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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反腐败教育发展计划

民政局反腐败教育发展计划

管委会各科室、各工程指挥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市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本委20*年度的工作思路,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教育方面

在内容安排上,针对机关党员干部,紧扣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个中心内容,结合温州市《实施办法》、*市《实施细则》展开学习、讨论、深化。其次要抓住《党纪处分条例》《行政监督法》等两根主线,加强党规党法教育,增强党纪党法观念。第三要学习有关我们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或其他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面的关于规范*市建设市场的三个文件,即:《*市加强工程建设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规法》《*市外来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办法(试行)》。第四要通报中共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内容,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第五认真组织学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

在时间安排上,要坚持每季一次,全年安排四次,在教育的形式上将采取领导授课、自习、观看VCD录像和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

二、制度方面

1、要建立和落实本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严格执行和完善本委制订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

3、要认真落实本委《关于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各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责任分工范围的工作。

4、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本委的议事日程,党组集体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每年不少于2次。

5、坚持一年一度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6、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落实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7、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8、继续完善和健全本委、机关规章制度。

三、监督方面

1、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如“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中纪委2号文件《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意见》等。

2、公车管理,要认真执行“三统一两定点”的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行为。

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公务接待中餐禁酒制度,坚决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

4、领导班子必须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

7、本委党员和干部一律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作招投标,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8、纪检组要对本委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要使工程招投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9、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要增加透明度。

10、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要将财务收支和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结果公开,充分接受广大群众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四、查处方面

1、认真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及本委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2、对有群众举报或反映的涉及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纪检组要认真查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