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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救助政策完善总结

民政局救助政策完善总结

20*年是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市民政局的总体要求,坚持民政“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各项民政工作都按照年初总体部署按时完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20*年工作总结

(一)、各项救助政策不断完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1、完善分层救助与分类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机制。

“低保”救助。按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精神,在严格按程序审批的同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20*年10月,全区共有“低保”户725户135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00.19万元。困难救助。按照市政府五大类26项帮扶优惠政策,不断加大救助力度。1-10月,全区共有困难家庭1211户3286人;发放煤水电补贴19.6万元。今年,我们将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内的困难家庭纳入市级救助圈,发放市级春风行动救助金519.13万元;将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0-140)%范围为内的困难家庭纳入区级救助圈,发放区级春风行动救助金30.56万元。医疗救助。按照《*市城镇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及《*区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且无力承担较大医疗费用人群的即时救助途径和办法,今年为437户未参保城镇、农村困难家庭发放或预拨医疗救助金达64.82万元。其他救助。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市区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制度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截止今年10月,我区共有符合条件的征地农转非人员4339人,已累计发放征地农转非生活补贴648.165万元。积极争取上级危房资金5.55万元,为16户农村困难危房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同时,为33户住房特别困难的家庭申请了“廉租”住房;为41人发放“五八城迁”、农婚知青生活费、党外人士发放生活补贴共计11.8余万元。

2、完善“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新途径。

为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的动态管理工作,我们在实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和推广“三群三联”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今年区帮扶救助中心和镇、街道帮扶救助服务所进行了帮扶救助网络的联接,实现了市、区、镇、街道、社区(村)帮扶救助信息的网上传递,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下半年,我们在68个社区联网的基础上,对全区18个村也实行了联网,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帮扶救助网络。

3、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助困活动

一是“9·19帮扶日”救助。今年9月19日,我局邀请浙江小百花越剧团为辖区内70岁以上持困难家庭救助证的300多位老人举办专场越剧演出,让老人们在得到物质帮扶的同时,在精神文化上也感受到格外的关怀。为425人患重大疾病的困难人员、未成年孤儿、因病致贫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每人1000元的救助金,共计发放金额42.5万元;为70岁以上持困难救助证的生活困难老人赠送中秋月饼和营养保健品;全区机关部门慰问走访结对的困难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500元;二是“春风行动”救助。在第六次“春风行动”中,发放市级救助金519.13万元,区级救助金30.56万元。还为因病和突发性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发放救助金21.23余万元。三是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今年11月,组织开展全区性的社会捐助活动,充分发挥我区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为对口支援宁夏固原地区困难群众募集过冬棉衣被11.8万余件(1643包),募集资金150余万元。

(二)、和谐社区建设全面开展,社区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1、以“纪念”活动为契机,推动我区社区建设蓬勃发展。

今年,我们以纪念同志视察*社区建设五周年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同志关于*社区建设要实现“全省示范、全国领先”的工作指示,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好纪念同志视察*社区建设五周年系列活动。一是召开社区建设工作暨居家养老动员大会。总结五年来我区社区建设成绩,表彰2005年度全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部署了20*年社区建设工作。二是举办“和谐社区”建设大讨论。结合我区社区建设实际,围绕构建“和谐社区”要求,扎实抓好社区建设,开展大讨论活动。活动以征文的形式进行,鼓励广大社区工作者积极投稿,并通过社区管理信息网进行讨论交流。三是举办我区第三届社区文艺会演暨“小巷总理”演讲比赛。全区10个镇、街道选送的10个异彩纷呈的优秀节目均由社区群众自编、自导、自演,充分展示了我区社区建设的新成绩。四是举办社区建设成果图片展。制作社区建设成果图片12块,通过图片的形式,全面展示我区五年来社区建设成果。通过系列活动,在居民群众中积极营造了“爱家园、爱社区”的和谐氛围。

