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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计划二

民政局计划二

20*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务必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富民优先、民生为重”要求,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周密部署,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努力使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

(一)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为突破口,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

全面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要着力解决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偏低的问题。从化、增城要将农村低保标准从130—150元统一调整到170元。带农村的白云、花都、番禺、萝岗、南沙区,也要结合实际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力争把农村的低保标准从平均180元调整到205元。同时,要把农村人均年收入2000元以下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继续扎实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组织实施工作,完善城镇人户分离的低保人员管理和低保家庭收入审核办法,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救济。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全市农村2334个低保家庭居住危破房的问题,确保城乡居民无饥寒。

深入贯彻落实新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在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资金,确保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积极探索五保供养的多种模式,加快“五保村”建设,全年计划新建“五保村”20条以上,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

加大对低保“边缘群体”的救助力度。继续落实低收入困难家庭消费性开支减免工作,建立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临时生活救助应急机制。适时调整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

适时启动统筹城乡困难群众的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快研究制定*市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农村,并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扩大救助病种,增加救助医院,提高困难群众享用医疗卫生资源的可及性。

切实搞好灾害应急救助。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提高救灾应急能力,确保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灾民及时得到有效安置,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推广越秀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流动救助服务和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工作。推进协助救助对象跨省返乡工作。继续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异地福利机构安置滞穗流浪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

加快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调研,争取早日出台有关文件,建立以低保制度为基础,以医疗、住房、教育、司法、流浪乞讨人员等专项救助和灾害应急救助制度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具有*特色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二)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为契机,扎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创新双拥活动内容。今年是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关键一年。要以创建为动力,紧紧围绕创建活动,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以一流成绩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检查验收,确保我市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继续推进以八一远程教育学院建设为重点的科教拥军活动,积极帮助部队解决在战备、训练、生活、娱乐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全力支持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深入开展纪念建军80周年拥军优属系列活动,推动群众性双拥创建活动的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的军政军民关系。积极协调驻穗部队广大官兵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创新开展军民共建平安和谐社区活动,在驻农村的部队中广泛开展以军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的共建活动。认真解决涉及军地关系的突出问题,坚持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不断提高优抚水平。进一步完善措施,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困难,健全新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适时调整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和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全力推动优抚工作上新的台阶。

扎实做好安置工作。认真抓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20*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招生录取、入学管理和促进就业措施落实等工作,积极做好20*年冬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和报名工作。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及时足额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并在完成短期技能培训后,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推荐就业工作,力争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98%以上。做好军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安置政策。理顺我市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体制,探索建立国家保障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服务管理模式,试行军休干部服务中心的管理方式。巩固军供站正规化建设成果,提高军供站快速高效的保障能力。

(三)以社会福利社会化为方向,大力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水平。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上半年争取出台《*市资助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对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给予新建床位资助,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民办福利机构运营给予资助,发挥他们在社会福利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加快公办福利机构建设改造步伐。按照民政部的要求,没有福利院的区、县级市要尽快建设;已经有福利院的区、县级市要进一步优化环境、增加床位、完善服务。同时,加快街道、镇敬老院、托老中心建设,确保今年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力争达到1500张。加大“星光老年之家”运营经费投入,拓宽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档次,充分发挥其为老人服务的功能。

全面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今年要在各区、县级市全面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年底要确保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街道覆盖率达到100%。结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立覆盖全市的“平安钟”呼援服务系统,今年要为1万名低保、低收入困难群体中的独居、“双老”老人等服务对象免费安装“平安钟”。抓紧修订完善《*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推进老龄工作。

进一步提高孤残儿童养育水平。落实孤残儿童在养育、教育、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政策,逐步建立起孤残儿童生活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启动“蓝天计划”,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进一步改善儿童福利机构的养育环境。以家庭寄养为主要模式,积极试行模拟家庭的养育模式,多渠道、多形式养育安置孤残儿童。建立“明天计划”长效机制,继续为福利机构中新增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所有残疾孤儿实施手术康复,并会同市残联就进一步实施“明天计划”进行调研,逐步将“明天计划”推向全社会。

(四)以“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为动力,全面提升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深入开展“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入贯彻《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意见》及其6个配套文件,对照《广东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基本标准》,进一步组织开展“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努力建设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按照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去年12月《关于印发广东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基本标准的通知》和将要下发的检查评分标准,在今年第一季度由市和各区、县级市街、镇组织力量,做好20*年度第一批“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检查评选和上报工作。在此基础上,继续组织推进20*年度第二批“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进一步加强居民自治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落实社区重大事务决策权等居民自治权利,进一步建立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制度以及居委会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制度,支持居委会协助政府做好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各区、县级市要全面加强居委会的组织、制度和队伍建设,增强社区自我服务管理能力,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对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积极做好20*年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每个社区。鼓励并支持居委会组织开展群众性自助互助服务活动。重点做好老年人的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的目标。研究建立义工长效激励机制,推动义工工作持续发展。

