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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指导思想发展计划

民政局指导思想发展计划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建设“平安海盐”和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深化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源头管理,逐步提高全社会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和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依法监管、长效管理新机制,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总体目标:不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实现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总体思路:围绕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一条主线”,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二个体系”,构建基层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三个网络”,努力实现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手段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进一步提高

围绕上述目标和思路,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核心工作,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为重点,完善全社会安全责任体系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体系。深化细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努力形成责任到位、管理有序、奖惩分明的责任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强化企业和其他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要求“三完善三落实”工作,建成包括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大力推广平安企业创建等先进经验,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健全联动机制,以全社会共同参与为重点,推进齐抓共管工作

安全生产是全社会工程,综合监管部门、专业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联动机制:

一是继续发挥好县安委会、防火委和道路交通委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季度例会制度,分析形势、交流经验、明确任务,共同推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安监部门要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进一步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工作,督促重点行业和领域改善安全监管。

二是完善部门之间、部门和镇之间的联动机制。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根据行业归口管理原则,交通管理、消防、建设、质监等部门要建立人员相对固定、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定期联合检查和执法制度,健全告知、备案、移送、会商、通报等信息共享机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提高部门效率和管理效能。进一步抓好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加强县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网络建设,建立专家库、应急器材装备等在内的救援资源数据库,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衔接和演练,提高部门、社会协调响应能力。年内县安委会组织一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三是抓好与工会、共青团、行业协会、社区等群团组织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推动“工会组织参与非公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建立“一书一卡一委”、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工作。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探索联动形式,发挥全社会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狠抓重大隐患的治理整改,以重点领域(时段)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新特点、新形势,坚持开展职责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登记建档和整治工作,确定县、镇、部门、企业等各个层次的领导挂牌联系整改制度,确保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

继续对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实施重点监管监察,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以20*年达到“平安畅通县”创建为目标,围绕人、车、路和行车秩序等环节,进一步完善源头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同侧重点的系列整治活动,突出对大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和外地驾驶员重点群体的管控。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坚持主干道和村镇道路并轨管理,控制事故总量。

消防安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主线,以全力整治“多合一”“三合一”建筑和出租房为重点,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减少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行业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针对危化品使用单位量多面广、事故隐患多的情况,在灯泡、喷漆、轻纺涂层、金属加工等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切实改善安全设施落后、作业条件差、“三同时”建设欠账多等突出问题,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重大危险源要督促企业健全定期检查评估、全程监控等系列措施。细化易燃易爆及剧毒、易制毒等三类易引起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日常监管和整治,坚决预防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行业重点是以创建文明标准工地为动力,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工程招标、发包及现场管理、建筑业监理市场和劳务分包工作。继续严格执行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备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加强重点防控。

水上交通和渔业捕捞行业以严防水上运输超载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为重点,坚持开展渔船非法搭客、非法捕捞整治,减少水上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以机电设备中的码头吊、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排查二类设备分布、数量和安全状况,整治和规范二类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等环节,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责任。

加强对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重点抓好港口建设、围垦和大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责任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禁止不符合安全条件企业进入。建立企业培训教育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其他各行各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做好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坚持重点时段集中检查制度,有得放矢组织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以全员安全培训和加强安全投入为重点,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毫不松懈深化全员培训工程,步步扩大培训覆盖面,加强进度质量的督查,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继续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岗位资质培训。建立健全与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在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培训。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督促企业健全培训制度,保证所需资金,建立培训档案,依法加强企业培训工作的日常监察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巩固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工作成果,组织基层分类管理工作质量和整改进度抽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实施补课和整改,并逐步在规模以下企业中推广,并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在矿山、机械行业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交纳等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制度,宣传和用好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税前列支的经济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推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力争“新帐不欠,老帐要还”。

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确保宣传教育深入到基层。进一步发挥各部门、各镇和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平安企业创建等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重点结合“五五普法”教育,宣传贯彻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提高全社会对《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认知度,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五)加强基层监管力量,以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构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为重点,切实加强镇(区)安监机构、执法队伍建设,推广村居“六员合一”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全县镇(区)、街道、村、社区和企业监管网络。

提高安监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安监机构工作条件。广泛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思想理论学习,提高安监干部的隐患排查能力、执法能力和协调综合能力。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建设,深化干部分片联镇、联企业、联村工作制度,有重点地帮助联系对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重视充实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要积极探索监管力量延伸到基层的有效办法,县安监部门要试行委托镇安监站执法工作,使基层安监机构切实承担起《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赋予的安全生产检查、违法行为纠正、事故隐患排除、处罚建议等5项职权。深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建设。

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对企业安全监管人员数量配备和工作职责落实的监督检查和违法查处,创新监管模式。积极鼓励发展安全生产合作组、行业协会等社会管理组织,指导和服务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弥补政府监管力量的不足,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服务网络全覆盖。

以规范台账为突破口,以“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表、一个危险源(部位)分布图、一套安全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管理台账、一个企业基础情况数据库”等为内容,规范企业、村、行业组织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

(六)坚持依法治安工作,以强化执法为重点,创新安全生产新机制

围绕上级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部署,紧紧抓住《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力时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安监、消防、建设、质监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严格行政审批和许可,加大行政前的审核力度,督促引导企业提高本质安全程度,限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对已审批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人、机、环要素处于稳定安全状态。

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增加执法检查的密度和力度。进一步建立群众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和基层安监部门上报以及检查整治发现案源的机制,扩大行政执法范围,增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年内着重开展劳动保护、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及交纳风险抵押金、机械冲压设备定期检验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确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更多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处罚手段,增强行政执法的震慑力。

(七)要切实抓好当前和春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以春运、消防和人群密集场所安全工作为重点,确保群众平安过节

岁末年初,人流、物流激增,气候条件恶劣,交通安全压力加大,企业生产节奏加快,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各镇、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特别是确保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

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确保春运安全的各项措施,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船参加春运,进一步加强执勤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参与春运的车船。做好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违章超载、超速和疲劳驾车,杜绝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春节前夕要以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网吧、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的社区、各类出租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运、销售、使用单位等为重点,全面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增强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工作,保证防火措施到位。

另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要搞好自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

要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严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严防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落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厂房、仓库的监控措施。要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春节期间,县安委会将组织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进行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经营、销售的专项整治,请各镇、各部门务必配合好、参与好。

要坚持各级领导亲自带班参加的节前节日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各镇、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务必要参加一次以上的安全检查工作,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将亲自带班分组赴各镇、各部门各镇、各部门进行春节前后安全生产督查和检查工作,以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要严格节日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增强备勤力量,落实节日期间防范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及时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