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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法院计划要点

年法院计划要点

人民法院二○○六年度工作要点

×年是实现“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我县发展的重要一年。新的形势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法院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根据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年我院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全国全省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及县委十届三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早日实现当涂新的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地说,应围绕一个主题——公正与效率;明确一个要求——司法为民;瞄准两个目标——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突出三个重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六项机制——以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为主体的审判工作宏观指导机制,以立案庭为主体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审判质量管理机制,以执行局为主体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以纪检、监察、政工为主体的队伍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机制,以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法警大队为主体的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机制;做好三件大事——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做到三个确保——无一错案无一干警违法违纪无一不文明执法现象;实现四个提高——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文明、司法,形象的新提高。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审判和执行工作

审判工作目标:结案率刑事案件为以上;民事、行政、再审案件为以上。当庭宣判率刑事案件为以上;民事、行政案件为以上。杜绝超审限案件和错案。

执行工作目标:全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为以上。基层法庭各执结件执行案件。

(一)刑事审判工作

⒈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惩处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杀人、抢劫、绑架、爆炸以及重大盗窃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⒉继续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惩处常见多发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偷税骗税、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⒊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⒋继续严厉打击以企业、个体私营业主为侵害对象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破坏生产设备、盗窃企业资产等犯罪,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

⒌严厉打击破坏农用设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犯罪活动,及时审理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案件,维护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民的合法利益。

⒍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坚决贯彻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准确适用法律,慎审明断,不枉不纵。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确保程序公正,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质证权、辩论权、最后陈述权及其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杜绝超期羁押。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

⒎民事审判立足于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坚决贯彻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中立公正,不偏不倚。

⒏进一步增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识,依法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契约关系,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⒐依法审理涉及企业改制和破产纠纷案件,准确慎重地认定国有企业改制合同的效力,稳妥处理被改制企业遗留债务,依法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我县经济结构的调整、进一步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⒑依法审理涉及金融市场的纠纷案件,保护金融债权,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防止企图通过诉讼逃债、消债等规避法律的行为。加强对因非法金融活动或者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而引发的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制裁公司滥用其法人资格、侵害债权人、消费者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滥设公司、假破产真逃债等违法行为。

⒈正确适用《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认真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婚姻、家庭案件,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人身权益的保护。

⒉及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运用司法手段促进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的案件,促进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及时审理因用人单位拖欠工人、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依法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劳动者人身伤害的民事赔偿案件。

⒊加强对房地产案件的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县房地产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⒋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纠正和制裁随意提高土地承包费、撕毁合同、一地多包、收回土地高价发包、缩短承包期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的违法行为,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进一步加强涉及粮食流通案件的审理,维护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制裁违约和其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粮食生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依法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三)行政审判工作

⒌进一步加大保护当事人诉权力度,加强对各类被诉行政行为的研究,依法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

⒍加强对人民群众在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指导,促使人民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能够运用法律规定有效保护自身权益。

⒎把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放在第一位,树立以合法性审查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及时审理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合同有关的行政案件,保障行政管理体制和制度的改革,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⒏依法审理涉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整治地方保护、地区封锁及部门行业垄断引发的行政案件,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

⒐妥善审理好加重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城市房屋拆迁、城镇建设规划等问题引发的群体诉讼案件,在依法审判的前提下,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支持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继续加强计划生育、农业税等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促进计划生育、农村税费改革等工作的深入开展。

⒈认真学习和实践《全省法院第一审行政案件庭审规范用语》,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当庭宣判率。

(四)执行工作

⒉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要求,改进和创新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继续清理执行积案,提高执行效率。依法制裁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执行工作环境。

⒊继续落实“年有执行月、月有执行周、周有执行日”制度,健全执行长效工作机制。

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行工作联络制度,成立基层法庭联合执行组,充分利用执行人力资源,形成法庭间的执行网络优势,缓解基层法庭执行工作压力,促进执行工作再上台阶。

⒌推行执行告知制度,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对在规定期限内进展不大、不能执结的,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更换承办法官,并与考核奖惩制度相结合。

⒍实行重大执行事项听证制度,对执行过程中涉及实体权益的决定和处分,组织听证、合议,确保当事人享有平等的举证、申辩权。

⒎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涉及招商引资及其他在本地区有影响的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力争取得好的效果。

⒏进一步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管理,制定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坚持从严管理、科学管理。

五立案及信访工作

⒐进一步落实“六个一”便民服务措施,并延伸至各基层法庭。继续落实接待承诺制度和法官文明用语忌语、首问负责制等信访接待的规定,文明、主动、热情、耐心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处理来信。继续实行预约立案,电话立案,方便人民群众起诉。提高立案工作效率。

、落实信访摘报制度,及时归纳、反映申诉来信来访中的焦点、热点问题。

⒈实行立案、收费、排期一站式服务,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⒉继续开展“文明接访室”争创活动,加强接访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接访环境,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⒊继续完善和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实行重大信访电话预约接待,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加强对院长接待日交办事项的办理和督查,做到件件有回音。

⒋严格依法受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研究新类型案件的受理问题,慎重处理敏感案件立案问题,把好审判第一关。

