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政局法制教育实施计划

民政局法制教育实施计划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严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程度,增强政府文件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同时,抓好乡镇政府和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时效期限。

全面清理“红头文件”。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互相抵触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完成后,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市政府报告清理情况。

二、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

在县内选择1-2个乡镇作为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加强工作指导、情况交流和经验总结,带动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乡镇创建法治政府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要内容,着力打造便民服务综合平台。将群众普遍关心关注、涉及切身利益的各种公共服务事项,逐步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规范和完善乡镇依法行政。

三、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继续围绕“职责到岗、责任到人”的目标,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对全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全面清理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及时反馈信息,交流情况。逐步推广行政执法人员计分制等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严格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统一考试,凡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不得发给执法证件,不得上岗执法,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和政执法专项检查,总结各项行政执法经验,调研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带普遍性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督促落实,防范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创新审理方式,灵活运用书面审查、简易程序、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审查方式,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制度,确保办案质量,最大程度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案情重大、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坚持集体合议和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对乡(镇)和县级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拓展行政复议工作交流、协调渠道,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

六、积极协调处理各类涉法事务

针对行政管理、经济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当好法制参谋和助手。按时办结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棘手问题,切实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搞好合法性审查。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及时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争议,依法解答群众咨询、投诉,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和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审批责任追究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做好重要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的深度政府信息的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社会评议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八、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进一步创新方式,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加大对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宣传力度。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观念,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采用合法方式表达诉求,推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法治化,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