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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建设社会主义计划

民政局建设社会主义计划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深入落实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年民政工作,对于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重要基础作用,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大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中谋划社会组织工作,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大背景下谋划社会救助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框架内谋划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在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前提下谋划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在促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环境下谋划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和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年全市民政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召开第二次全市民政会议、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总结表彰大会和慈善劝募大会,实施大区划调整、大救助运行和东进广场大工程建设。开通民生热线,举办首届民生论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兴化、其他市区和有条件的市区,分别达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22.5%和25%,人均月补差不低于55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兴化、其他市区和有条件的市区,分别达全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22.5%和25%,人均月补差不低于120元。农村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标准达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兴化和黄桥老区的供养标准不低于40%;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65%。慈善超市城市覆盖率达90%。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00个。福利企业新安置残疾人就业800人。完成市慈善总会换届,成立慈善基金会,筹集慈善资金1亿元。建立民办非企业单位100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00个,发展社区民间组织100个,培育省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0个。重点优抚对象“一助一”结对帮扶率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100%。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100%,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95%。城区帮扶1000户;农村扶贫8000户,脱贫率70%以上。城市社区老年活动室达96%,农村村镇老年活动室达92%。福利全年销售2.3亿元,其中销售即开票突破1000万元。婚姻登记率99%,登记合格率100%。殡葬火化率99.8%。农村村民自治率98%,城市社区自治率94%。农村社区建成率兴化、泰兴不低于10%,其他市、区不低于30%。建成6个全省样板社区。

*年,全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实施“310工程”。简单地说就是:保障十类人群,开展十个探索,完成十项任务。

一、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十类困难群体,切实履行民政部门“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

1.保障10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群的基本生活。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着一般群众的生活水平自然增长,同步提高,确保该保的一户不漏,已保的一户不错,该发的一分不少,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2.保障15万城乡低保边缘人群的基本生活。实施临时救助和结对帮扶,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3.保障2.3万农村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让1.3万名五保老人住进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

4.保障日益增多的“空巢”独居老人的基本生活。通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社会福利机构,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菜单式服务。

5.保障受灾家庭特别是因灾伤亡家庭和因灾倒房家庭的基本生活。实施及时有效救助,确保他们的家庭成员有饭吃、有房住、有水喝、有衣穿、有病得到及时治疗。建立因灾死亡人员抚慰金制度,体现党和政府对因灾死亡人员家属的慰籍。

6.保障生活困难重病患者家庭的基本生活。及时实施重病医疗救助,提高救助标准。

7.保障1.5万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继续实施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推行“五位一体”的医疗保障,切实解决他们的医疗问题。给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孀及时发放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保障她们的基本生活。

8.保障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的最低工资待遇,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9.保障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通过救助管理站,实施人性化救助,帮助受助对象尽快返乡与家人团聚。

10.保障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实施“蓝天计划”、“聆聪计划”、“心蕊行动”,帮助符合手术条件的儿童实施手术及康复治疗,建成市儿童福利院,为他们营造“天使乐园”。

二、适应时代要求,开展十个探索,努力实现民政工作“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的奋斗目标

1.探索建立医疗救助制度。随着城乡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贫困家庭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大量城乡困难群众患病后因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放弃治疗,或因就医看病而负债累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做好医疗救助工作,是当前民政部门为民解困的重点内容。一是扩大救助范围。在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低收入的老年人、重病或重残人群、低保边缘群体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制定救助标准。针对救助对象的困难情况和基本医疗需求,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和办法。三是建立救助管理办法。以住院救助为主,适当扩大救助病种,逐步取消病种限制,提高医疗救助比例,尽量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救助资金的结算办法,搞好医疗救助和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慈善事业的衔接,使其既有合作又有分工,形成制度合力。

2.探索建立低保边缘人群救助制度。对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标准2倍的家庭、因大病重病或遭遇突发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因不可抗因素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及其他当地政府认定的应予救助对象,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将救助体系覆盖范围从绝对贫困群体拓展到相对贫困群体,有效缓解低保政策“炕边冷”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到更多的困难群众。

3.探索创新居家养老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建立老人与养老服务站“点对点”双向联系平台;与老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标准;以乡镇、街道或者市、区为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服务单位或服务人签订提供服务合同,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4.探索推行政会分开改革。出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行业重组与改造,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优化行业协会的布局和结构。切实推进政会分开,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从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彻底分开,促进行业协会依法独立运作。

5.探索建立社区民政组织。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为契机,整合社区民政工作资源,建立社区民政工作站,实行几块牌子对外,一套班子办公,集社区双拥、社区优抚、社区救助、社区老龄、社区殡葬、社区慈善、社区养老于一体,从根本上解决民政工作基层队伍薄弱的问题。

