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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治纪律强化计划

民政局政治纪律强化计划

2009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影响、保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d*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州委六届六次全委会的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工作规划》和省州实施办法的落实,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绝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绝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四项重点工作:(1)开展对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加强对全州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业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增强公开透明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的项目,防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2)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处理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3)开展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4)开展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二)以“两无”为目标,大力加强县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把大力加强县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州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以实现无群众越级集体上访、基层党员干部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基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查办案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各县市党委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不断创新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体制和机制,着力改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条件,大力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我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保证。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解决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态度粗暴、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和省州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和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村级组织选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物质利益、民主权利的突出问题。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和收费行为,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积极推行财务“双代管”。

(三)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要树立宗旨意识,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要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兢兢业业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纪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领导干部问责为“抓手”,深入推进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重点工作通报制、重要事项公示制、政府信息查询制的监督。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把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和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问责范围,加强对行政许可集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窗口单位的问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年内各县市纪委监察局都要有问责案件。

认真执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协助党委、政府认真处理信访问题,畅通诉求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强化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全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继续开展向领导干部发廉政短信、寄廉政贺卡、送廉政台历活动,与*日报社、*电视台、州广播电台办好各种反腐倡廉专栏。认真办好“中国·*”门户网站“纪检之窗”,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建设并完善*州警示教育中心,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

认真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五项要求:(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把严格执纪与组织处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严禁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以及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从严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及在境外停留时间。防止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五)坚决惩治腐败,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按照“两个必须”和“三个提高”的办案工作要求,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年内必须有自办案件,力争查处大要案。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评审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纪,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认真执行关于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规定,确保案件质量,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办案综合效果,既要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又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狠刹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等歪风,旗帜鲜明地坚决支持保护敢想敢干、敢闯敢试、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激励约束和服务保障机制,完善办案制度和程序,增强执纪办案的整体合力。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改进案件审理和信访举报工作。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加强案件剖析,认真研究发案原因和规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改善办案工作条件,进一步提高基层办案工作水平。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成果,认真做好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六)加大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着重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3)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4)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5)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全程监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等行为。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实行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

(七)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按照中纪委“五个认真治理”的要求,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1)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2)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3)认真治理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处理土地管理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加强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规划管理和制度建设,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规范国有矿业权转让的评估和监管工作,坚决查处圈而不探、以采代探、私下转让、无证开采、廉价转让等违法违规行为。(4)认真治理金融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维护金融安全。(5)认真治理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各项改革。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深化财税、投资体制改革,增强预算管理透明度,探索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公示制度。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查“小金库”工作成果。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回头看”,切实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着力推进州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建立防治“小金库”问题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对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津补贴规范后仍然设立“小金库”的,必须采取严厉的组织措施、纪律手段和法律手段,坚决从严惩处。

(八)强化监督制约,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发展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认真贯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领导干部任期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县乡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各县市委成立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突出巡视重点,重视巡视成果运用,不断提高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厂务公开,不断拓展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

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政府廉政勤政、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制定并抓好《*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

(九)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10年来的经验,不断完善任务分解、监督检查、量化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增强责任制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实施“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职责。领导班子正职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负起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责任。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把反腐倡廉融入业务工作之中,认真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全面落实。

(十)突出实践特色,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措施和办法,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巩固和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果,按照“四个对”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进一步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坚持分级分类培训,拓宽培训渠道,努力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加大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和从基层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有效履行职能的方式方法,建设州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集中办公场所,全面发挥派出机构职能作用。建立“纪风监督员”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执纪行为,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县乡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不断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加大科技投入,按照“统一规划,逐步推开,分批完成”的原则,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解决办案装备落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