2、注重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业建设。

一是做好社区服务业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特别是家政企业进社区连锁经营,拓展面向全体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辖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目前,全区已有355家社区服务单位领取《*市社区服务业证书》。同时,对*年度的市社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进行了申报。二是开展全区28个社区“万家图书进社区”图书援建活动。三是便民服务。启动社区事务综合管理网、电脑服务网、电视服务网等“三网”建设,今年6月,又与*市96345市民呼叫服务中心合作,初步建立*区96345呼叫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了社区服务水平。四是区社区服务中心作用明显。20*年1-10月份,共接待咨询5000余人次,累计受理各类办事项目79184件,办结78877件(其中即收即办72554件,承诺事件5941件,联合事件382件),办结率99.6%。一年来,未接到投诉,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同时,各镇、街道、社区相应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或服务站,目前,全区已有7个镇、街道建立了一门式社区服务中心,全区68个社区均建立了社区服务站,开展劳动保障、计生、救助、警务等服务工作,其中29家社区建立了一门式服务大厅,集中受理为民办事项目。五是制定下发了《*区扶持社区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区“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13个助老服务站,为全体老人提供方便服务,为特殊老人提供免费服务。

3、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素质。

一是抓好社区信息化培训工作。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6月,共开展信息化培训22次,参加人数达660人次,为社区信息化建设打下了基础。二是今年上半年,我局与区社区学院联合组织全区社区书记、主任在市民学校开展两天时间的培训,提高书记、主任们管理社区事务的能力。三是各镇、街道结合和谐社区大讨论以社区工作者协会活动论坛、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进行知识培训。

4、夯实基础,进一步完善社区硬件设施建设。年初,我们对22个撤村建居社区配套用房调查摸低的基础上,申报新建22800平方米,申报确权26698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同时,为进一步抓好社区硬件设施建设,投入资金对红石板、阔板桥、七古登、八丈井、祥符、勤丰、瓜山等社区用房进行新建和改造。

5、努力创建,积极开展我区第三届“邻居节”活动”。为配合*市第三届邻居节活动,把邻居节办成市民满意的节日,我局联合区文明办、区文广新局举办我区第三届“邻居节”活动。此次活动以“真情连你我,和谐入万家”为主题,发挥社区居民主动性和创造性,以邻里巧手接力赛为载体,开展包饺子、钉扣子、艺术插花等竞赛活动,各社区也纷纷开展了如社区运动会、社区厨艺大比拼、楼道全家福等丰富多彩的邻居节活动,展现了浓浓的邻里情和守望相助的精神。

6、扎实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管理民主”的要求,把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根据《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浙村发[20*]3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示范镇、村的材料推荐和申报工作,半山镇和康桥镇的蒋家浜村分别被评为浙江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村。下半年,我局牵头组织各镇分管领导和全区18个行政村的村委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并参观学习了建德市里芳村的先进典型。今年,我们还制定下发了《*区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村务公开办公室有关村务公开的工作职责》,《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区村务公开督查制度》,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和规范。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执法合格率100%。完善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截止20*年10月,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共3439对,补办结婚证171对,出具无婚姻档案证明1098人,办理离婚登记523对,补办离婚证13对,登记合格率100%。依法受理符合《收养法》条件的弃婴14名,正式办理收养证12名。

2、殡葬管理工作。全区“三沿五区”坟墓清理工作扎实推进,今年以来,共迁移散墓129穴,逐年累计整治率90%,基本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做好冬季、清明扫墓期间的管理和安全工作,截止10月底,全区死亡人数383人,遗体火化率达100%。同时,加大对半山村生态公墓建设的指导,及时下拨绿化建设资金,有效改善了半山村公墓整体环境。

3、地名管理工作。今年,我们以抓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各专项工作为重点,根据《关于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实施意见》,切实的在地名标志设置、地名规范、数字地名、地名规划等专项事务中统筹安排,一是加大对农村门牌的整治,逐步改善一些村门牌比较混乱的现象。二是配合我区背街小巷整治工作,完成了20余条新路名的申报、编排、制作和安装工作。三是做好数字地名工作。及时更新数字地名信息,已录入88000余条门牌地名信息,地图定位7300余条,提前完成市地名办的要求。四是启动地名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积极争取经费。同时,做好地名命名、更名日常工作,今年1-10月,共申报楼盘9个,桥梁2座,打印门牌7000余本,制作各类门牌6100余块。