6.探索创新“一助一”活动形式。总结“一助一”活动以来的经验,结合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呈现的新特点,创新“一助一”活动形式,丰富“一助一”活动内容,培育“一助一”活动典型,提高“一助一”活动影响。

7.探索福利企业监管新途径。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和福利企业税收政策的调整,企业接收安置残疾人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乡镇管理福利企业的能力弱化,我们要及时调整思路,用好用活政策杠杆,积极主动为福利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探索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落实残疾职工劳动合同的新途径。

8.探索逐步缩小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差距的新方法。随着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比例的逐年提高,为缩小城乡退役士兵的安置差距提供了可能。当前,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安置补偿金标准不一,二是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不一,三是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标准不一。在现阶段要求彻底取消城乡安置差别还不可能,但可以探索途径,逐步缩小他们之间的经济补偿差距,为真正实现城乡安置一体化奠定基础。

9.探索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在组织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研究探索社会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置领域、数量结构、配备比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及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选拔措施、考核评价方式、激励保障制度;研究探索民政购买服务的体制机制和促进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以民政事业单位为基地,以城乡社区为重点,尝试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工作。结合建立社区民政工作站引进或培养社工人才,有的放矢地探索和积累社会工作经验,为领导决策提出参考意见。

10.探索网点即开票销售新模式。福利销售的基本思路是:主攻即开票,巩固电脑票,盘活中福在线。一切为了销售,一切围绕销售,一切服务销售。以销售《泰州风采》即开票为契机,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组织即开票小规模销售。将即开票与电脑票捆绑式销售,让即开票进商场、进社区。

三、紧贴和谐社会目标,完成十项重点任务,努力践行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1.建立社会大救助运行机制,力求在民生热线服务联动、整合救助资源、提升救助能力上取得突破。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生活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大救助管理体制,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切实履行大救助办公室组织、协调、综合职能。注重制度整合,努力抓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与灾民救助以及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的相互配套;努力促进各项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以及最低工资制度、再就业制度的相互衔接;努力推动各项制度内容和操作上的对接,使各项救助制度实现最大效能。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五保老人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开展创建减灾安居工程模范市县活动。将“市民求助热线”更名为“民生热线”,并以此为窗口,全面掌握全市特别是市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状况和基本需求,为相关部门实施救助提供基础资料。积极做好享受城市廉租房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市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和协调机制。完成市慈善总会换届工作,建立市慈善基金会,组织大规模的慈善劝募活动,扩大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的社会影响。

2.建立五保老人幸福指数评价机制,力求在敬老院规范管理和五保供养经费自然增长上取得突破。以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以五保供养经费自然增长和医疗经费为重点,以五保老人的居住、医疗、饮食、服装、娱乐、心情、寿命等为内容,以敬老院的面积、环境、服务、副业、管理等为补充,提出量化的五保老人幸福指数,衡量五保老人的幸福程度和敬老院的管理水平,为五保对象创造一个幸福、美满、安乐、祥和、健康的晚年生活。

3.建立行业协会监管机制,力求在成立支柱产业协会和规范管理上取得突破。以健全组织为基础,以提升能力为主线,以培育扶持为手段,以规范管理为保障,制定社会组织发展规划,优化行业协会的布局和结构。明确社会组织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快建立机电、造船、医药等行业协会,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进一步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快速发展,重点做好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福利事业、生态环保、服务社区和服务“三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和培育。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以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为抓手,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行为。继续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共同富裕。进一步推进社区民间组织建设,以社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社区自治功能,促进居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优化社区民间组织发展能力。加强民间组织活动监督管理。以民间组织管理法规和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为抓手,建立财务审计制度,规范民间组织行为。

4.建立城乡社区发展联动机制,力求在城市社区民主管理和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上取得突破。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0周年纪念活动和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把健全城市社区基层自治和农村村委会基层自治机制目标统一起来,把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一致起来。坚持城乡社区共同发展,把城乡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进一步探索农村社区设置的范围、规模,农村社区建设的途径、步骤、形式和重点,农村社区建设与其他各项农村工作结合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形成符合实际的推进思路。积极开展农村社区“社区化”服务。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有效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理顺政府及其他组织与社区之间的关系。拓展社区服务,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进入社区服务领域,加快推行社区管理服务社会化。推进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凸现民政部门在社区的牵头地位。出台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城乡社区建设标准,巩固“三务三公”活动成果,完善村务分开制度,推出城乡社区民主管理新模式。

