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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汇报

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汇报

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汇报范文第1篇

关键词 90后 研究生新生 党员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1 高校研究生新生党支部基本组成现状

研究生新生党支部以班为单位设置居多,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工学院2012级研究生新生班为例:一共323人,分9个班,每个班总人数为35人左右,党员人数均在10~20人之间,10~15人左右已在入学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5~8人为共青团员。大量积极分子待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偏少的现象已不复存在。党员发展规划为每个支部每学期发展1~2名预备党员。

2 高校研究生新生党员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研究生新生的新特点带来的问题

90后研究生新生思想敏锐, 独立思考的意识强,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性化,学习和生活更加独立和紧张,但又分散化,培养模式各异,集中交流的时间不是很多,相互间熟悉的程度大大降低,给培养和考察带来了难度。

2.2 研究生新生生源复杂带来的问题

(1)材料方面。对于应届生,由于校际间对于入党材料的要求格式不统一,有些学校甚至简化入党程序,导致很多新生的积极分子材料不满足研究生学校的党员材料要求;对于往届生,除档案经多次转手后出现的材料缺失问题外还有党课结业证时间过期等问题;对于在职硕士的管理,大部分学校无相应的措施。(2)培养方面。对于研究生新生党支部书记一般选拔能力较强的新生担任,由此引发了一些与党支书相关的问题,比如党支书对于学校发展党员程序不熟悉,无法完成对支部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功能。对于新生党支部的党员,部分研究生党员淡化了奉献意识,把做党的工作视为是负担,不承担培养新党员的责任。对于研究生新生积极分子,由于自主学习主动性差,总是被迫接受培养。

2.3 “1+1+1”的专业硕士培养模式,给新生党员发展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目前专业硕士的培养模式已成高校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半壁江山,促使研究生在校培养和发展周期缩短,培养和考察的质量受到影响。专业制硕士生第二年需去企业工作站中培养,导致很多学生在研一时出现两种极端,一是急于入党,二是觉得自己不可能在这一年被发展便完全放弃。

3 研究生新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若干建议

3.1 规范积极分子材料,完善准备工作

(1)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入党积极分子,建议重新培养,重新填写发展材料。(2)对于党课结业证即将过期或已经过期的同学,建议重新上党课,加强对该积极分子的再教育工作。

3.2 创新培养方式,加大培养力度

(1)充分利用导师制度,建立长期政治导师制度。邀请德才兼备的专业教师中的老党员担任党支部的政治导师,努力使专业导师兼政治导师于一身,达到研究生阶段专业知识学习和思想政治培养相结合。一方面, 安排研究生导师参与研究生新生的政治理论学习中,在导师的监督管理中完成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讨论、熟记;另一方面,结合导师对于专业知识的讲解,灌输专业奉献精神,努力使研究生新生以优秀的导师为榜样,将专业精神带到日常生活中,在平时严格按照党员身份要求自己。(2)完善党支书再培养制度。对于新上任的研究生新生党支书,一方面,安排其参加党(下转第53页)(上接第30页)支书专项培训,加强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通过实地参观、录像放映等方式向其展现先进党组织和党员的事迹,使他们在理性和感性认识的融合中实现对党的认识的升华。(3)落实“月实践、季汇报”的跟踪培养模式。安排入党积极分子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每月参与一定的社会服务,在实践中深化对党的理论的认识。对此单独设计社会实践考察表,积极分子需取得实践部门的认可并加盖公章。建议培养人及时听取培养对象每季度的思想汇报工作,同时审查培养对象这一季度的社会实践完成情况。(4)结合本校校园文化传承,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再教育。每一个学校,每一个专业都有她的魂,孕育着一代又一代学子。以中国石油大学为例,王进喜的“铁人”精神是校魂,是学生可以用来武装自己的强大武器。作为引路人,高校辅导员队伍应在开学初将本校的文化灌输给每一位研究生新生,并要求每一位培养人将此贯穿培养对象整个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期。

