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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语言文字要点

民政局语言文字要点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认真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执行语言文字法规和标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宣传、推广、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等各项工作的力度,确保我州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顺利通过。

二、工作要点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在局语言文字工作小组领导下,利用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政治学习例会、党组织会议,大力宣传语言文字工作。在宣传栏推出“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专刊,在*民政网上专门开设语言文字工作的网页。

2、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要通过建立语言文字长效工作机制,使语言文字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贯彻落实《*州民政局机关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纳入公务员录用、调配、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使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3、结合推普宣传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认真筹备第十一届“推普周”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语言规范意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使推普工作向纵深发展。在院内设置宣传板报、宣传牌等,组织干部职工走向街头、走进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推普工作深入人心。举办一次朗诵比赛。

4、加强机关人员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语委关于在全州党政机关及窗口服务行业中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培训和测试工作,确保每名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的等级。

5、认真做好不规范用字的清理整改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的汉字要及时纠正。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的名称牌、指示牌、宣传栏、公示栏、公文、印章等都要使用规范汉字。

6、以“迎评”为重点,配合州语委办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局机关档案资料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