⒌落实申诉立案听证和复查听证制度,完善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审查程序,进一步实现告诉申诉工作规范化,增强再审立案、申诉复查的透明度,畅通申诉信访主渠道,减少缠诉和越级上访。

⒍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制度,体现人文关怀。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涉及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等诉讼案件,依法实行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对刑事公诉案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依法指定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为其辩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审判监督工作

⒎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提高一审裁判的质量和效率。

⒏坚持“有错必纠”原则,转变审判监督理念,认真审理再审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

⒐探索建立和完善既能纠正错误裁判,又可防止随意启动审判监督的机制,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权威性。

、树立全面质量意识,完善案件质量逐月评查制度,认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加强案件自查、督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对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给予通报,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⒈认真开展国家赔偿工作,落实国家赔偿,对错捕、错判及查封、扣押、变卖不当等侵害群众利益、造成群众损失的行为,依法予以赔偿,促进严格司法和公正司法。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⒉以审判工作为依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⒊深入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认真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继续发挥我院法官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帮助学校开展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⒋对于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治安防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认真做好对缓、管、免人员的考察、管理、回访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⒌继续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公正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深入开展“审务进社区”活动,并进一步延伸至乡镇,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化解社会矛盾。

二、队伍建设

⒍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⒎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建学习型法院,当学习型法官”活动,认真落实学习日制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坚持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并重,鼓励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和课,程班学习。建立和完善以素质为中心的人才吸收机制、人才培养机制、人才使用和管理机制。

⒏继续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树立现代法治意识,保持清正廉洁,加强自身修养,遵守司法礼仪,约束业外活动,确保司法公正。

⒐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养成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作风。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在全社会树立人民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

、继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继续抓好各项廉政建设制度、禁令的落实,努力形成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确保无一错案无一干警违法违纪无一不文明执法现象。

⒈继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的作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

⒉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和个人考核办法,对年度考核获“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和列为“末位”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实行“末位思进”、“末位警告”或“末位待岗”。

三、法院改革

⒊继续围绕理顺完善法院内部管理体制、科学设置诉讼程序、有效监督司法裁判、切实解决执行困难、规范法官职业行为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按照“放权、分权、制约”的思路,重点加强审判工作宏观指导机制、队伍管理、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等机制建设,不断推进法院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

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规范独任法官、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活动,落实院长、副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的制度。

⒌继续执行和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审判管理和监督体制。加强审限管理,健全警示、催办和通报制度,坚决杜绝案件超审限。

⒍继续探索建立审判辅助性工作的管理和工作机制,保障审判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⒎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落实各类案件审理规程,完善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方式,节约司法成本。深入研究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探索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完善公正便捷经济的民事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完善庭前证据交换、证据展示等制度,科学采信证据,准确认定事实,保证办案质量。完善适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审判方式。

⒏改革和完善诉讼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制度在化解矛盾纷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赔偿案件的调解结案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⒐落实假日法庭工作制度,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接待来访、调处纠纷和审理案件,落实巡回、流动法庭就地开庭审理案件的做法,在法律框架内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即调解、当庭结案,及时化解矛盾,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继续推进裁判文书的改革,繁简得当,增强逻辑性、说理性,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⒈继续完善执行实施权和裁判权的分权制衡机制,努力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执行权公正行使。探索执行收费制度改革,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形成既符合执行工作特点,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执行收费制度。

⒉继续深化立案改革,规范立案工作职能;继续推进审判监督改革,探索建立申诉和再审工作新机制。

⒊继续强化案件质量监督,依法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审判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认真执行重大、疑难案件汇报、报送裁判文书等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议案和案件,及时报送结果。

⒌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⒍继续充分发挥特邀司法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联系,开展有效的司法监督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四、宣传、信息、调研工作

××⒎继续加强我院为实现公平与正义而采取的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措施、为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而采取的便民利民护民举措、对于法院改革的探索和实践、对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争取上大报、上大稿、上头版、上头条。

××⒏着眼于社会关系的新矛盾、立法工作的新发展、司法环境和司法条件的新变化、审判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握司法活动特有的规律和原则,进一步增强调研工作的前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大局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

×⒐继续加强和规范司法统计工作、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司法统计分析,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和执行工作。

、继续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

××⒈继续搞好内部刊物《法院信息》、《审判研究》的编辑工作。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调研论文要进一步提高质量。

××⒉组织好第十六届学术论文研讨会、有关审判专题研讨会的组稿工作。

××⒊建立宣传信息调研档案,每季度编辑一册《法院文苑》,编辑我院优秀论文集。

五、综治、创建、后勤保障及其他工作

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物质装备,进行内部局域网建设,逐步推行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在审判管理、庭审记录、诉讼文书制作、法院人事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司法活动的信息化含量。

⒌加强诉讼费管理工作,落实好“收支两条线”。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⒍继续抓好综治、文明创建工作,创造安全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争创市级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⒎法警大队要继续加强政治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值庭,维护法庭秩序确保人员安全。积极参与重大执行行动。加强院部安全保卫。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⒏继续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保证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⒐做好选派优秀同志任村干工作,继续做好包乡单位、帮扶村的帮助、扶助等有关工作。

、落实县委的部署,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力争完成县委在特殊时期给我院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