预案编制工作。同时,要抓好区级专项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并重视做好重大活动、重点建设工程等应急预案制订工作。进一步推动应急预案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工作,确保行政村、企业、学校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制订《*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预案编制、、实施等方面的制度化管理,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启动预案,做到依法、有序、快速应对。

三、加快推进预警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全面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新一轮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处,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进一步完善排查制度,对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等进行调查摸底、分析评估、统计汇总,并登记建档,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动态监控,落实防范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区防汛防旱、社会治安、森林消防、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系统,逐步建成覆盖全区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加快构建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体系,提高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构建骨干、专业、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体系,努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加强公安、民兵预备役等应急骨干队伍建设,发挥应急抢险的突击力量作用。二是要加强各类应急抢险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区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建立专业或半专业应急队伍,特别是抗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医疗救护、水电气及道路抢修等队伍建设。三是要充分发挥机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有技术专长的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四是要加快应急专家库建设,一方面充分挖掘本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储备一批应急处置专家;另一方面加强与市有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市专家库市、区共享。同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活动,发挥专家技术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确保科学处置突发事件。

五、有序开展应急演练。各乡镇(街道)、各重点应急责任部门以及重点企业要结合实际,采取实战、模拟推演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重点抓好防汛抢险、学校安全、疫病防控、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应急预案演练。同时,要建立应急演练备案制,提高演练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5月份,结合“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以防汛抢险、应急转移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

六、努力提高应急保障水平。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在对现有各类应急物资普查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的分布和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物资、通讯、运输和恢复重建保障。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有机结合。规划先导,整合资源,加快避灾场所建设,建成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环境较好、制度完善的避灾中心(所)。

七、大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以《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5月份,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区宣传、水利、卫生、司法、安监、民政、科技、团区委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作用,通过开设专栏、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做好防灾减灾等应急宣传工作。区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认真开展应急避险大演练,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书本工作。要通过宣传教育,普及公共安全知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避险、自救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