3.3 确保公示透明度,深化考察内涵

(1)加长公示期、增加公示方式与内容。从研究生新生入学伊始,凡定为积极分子和成为预备党员的,坚持在发展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公示期加长到半年以上,使培养对象时刻具有警醒感。现在,高校都建立了校园网络,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设立“ 党建之窗”类的网页,在网页上公布支部发展计划、积极分子名单、发展对象名单等。公示内容增加培养对象在公示期间的社会实践完成情况及思想汇报情况等内容。(2)加强内部交流,促使共同提高。坚持开展和积极分子不定期的思想交流座谈,集中汇报,相互之间有学习交流的机会,在交流中进一步进行考察,使对积极分子的考察能落在实处。

3.4 实行淘汰制,抓好审批工作

严格掌握发展对象的入党标准,是保证发展质量的关键,审批党员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过程。

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汇报范文第2篇

入党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

入党流程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撰写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二、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期

支委会讨论确定拟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名单,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基层党支部要将其基本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宣传窗等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天。发展在企业工作的农村优秀青年入党时,行政村党支部必须同时到其所在企业进行公示;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农村青年入党时,企业党组织必须同时到其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人提出异议,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入党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培养联系人要定期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谈话内容要及时填入登记表。组织其参加区委组织部或乡镇所组织的党校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四、政审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期满一年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审查其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发展对象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并填写《入党对象政治审查综合表》。政审通过后,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五、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 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 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 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六、资料上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自传、《入党对象政治审查综合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等。上级党组织(总支)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者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七、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八、进行组织谈话

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九、 进入预备党员公示期

填写中共预备党员公示表,于所在党组织及户口所在地对预备党员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十、召开支部大会

(1) 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 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 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 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 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 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一、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十二、预备期满,支部考察

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转正公示(7天)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考察合格,转正。

考察不合格,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简介及书写格式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当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这对入党积极分子来说,是增强组织观念,主动争取党组织教育帮助的需要。对党组织来说,则是及时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加强对他们培养、教育的需要。 思想汇报可分为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口头汇报是要求入党的同志面对面地向党组织进行汇报;而书面汇报则是常用的形式。

一、 书写格式和内容

1. 标题:一般在第一行居中写思想汇报。

2. 称谓:一般在第二行顶格写敬爱的党支部或敬爱的党组织,后面加冒号。

3. 正文:这是思想汇报的主要部分,一般写以下内容:

① 对当前和一个时期党的一个时期党的中心任务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看法、态度,阐明自己的观点,写清楚自己的认识或自己还有什么疑虑和理解不清楚的问题等。

② 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章、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和体会,把自己的认识、体会和收获向党组织汇报。

③ 本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④ 对照党员的标准,找出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表明自己要求进步的决心和信心。

4. 结尾:在思想汇报的最后部分,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的请求和希望,一般用恳请党组织给予批评、帮助或希望党组织加强对我的培养和教育等作为结束语。

5.落款:在结尾的右下方要写上汇报人的姓名,并注明汇报的年月日。

二、写思想汇报应注意的问题

1.一定要汇报自己的真实思想,自己怎么想的就怎么汇报。

2.一定要言之有物,不能光讲大道理,也不要追求文章写得好而硬凑材料。

3.一定要及时,汇报的一定要是自己最新的思想动态。

4.要注意汇报后的反馈,对党组织根据自己汇报反馈的给自己的意见一定要认真对待,并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很好的落实。

入党思想汇报范文尊敬的党组织:

一、脚踏实地

我们应该把自己学习到的、领悟到的、掌握了的东西,通过自己的实践和行为加以体现,而不是说说一套,做做又一套,也不是知其然,而不行其然。现在关于合格的干部的标准有许多,比较常见的,如学习的模范、务实创新的模范、奉公自律的模范等等。这些标准在实践之前,都是认识层面的东西,喊口号很容易,但要真正通过我们自己的作为来加以实践,却是很不容易的事。真正的好干部,不仅要知道好干部的标准,还要善于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实践这些标准、深化这些标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不断升华好干部形象,丰富好干部的内涵。象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这样的好干部,数十年如一日,深怀爱民之心、常做利民之事、勤谋富民之策,把自己的汗水、热血,乃至生命奉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这样的干部,他们的精神,是普通人可以认识到、领会到的,但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这是一种磨杵成针的坚韧,是一种坚苦卓绝的修炼。因此,做一名好干部,贵在知行一致,贵在坚持,要把自己掌握的理论、知识,自己的才干等不断运用到为人民服务的无止境的实践中去。