(五)以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继续贯彻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农村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和示范村活动。健全各级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检查并及时通报。镇(街)要组织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村委会成员工作,落实村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抓好村民委员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障村民对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保障村民管理权和监督权的落实。要指导村委会修订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明确村民、村级组织、村干部的权利职责及相互关系,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自治能力。今年上半年争取全面完成村务公开栏统一模式建设任务,年内全市要有20%以上的村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标准,努力实现管理民主的目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有农村的区、县级市要以富裕、文明、民主、和谐为要求,选择1至2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关于抓紧解决我省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的通知》精神及我市的部署,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保障资金,全面完成全市218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维修工作。针对上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研,认真做好20*年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六)以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为重点,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精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定《*市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大力培育发展以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为重点的行业协会商会,继续抓好行业协会的清理整改和重新登记管理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的民间化和自治性,使其真正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大力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指导区、县级市积极发展以服务社区为重点的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性、慈善类民间组织。加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完善对民间组织的评估机制和监督机制。严格进行年检工作,通过年检促进民间组织规范管理,加强民间组织自律诚信建设。加强民间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力争解决管理队伍与实际工作量不相适应的问题。认真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非法违法活动。

(七)以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为手段,推动慈善募捐和福利彩票事业发展。

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募捐活动。举办好20*年“慈善之光”文艺晚会和第四届慈善杯高尔夫球赛等活动,做大做强慈善品牌项目。加大慈善公益宣传力度,定期公开慈善募捐信息,大力培育和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慈善、支持公益、帮助他人的良好氛围。培育发展慈善组织,重点发展街道、社区慈善组织,鼓励其面向公众、面向社区、面向困难群众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市、区(县级市)、街(镇)、社区四级捐赠网络的作用,做好经常性捐赠工作,组织好每年两次的“扶贫济困送温暖”集中捐赠活动。积极培育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和捐募能力。启动市东升医院住院部的建设,继续推进市慈善医院扩建工程的建设。

努力拓宽福利彩票销售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和省民政厅的支持,今年要确保完成年度销售9.5亿元福利彩票的任务,力争年度销售11亿元。大力宣传福利彩票“扶贫、助残、救孤、济困”的理念,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社会公益事业和扶贫助困的资助力度,建立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库,上半年出台《*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八)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依法依规做好民政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理顺我市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全面完成我市与佛山、中山、东莞3条地级界线,黄埔区与增城市、花都区与从化市、增城市与从化市3条区(县级市)级界线,以及各区、县级市辖区内镇、街级界线的联检工作及其成果资料的上报、归档工作。

加强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启动县级市、镇政府驻地路、街、巷标志设置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乡村地名标志,建立切实有效的维护管理制度。开展地名规划,做好南沙区、萝岗区路网名称规划。以迎接我市举办2010年亚运会为契机,全面推进公共场所英文译名标志牌设置工作,优化我市涉外服务环境。抓好*地名网站建设工作,力争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为公众提供快速、准确、全面的地名信息服务。

积极推进殡葬管理服务工作上新台阶。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巩固100%的火化率成果。做好殡葬管理立法工作。积极选址筹建市第二革命公墓,实施市火葬场旧骨灰楼总体改造工程,建设和完善南沙、萝岗两个新区的殡葬服务设施,开通市殡葬服务信息公众网,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行业作风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完善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

扎实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抓好婚姻登记机关特别是镇级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100%。推进区、县级市集中婚姻登记工作,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抓好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收养法》的规定办理收养,解决历史遗留的事实收养问题。

(九)以加强社会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民政事业的发展水平。

一是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党的*六中全会《决定》首次就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民政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加快我市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要按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守则、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等,加强社会工作的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培养出一批合格的社会工作者,为开展社会工作创造条件。要率先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公益类民间组织和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义工(志愿者)队伍建设。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壮大义工队伍,发动义工参与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慈善福利、互助服务及群防群治等社会服务。发展农村社区义工,鼓励和引导城市义工在农村社区积极开展义务(志愿)服务活动,发挥义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民政法规建设。要重视抓好民政法制工作,积极主动地推进民政立法和普法工作,建立健全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法制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同志们,今年民政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这次会议张副书记、陈副市长的重要指示,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中的重要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