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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科学发展观工作总结

积极推进科学发展观工作总结

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安排,我局紧紧围绕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审计机制创新这个题目在年8月26日上午召开了民主生活会,通过邀请行风监督员共同评议、到被审计单位进行走访座谈,查阅有关资料,广泛听取审计人员评议意见,又进行反复细致的研究分析,我们对上半年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前我区审计工作的现状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审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区审计局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二十字方针,认真履行审计职能,严查、深查、细查经济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制度和审计方法,加大任中审计力度,紧紧围绕关系国计民生专项资金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敏感点问题开展审计工作,健全审计结果利用机制,抓好审计决定结果的落实。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经济卫士”和“政府谋士”的作用。年省市审计机关下达我区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税收计划完成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任务33项、区委组织部委托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8项,共计任务41项。截至目前,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我们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已完成财政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税收计划完成情况及政策执行审计、种粮农民四项补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计划生育专项资金调查审计、马泉中心小学教学辅助用房竣工决算审计、区物价局、水利局、旅游局、农林局、陈杨办、老干局等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22项,完成任务50%以上。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今年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000余万元,归还资金原渠道143万余元,审计收缴违纪资金12万余元。较好的发挥了审计工作对于微观经济的监督作用,宏观经济的指导作用,起到了政府决策的参谋作用以及对腐败现象的震摄作用。从总体上讲,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正确的,发展现状是良好的,经过全体审计人员的共同努力,审计工作做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二、目前审计工作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尽管目前我区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距区委区政府“进位创强”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着和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计重点不突出,按照审计惯例,除完成省市审计部门下达的十几项指令性审计计划外、我区对全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分2-3年轮审一次,这样看似公平,但实际情况是,全区20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流量是千差万别的,有的镇办、部门单位,资金流量份额非常大,有征地款,项目款,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贷款资金,政策性收费项目等,而有的部门单位仅有1-2万元的财政拨款,这样就存在着对资金流量大的镇办、部门、单位审计监督有空档和不到位的问题,而对年财政拨款仅1万元左右的单位的轮流审计又浪费了时间,人力和物力,没有真正发挥好审计监督的作用。

2、审计过程不透明,这些年审计上一直推行的是报送审计,就是被审计单位的财会人员把帐送到审计部门,由审计组就帐审帐。其好处是避免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接触,减少被审计单位的负担,防止审计人员违规违纪,“吃拿卡要”。但在实际操作上弊端不少。一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领导和财会人员,已对违规违纪资金提前作了账面处理和变通,就账审账审不出来;二是这种封闭式审计方法,没有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作全面调查,没有听取被审计单位干部群众对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反映,因而审计监督的效果不佳。

3、基建审计不重视。这些年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民生工程建设投资的不断加大,我区基建工程项目较多,但多年来由于审计局基建审计人员缺乏,对有些基建项目只能委托社会审计单位审计,或减少基建项目,而基建工程又是国家投入最大的项目,在这方面的审计监督应该讲还是有缺失。

4、审计处罚不到位:审计处罚是这些年审计部门一直头疼的问题,审计决定难落实,审计处罚不倒,直接影响了审计执法的权威和效果,也是一些单位屡审屡犯的主要原因。

以上四个问题的存在正引起审计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也是我们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点解决的问题,我们本着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原则。下决心来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通过认真评议,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要解决上述存在问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进位创强”为统揽,以服务经济为目标,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推进审计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即当好“经济卫士”,又当好“政府谋士”,为建设实力、魅力、活力,贡献审计部门的力量。

1、改全面审计为突出重点审计。

在年初制定审计计划时,在完成省市审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的基础上,我区要把审计的重点放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大项目上,放在人民群众关系的热点,难点和敏感点项目上,对承担区上重点项目,专项资金,世行贷款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支农资金,教育,医疗卫生,保险以及资金活动量大,有政策性收费项目的镇办、部门、单位进行重点审计,审计期间可以为一年一审,最迟不超过两年一审,而对财政拨款量少的部门可适度延长审计周期,对这些部门和单位可推行内审,审计部门可向这些部门和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审计警示。这样即能保证各项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又可是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从而达到突出重点,加强监督,预防违纪,严肃财经纪律服务,经济发展的目的。

2、改“关门审计”为“开门审计”

一是透明审计过程,通过审前公示,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让被审计单位的干部群众积极反映财经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有一个初步了解。二是做好审前调查,填写审前调查表,全面掌握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特别是是否有基建项目,装修项目,大宗商品购置等,做到心中有数,找准审计的突破点,三是在审计工程中既要就帐审帐,又要深入现场对项目建设及购量物品进行现场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3、改不重视基建审计为抓好基建审计

一是派出去,选派责任心强,有工作能力的审计人员到大专院校,进行培训,着力培养基建方面的审计人才。二是请进来。选聘由实际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的基建审计人员到审计局进行“传帮带”提高基建审计业务能力,通过这两方面的工作,逐年加大基建审计的力度。

4、改审计处罚少数人说了算为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说情风影响审计处罚,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处罚到位,从而维护审计执法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