二、超越自我

古人说过,以史为鉴、以人为鉴。作为一名好干部,就要虚怀若谷,勇于向高的目标看齐,在和榜样、先进的比较中,查找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找到自己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其次,超越自我是全面意义上的超越。一名好干部,政治素质好是一个重要方面,业务能力强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又红又专。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社会对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从干部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马克思所描绘的人的全面发展,首先要在干部队伍的身上得到体现。人的能力、素质是多方面的,多种能力和素质往往能起到互补、互相强化的作用,从而实现1+1的效果。今天我们强调一专多能、复合型的人才,就是这个原因。所以,要想当一名好干部,就要时时抱着一种谦虚谨慎的态度,抱着一种好学勤奋的态度,不断锻炼、培养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最后,超越自我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人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己是没有止境的,因此超越自我也没有止境。一名好干部,就要在不断的实践中,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我,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才干和能量。

三、敢为人先

每一名干部,都必须是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的忠实贯彻者和执行者。党的执政思想、理念以及意图,政府管理社会的职能,都必须通过每一名干部的具体工作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对于干部来说,他们的实践能力尤其显得重要,这关系到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和执行。作为一名善于实践的好干部,首先要善于创新。要能按照党和政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当地、当时的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其次是要善于谋划。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工作也不仅仅是某个小范围的事。虽然每个干部都有其特定的工作范围,但作为一名好干部,必须站在全局的、长远的角度来谋划自己的工作,善于审时度势,做到顾全大局、远近结合,而不能做井底之蛙,或者做事只顾眼前、不图长远。第三是要善于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性体现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决不能丧失,但在把握原则性的同时,还要注意把握灵活性。只要原则性,不顾灵活性,是机械式的干部,教条式的干部,这样的干部不聪明,也不具备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比如一项决策,其目标是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怎么样使得在兼顾两者的同时,使我们的成本最低化,没有一点灵活性,恐怕是很难成事的。

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汇报范文第3篇

思想汇报形式可采取口头汇报,也可写成书面材料。汇报的内容主要是自己的现实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包括工作和学习中遇到了什么问题,工作态度怎样,学习成果(体会)如何,一段时间以来思想变化情况等。此外,还应该按照规定的党员条件找准自己存在的不足,今后要努力的方向,要明确、具体。思想上有什么想不通的问题也可以在思想汇报中提出来,以求得到组织上的帮助。

思想汇报要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怎么想就怎么说,怎样做的就怎样谈,不得隐瞒和假说。思想汇报的时间一般可以随本人的工作、学习情况而定,如果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汇报写好后,可以交给自己的入党培养人,也可以交给本支部的负责同志。

思想汇报是个人向组织汇报自己在一段时间里或在一个重大事件、活动中的行为、思想表现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向党组织汇报,不仅是组织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思想动态,而且可以得到组织帮助和指导。作为一名要求入党的同志,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接收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要积极主动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自觉地培养自己的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在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至少应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已经入党的党员也应经常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

向党组织写思想汇报,主要是写自己的思想情况,当然也要涉及工作和学习,具体内容可根据每人的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有什么看法,可以在思想汇报中阐明自己的态度,写清楚自己的认识或自己还存有什么疑虑、理解不清的问题等。如果要参加了重要活动或学习了重要文章,可以把所受教育、体会和认识写给党组织。如果遇到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可以把自己有哪些想法,如何对待和处理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如果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最近的思想情况有所了解,那就要把自己的思想状况,有了哪些进步,存在什么问题,以及今后的打算等写清楚。如果自己对某一问题思想认识有反复,应将原来和现在的认识及其中的转变过程逐一加以说明。在汇报的最后部分,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的请求和希望,如希望党组织加强对自己的培养教育,或请组织上派人同自己谈心,指出自己的努力方向等等。