4、福利企业管理工作。今年1-9月,完成福利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6.1178亿元,同比增长42%;销售收入6.1778亿元,同比增长53%;利润3971万元,同比持平。按照省、市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的统一部署,联合区国税局、地税局完成了年检年审普查工作。举办福利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培训班,来自全区26家福利企业的近30名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5、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召开“八一”军政座谈会和开展春节期间慰问驻军部队活动,慰问部队资金达40.8万元。二是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成果,努力完成安置任务。2005年底我区共接收退伍兵90人,其中城镇自谋职业安置66人,农村兵安置7人,复工复职安置17人,发放自谋职业费、生活费共计119.8万元。三是根据市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调整20*年*市区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标准,发放优抚金144.5万元,发放优待金、补助金共计18.9万元。

6、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强民间组织登记和管理,不断提高民间组织的整体水平。截止20*年10月,全区共有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5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6个。同时,上半年还开展了民间组织年检年审工作,并组织和睦医院等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了省市民间组织管理部门举办的诚信建设广场公益活动。

(四)、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推动老龄工作深入开展。

1、加快我区老龄工作硬件建设步伐。一是我区老人公寓建设主体工程已于6月底竣工,目前已进入室内装饰等工作,预计可比原计划提前3个月左右竣工。二是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我局牵头上塘街道,以公办民营的方式,将该街道敬老院租赁给个人经营,街道在拥有产权的同时进行业务指导。三是康桥镇瓜山村、吴家墩村、永和墩村分别建立了敬老年活动室,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娱乐生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积极为老年人办实事。一是制发老年人优待证。按照省、市老龄委关于做好《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工作部署和要求,区老龄工办于2月16日及时启动我区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登记、制发工作,截止今年10月底,已发放老年人优待证36336张。二是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4月12日,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区老龄工办会同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我区6家法律事务所在大关公园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三是办好老年电视大学。全区共有87个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深受老年学员的喜爱,参加学习的人数达2500人次。

3、继续实施“3587”工程。一是创建省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68个社区中60个社区已达到省规范化社区标准,达标率为88%,其中46个城市社区达标率为100%;农村撤村建居的22个社区已有14个达标,达标率为64%。二是创建省规范化老年人协会。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老龄工委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工作的目标要求,在全区城市社区、农村开展创建省规范化老年人协会的创建工作。通过市、区考评79个基层老年人协会达到规范化标准,其中城市社区创建率达100%,农村创建率为56%,实现了上级规定的城市社区创建率达90%,农村创建率为30%的创建目标。

4、做好全国老年人口状况抽样调查。根据省老龄委的部署,我区被定为中国城乡老年人口抽样调查点。4月18日,区老龄工办召开涉及抽样调查的米市巷、湖墅、拱宸桥、和睦、大关五个街道的老龄工作会议,对抽样调查的方案、对象和时间进行专题部署。被选定的区、街道、社区的12名督导员、访问员参加了省老龄委举办的培训班。参加调查的米市、珠儿潭、长乐苑、德胜、和睦社区的工作人员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克服困难,保质保量完成了前期的全国老年人口状况入户调查,受到省老龄工办的高度赞扬。

5、开展庆祝老人节慰问活动。一是市区领导走访慰问17名百岁老人和10名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1.8万元;各镇、街道、社区共走访慰问老年人达1.7万余人次,发放慰问品、慰问金共计35.3万元。二是举办各类文艺活动60场次,开展体育比赛45场次,组织郊游、旅游31场次,1.9万余老年人参加了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参加浙江省第七届老年文化周活动,小河街道选送的舞蹈《江南春色》代表我市参加了省老年人文化周的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