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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创建文明行业规划

民政创建文明行业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文明程度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促进民政服务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提升的需求,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市文明行业创建管理的暂行规定》和民政部《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市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政务公开,规范服务,争当孺子牛”活动为基础,促进民政系统的队伍素质、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不断上台阶,为推进*民政事业新时期的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范围

1、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

2、各区县民政局

3、市民政局直属单位

4、区县民政局直属单位

5、街镇民政“窗口”单位

三、创建目标

根据市文明委“行业示范、国内领先、国际接轨”的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力争至20*年年底建成*市文明行业。

具体目标:

一是在*市民政系统中积极提倡“争一流,创第一”,这既是*民政的工作精神,也是*民政的工作目标,*民政的各项工作要在全国民政系统继续保持领先。

二是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中,继续开展以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在*民政系统普遍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班组、文明职工等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文明单位覆盖率。

四是在*市民政系统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把规范服务达标提升到优质服务达标。

四、创建标准

一是行业领先工作好。全行业主要工作指标在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二是科学管理机制好。创建文明行业的管理应科学有效,领导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须完善。

三是教育培训素质好。在全行业职工中普遍进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职工在单位是文明职工、在社会是文明市民、在家庭是文明成员。

四是典型示范形象好。全行业拥有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文明单位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服务性窗口单位优质服务达标率达到80%以上。

五是群众满意信誉好。全行业依法行政部门和优质服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综合考评和专业统计部门测评的满意率在90%以上,服务对象投诉率在3‰以下。

五、主要措施

(一)着眼长效,完善创建工作机制

在创建过程中,市民政系统从基层单位抓起,以实现长效管理为目标,把创建文明行业与建立健全各项为民服务的标准相结合,与加强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相结合,形成了一套具有民政特色的工作制度和运转机制:

一是领导责任制。全市民政系统各单位成立由单位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并把创建文明行业的工作要求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及年度考核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协调工作机制。党、政、工、团及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三是监督与奖惩机制。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措施,提高监督效果。完善社会监督网,聘请监督员,组建行风监督员队伍。同时,建立与此项活动相适应的考核奖惩制度,把开展活动的情况列入对干部、职工的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和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奖惩。

(二)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活动氛围

在开展创建文明行业的过程中,各级民政部门应注重宣传发动,把创建活动目的意义和创建标准深入到社区、家庭,做到家喻户晓。要充分运用新闻和网络等载体,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舆论宣传,在政府与民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一个重视、关心、支持民政事业的良好氛围,并推进文明行业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开展培训,提高民政队伍素质

全市民政系统从基本素质抓起,把创建文明行业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纪律教育结合起来,力争在创建过程中锻炼队伍,在锻炼中提高队伍素质。对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的培训,通过应知、应会的考核,颁发上岗证。各行业制定员工教育计划,形成职业道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服务标准教育、技术业务教育的培训体系。

(四)加大投入,改善民政窗口形象

继续探索政府投入、政策引导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加大对民政系统的投入,新建与改建一批服务设施,改善民政窗口单位的形象。

在逐步提高硬件设施水平的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还着力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以民为本,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在创建文明行业过程中,民政系统要始终坚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六)条块结合,推进创建进展

在创建文明行业过程中,结合民政系统的实际情况,采取条块结合形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推进全系统的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区县民政部门要在市局文明办的指导下,在创建管理与考评中,经与各区县文明办的协调,在市文明办及各区县的大力支持下,探索走出一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新路子。另一方面,通过与社区单位、居民进行精神文明共建,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等形式,加强与社区单位的横向联系,推进民政系统的创建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2月-20*年5月)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统一认识,制定创建规划;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下发有关文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

(二)创建实施阶段(20*年6月-20*年10月)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1、组织培训;2、设计创建活动载体,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3、区县民政系统要通过区县文明办的文明行业的复(初)评;4、召开民政系统创建中途推进会,进行阶段性检查、交流、小结;5、根据具体情况,召开专题研讨会。

(三)考评总结阶段(20*年11月-20*年2月)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汇总各单位自查、互查和考查的平时成绩;汇总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反馈意见;委托市统计局城市经济调查队对全行业进行公众满意度指数测评;针对存在不足进行整改;申请市文明委召开总结评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