思想汇报可以用“思想汇报”、“我的思想汇报”等做标题,也可以不用标题,直接写给党组织。正文应抓住重点,如实、简要地进行汇报。正文写完后,写上名字和年月日。

向党组织写思想汇报一定要有严肃认真的态度,不能敷衍了事,要实事求是说明情况,严于对自己进行剖析,切忌空话、套话连篇的表面文章。应注意的是:一方面,要求入党的同志要积极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另一方面,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要求入党的同志进行培养和考察,全面分析一个同志的情况,不能简单地用汇报次数的多少来衡量他是否积极靠近党组织。

申请人党的人或党员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自觉地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定期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这就是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以主要是写自己的思想情况,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写对每一个时期中心任务或党的号召的看法、态度。

写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和体会。

写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的态度。

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汇报范文第4篇

年我院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按照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重点做好在临床一线发展党员的工作。

二、坚持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凡年满十八岁的同志,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备一定的党的基础知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业绩明显、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团结友善、爱岗敬业,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由支部组织委员保存,并在党支部工作记录中记载。

(二)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应写明入党的志愿、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以及自己的决心。篇幅一般在1000—1500字;如果内容较多,可附思想汇报或学习体会材料。申请人可以多次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但内容不宜重复;也可以抽回自己的申请书,抽回后不影响以后申请入党。

(三)党支部和党员要关心和支持非党员群众的政治进步,积极鼓励和帮助他们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写入党申请。对已经写了入党申请的同志,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的学习活动,从各方面调动其入党的积极性。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一)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在征求党小组长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人选,也可以以支部大会的形式提出,报党委研究后正式列为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二)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基本情况部分由本人如实填写,“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由支部填写,“培养人考察记录”由指定培养人按季度填写。

(三)培养考察期间,党支部(小组)要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历史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分子本人要自觉学习上述知识,完成党组织和培养人指定的学习内容,首先从认识上、思想上入党。

(四)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要向党组织写出思想汇报,汇报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根据本人的思想工作表现,经过讨论和会议研究,明确其是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报党委同意后予以发展。暂不列为发展对象的,继续进行培养。

四、按程序做好发展入党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到发展为预备党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并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规党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为预备党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入党志愿书》在支部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入党志愿”的内容应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篇幅适当。

2、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积极分子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3、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对发展对象提出支委会的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各项程序:

①由组织委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由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入党志愿。

③两名介绍人分别发表意见(包括培养考察情况)。

④介绍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⑤党小组发表意见。

⑥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⑦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⑧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要在支部决议中写明。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申请人在党员表决时应予回避。

5、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对拟发展党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举行入党宣誓。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步骤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

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汇报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教育引导

1、党组织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2、对党外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引导树立共产主义信仰。组织他们学习典型事迹,培养他们健康向上的思想情操,激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各级党组织要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关心党员和群众,充分体现党组织的温暖。党员要在思想、工作和学习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农村党员还要提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要通过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树立党的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五条递交入党申请书

1、要求入党的同志要由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对没有入党要求的人,不能采取说服动员的方式,要求其提出入党申请。

2、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⑴本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⑵本人的政治信仰、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等方面情况;⑶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⑷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第六条撰写自传

1、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后,要将自己的情况以自传的形式向党组织汇报。

2、自传的主要内容是:⑴本人基本情况;⑵本人经历;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及职业;⑷本人对党的思想认识过程。

第七条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

党支部应及时将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申请人造册登记,建立档案,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并及时将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归档。

第八条团组织“推优”

1、党支部吸收28周岁以下青年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公开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把经团组织“推优”的入党申请人作为重点,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推优”条件: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觉悟;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⑶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⑷工作、学习中成绩突出;⑸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推优”步骤:⑴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⑵团支部考察,团支委讨论,形成意见;⑶团支部说明推荐理由,报上一级团组织签署意见;⑷上一级团组织同意后,由被推荐团员所在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

第九条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同申请入党人谈话。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书记要在一个月内与申请人谈话。主要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经历和家庭情况,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主要听取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的讨论意见;所在单位领导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反映,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负责了解清楚,作出正确的评价。