5.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力求在四级联网、一网多用、双向互动上取得突破。以建设信息平台为支撑,以提高服务水平为目的,以整合社区资源为手段,实现社区服务社会化。建成海陵区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形成区级、街镇、村居、特殊家庭四级网络体系。对基层党建、社会治安、民政保障、医疗卫生、求救求助等事务进行整合,实现办事项目的申请、受理、办理、回复的一网处理,形成实时、在线、共享的新、准、实的数据信息,建立特殊对象“点对点”双方互动系统,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大力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提高民政工作效率。全面开通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民政卫星会议系统和低保管理信息系统,年内要消灭民政网站(页)空白市、区,全面加快我市民政信息化发展步伐,为建设“数字民政”打好基础。

6.建立双拥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力求在丰富基层拥军和军民共建的形式与内容上取得突破。以创建双拥模范单位为抓手,进一步量化基层单位双拥工作考核指标,培育不同类型的双拥工作先进典型,提高双拥工作的影响力。创新军民共建单位活动形式,丰富军民共建内容,在军民共建文明单位、军民共育两用人才、军民共创和谐文化方面取得实效,在驻泰部队干部购置经济适用房、租住廉租房和驻泰部队随军家属安置工作上取得突破。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五位一体”医疗保障机制,注意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全面落实好“两参”退役人员的各项补助政策。要稳妥做好退役人员的精神病评残工作,将其纳入到优待抚恤范围中来。完善退役士兵培训机制,使之制度化、正常化、规范化。

7.建立社会服务机构发展机制,力求在总体规划和规范服务上取得突破。新建的市儿童福利院和市救助站投入运营。出台与城市发展规划相配套的养老机构发展规划和地名规划,保障养老机构有序发展、均衡发展、协调发展。以贯彻《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为载体,推动社会各类福利机构完善硬件设施、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以不断适应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建立以地名标准化为基础,地名信息化为载体、地名文化为支撑、城乡系列地名标志为抓手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地名资源、挖掘地名文化、提升城市品位。全面启动“数字地名”工作,督促4个市在数字地名建设上有所突破。进一步推进姜堰、泰兴、兴化市政府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构建和谐边界。积极巩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加强婚姻登记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放大泰兴、靖江、兴化等市婚姻登记处示范效应,使姜堰、海陵2家登记机构成为省级婚姻登记示范单位。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收养登记合格率继续保持100%。倡导殡仪文化,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礼仪,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开展公墓清理整顿工作,节约土地。针对“清明节”已定为法定假日的新情况,做好弘扬殡葬先进文化、改革丧葬陋习和群众祭奠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8.建立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动力机制,力求在政策配套、规范服务上取得突破。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进一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坚持法制化、专业化、标准化相结合,提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水平。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积极推进由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转变,为老年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实现福利机构社会化发展,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积极利用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快专业化进程,引进专业社工、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创建全国老年工作先进市活动。适时设立“尊老金”,对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贴。加强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让夕阳事业成为朝阳产业。依托“明天计划”长效机制,注重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复工作。创造条件让孤儿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切实解决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的救助、返乡和安置难问题。准确及时做好跨省、跨市申请救助人员的遣返上报和服务协调工作。靖江救助站要努力成为全国县级救助工作的典型。泰州救助站要完善内部管理,早日跨入省级“文明救助站”行列。

9.建立慈善资金劝募机制,力求在组织机构建设、慈善理念宣传和慈善资金总量上取得突破。以市慈善总会换届为契机,尽快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普及慈善知识,弘扬慈善文化,提升全民的慈善理念。建立科学合理的慈善资金劝募机制,形成行政推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社会参与、慈善组织实施的慈善资金募集工作格局。采取直接捐赠、认捐、定向捐赠、冠名捐赠等多种形式募集慈善资金,拓宽慈善资金募集渠道,确保市本级慈善资金突破1亿元,全市突破2亿元。谋划实施好救助项目,切实给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帮助,提升慈善总会的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10.建立民政事业单位发展机制,力求在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上取得突破。我市民政事业单位的硬件设施已初具规模。民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壮大,不仅依赖于硬件设施,也依赖于改革创新的推进,依赖于规范管理的加强。民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决策民主科学,指挥顺畅统一,执行坚决有力,运转灵活便捷,监督切实有效。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改革力度,全面推行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等规章制度。要根据不同类别的服务项目,全面规范服务质量、服务程序、服务卫生、服务收费、服务投诉程序、服务人员资质等标准。民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竭诚奉献的“孺子牛”精神,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帮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以服务对象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首要标准,千方百计地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提高服务的水平、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