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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发展安全生产管理计划

安监局发展安全生产管理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全区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不突破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10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条件。

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一)、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践要求,明确安全生产是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是推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以“平安企业”等基层平安建设为重点,推动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区政府与各有关部门签订20*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督促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及出资人机构的监管责任,督促村(社区)落实对所属企业的监管责任,强化对安全生产指标和重点工作的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考核奖惩,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

——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跟踪检查和监督考核,加强与安全生产重点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加强对相关工作信息的收集掌握和有关具体工作的协调。建立重大隐患整治的部门联动机制,发挥政府各部门力量,构建大安全工作格局。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采用系统化的理念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经过两年的全力推进,全区已有39家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和16家机械加工企业通过了审核,20*年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使用企业和重点机械行业进一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力争危化生产、储存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使用企业全部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已经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的企业,认真按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真正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持续改进。

——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安全培训是提高劳动者安全素质的迫切需要,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保障的重要措施,是预防各类生产事故的关键手段。加大对培训工作的投入力度,将培训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市、区下达的培训任务。重点开展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通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备安全管理知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一支企业安全管理队伍;以规范发证、依法检查为抓手,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落实。

——开展一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在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中推行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形成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

——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探索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征缴管理等激励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

(四)、持续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攻坚

——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从企业、政府两个层面建立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严密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广泛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活动,铲除滋生事故的土壤,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深化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我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仍然较大,死亡人数相对较多。随着机动车数量和通车里程的快速增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会更加严峻。要严格整治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超速等违法行为,严禁货运、农用和证照不全车辆违法载客。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区域(地段)要切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加强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现象。

——深化特种设备的安全专项整治。在庄市街道、九龙湖镇试点的基础上,以起重机械使用证办理情况、定期检验情况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为重点,继续开展起重机械执法保安全专项行动,利用下达书面整改指令、会议督促和立案查处等方式,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设备。大力开展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深化建筑施工的安全专项整治。我区城市化持续推进,建筑工地量大面广,建设安全管理难度增大。要继续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检查监察,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新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坚持作业前的安全交底制度,坚决制止作业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五)、结合产业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改造项目,必须落实项目安全审查。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执行“三同时”安全专项验收制度和投产前的安全检查确认。

——推进《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实施试点工作。加强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危化品登记点、GPS监控系统的作用,开展外省籍车辆实时动态监控试点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点、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区内危化品车辆运输路线,设置相应的禁令标志,加强*区危化品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建立危化品运输监管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通报制度,加强危化品道路巡查队伍建设,成立专门的危化车辆道路巡查队伍,依法查处危化车辆违章违法行为。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对危化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专项检查,突出重大危险源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危化品管廊、管线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化品管廊、管线巡检确认制度。高度重视对少量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查出隐患的追踪、督查和整改确认。

(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加强安监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区安监部门依法对全区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对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协调的职能。增强区安监局执法大队监管力量,配齐、配强镇(街道)安监人员,提高他们的安全监管素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重视加强安监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监管人员掌握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方面的水平,培养勤勉敬业、求真务实、廉洁奉献的优良作风,做到严格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逐步实现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

——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检查时,采取联合检查方式,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性;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执法活动,由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以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加强事故调查部门联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严惩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现象,提高事故查处的严肃性。

(七)、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十七大精神,强化“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学习宣传十七大报告,使全社会都认识到“安全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发展安全文化,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刑法》修正案为重点,把宣传贯彻《条例》的要求列入20*年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深入重点企业进行巡回宣讲,使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熟悉《条例》和《刑法》修正案的具体内容。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宣传工作,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严肃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