3、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主要程序是:⑴谈话人介绍申请人的入党愿望及有关情况;⑵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长向支委会汇报小组讨论意见;⑶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团组织推荐意见、所在单位领导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⑷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在一个月内将支委会讨论意见报上级党委备案,党委要在一个月内上报市委组织员办公室,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写实表由支部组织委员指导有关组织和个人适时按要求填写,并负责归档保管。

第三章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十条指定培养联系人

1、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指定培养联系人的工作,由党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先提出人选,经支委会同意后通知培养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本人。

2、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⑴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⑵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⑶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第十一条经常性的培养教育

1、基层党委、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每名入党积极分子的不同特点,采取易于接受的形式和切实可行的方法。

2、教育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以及怎样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等内容的教育。

3、教育的主要途径是:⑴培养联系人负责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⑵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以及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⑶党组织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工作,为他们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⑷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按季度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思想汇报要以书面形式,主要内容包括:⑴对每一时期中心任务或党的号召的认识、态度;⑵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及体会;⑶个人利益同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和态度;⑷当前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⑸其他需要向党组织汇报的问题。

第四章制定发展计划及组织考察

第十二条制定发展计划

1、党支部每年初向上级党委呈报本年度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主要包括拟发展对象名单(按拟发展时间先后排序并注明拟发展时间)、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说明(包括入党申请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现状、重点发展对象现状、党员队伍数量和构成分布状况及存在问题、确定拟发展对象原因、发展新党员后对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说明、支部研究确定拟发展对象的依据和议事程序等)。

2、基层党委向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呈报本年度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主要包括拟发展对象名单(按拟发展时间先后排序并注明拟发展时间)、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说明(包括本党委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现状、重点发展对象现状、党员队伍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及存在问题、拟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党员队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及存在问题、确定拟发展对象的原因、发展新党员后对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说明、党委研究提出拟发展计划的依据和议事程序等)。

3、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注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注重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注重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需要加强党的力量的地方发展党员。切实解决部分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盲目发展、突击发展、不发展等问题。

第十三条定期考察

1、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2、考察工作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党小组要协助党支部做好考察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和社会表现等情况。特别要注意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上述方面的变化情况,有什么进步提高。考察的方法可以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和反映等形式。

3、党支部要根据培养联系人的考察意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和措施,并通过培养联系人,向入党积极分子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需加以改进的具体要求。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都要形成考察纪实,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相应栏内。

第十四条动态管理

党支部要经常研究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根据实际培养考察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吐故纳新,实行动态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及时转送调入单位党组织。对外单位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及时进行研究,指定专人同其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继续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十五条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要及时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要及时将讨论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相应栏内,并写明具体意见。

2、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程序是:⑴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⑵党支部组织单位在岗职工进行综合素质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保证在单位在岗职工4/5以上(农村参加测评范围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拟发展对象综合素质测评票”,测评结果不同意确定发展对象票超过应参加测评人员半数的,不能列为发展对象,测评结果当场统计,当场公布;⑶支委会讨论。党支部根据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汇报、综合素质民主测评情况,召开支委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讨论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布。

第十六条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一般由基层党委和支部负责。

2、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⑴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⑵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政治审查的对象。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爱人、子女和抚养人,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

4、政治审查的主要方法是:⑴同本人谈话;⑵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其他有关材料;⑶找本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⑷如通过以上方法仍有某些重要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向外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

5、形成政审材料。党委考核结束后,要形成综合政审报告。综合政审报告主要包括:⑴本人简历;⑵政审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同时说明是本人主动交代的还是被组织查出的或别人检举的,组织上曾否作过结论或进行过处理;⑶调查的结果。写明已调查清楚的问题,以及悬而未定的问题和疑点;⑷本人计划生育的情况,要有乡镇社区以上(含乡镇社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结论性意见;⑸结论意见。经对查证结果综合分析后,认定查证问题的事实、性质、程度及本人认识,提出是否影响其入党的意见。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对象,不能办理入党手续。

第十七条集中培训

1、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2、培训内容:《中国共产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时事政治等。

3、培训方式:根据发展对象行业、岗位特点,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市直党委的重点发展对象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培训,乡镇党委的重点发展对象由乡镇党委负责培训。

4、培训结束后,组织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要把学习成绩和培训后的发展变化作为考察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

5、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做好辅导。

第十八条进行公示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范围、方式和主要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的通知》(海组通字[2001]16号)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综合预审

1、市委组织员办公室按照《关于在全市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预审制的通知》(海组通字[2004]6号)规定,结合年初制定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于拟考察前一个月对基层党委上报的拟发展对象进行综合预审。主要审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是否规范齐全,结构比例是否合理,并向基层党委发放《入党志愿书》。

2、入党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团组织推荐材料(团员)、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表、综合素质民主测评汇总情况、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已婚)、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负有经济责任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发展对象考核纪实表、政审材料、党委综合政审报告、公示材料等。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二十条确定入党介绍人

1、党支部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2、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⑴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⑵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⑶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二十一条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碳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二十二条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1、会议程序:⑴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⑵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⑶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⑷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议情况,表明意见;⑸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⑹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的表决结果;⑺发展对象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及今后的决心。

2、注意事项:⑴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要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⑵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⑶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⑷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⑸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⑹党支部上设有党总支的,要及时将《入党志愿书》上报总支签署意见;⑺做好会议记录,并向党委报送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情况报告,由党委负责向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呈报基层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综合情况报告,拟定谈话考核时间。

第二十三条市委组织员谈话考核

1、谈话前,考察人员对党委、支部履行发展党员程序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党委重点审查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对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情况(乡镇党委),对发展对象考察情况,党委会议集体讨论情况等;对支部重点审查履行入党程序及手续情况,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等情况。

2、谈话中,考察人员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分别征求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农村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入党介绍人、部分党员、群众和入党积极分子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并根据审阅材料和调查了解的情况,确定谈话内容。与发展对象谈话主要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对、党的基本知识及时事政治了解和掌握情况。同时,注意对发展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并提出明确的要求。

3、谈话后,谈话人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主要看法以及自已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并向党委反馈情况。

第二十四条党委审批

1、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坚持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决定的原则。

2、会议程序:⑴党委组织委员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⑵党委成员讨论,提出的问题由党委组织委员解答;⑶党委作出审批决定;⑷及时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关栏内;⑸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

3、注意事项:⑴要集体审批。党委会必须有一半以上的党委成员认为发展对象具备条件且入党手续完备,方可批准为预备党员;⑵要逐一审批。在一次会议上讨论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时,要逐个讨论表决;⑶要及时审批。党委必须在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后的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⑷临时党支部、党总支、党委无权接收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六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五条举行入党宣誓

1、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在党委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未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不能转为正式党员。

2、入党宣誓仪式程序:⑴主持人宣布宣誓仪式开始,唱(奏)《国际歌》;⑵党组织负责人讲话;⑶宣誓;⑷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⑸应邀出席入党宣誓仪式的老党员、优秀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⑹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⑺主持人宣布宣誓仪式结束。

第二十六条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1、党委在批准接收预备党员后一周内,向基层支部发放《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党支部明确要求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3、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会议程序:⑴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已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取得成绩和进步,存在缺点和不足,表明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⑵入党介绍人汇报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⑶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⑷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⑸支部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⑺支部大会作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后,支委会要将有关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批。

6、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二十八条党委审批

1、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审批。必须有一半以上的党委成员认为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方可批准预备党员转正。

2、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在一次会议上讨论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时,要逐个讨论表决。

3、党委对支部上报转正的预备党员,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党委审批后,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填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同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找本人谈话,告之党委审批结果和党龄从预备期满转正之日算起。党委审批结果应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九条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在一个月内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组织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第七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党委每年要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及时上报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并向下通报。

第三十一条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及党员队伍现状,科学合理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防止突击发展、不发展、违规发展情况发生。

2、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决不允许用不正当的手段把那些自已没有入党要求的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

3、坚持党员标准,防止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4、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不准擅自简化或增加程序,如未进行政审或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5、按照审批权限和时限做好各项审批工作,在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党组织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和民主表决,不能搞个人说了算。

6、狠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不准以吸收入党为条件搞不正当交易,或降低标准,违反有关发展党员规定。

第三十二条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的通知》(海组通字[2001]16号)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问题严重的责任人,提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