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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上半年畜牧生产总结

民政局加强上半年畜牧生产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畜牧业生产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积极推进“一湖两江”流域水源保护区实施全面禁养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抓大户上规模,抓特色建基地,抓品种出效益,抓疫病防控和畜产品监管促质量安全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提升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质量和水平,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生产效益,全市畜牧业生产保持了稳定、健康、协调发展的势头。

一、畜牧业生产基本情况:

(一)畜牧业主要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据预测,2009年上半年肉类总产21万吨,奶类总产5.72万吨,禽蛋产量为3.77万吨;出栏猪、牛、羊分别为166.54万头、10.8万头和33.5万只,出栏家禽2181.9万只;畜牧业产值达35.74亿元,占全年总体目标72亿元的49.64%。

(二)畜禽禁养进展情况

1.早在*年5月初,市农业局就成立工作机构、组织人员开展了滇池及入湖河道周边的畜禽养殖情况摸底调查工作。7月份,随着市委、市政府“四全”工作的开展,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立即行动、积极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畜禽禁止养殖工作和规模养殖畜禽的搬迁工作。截止2009年5月份,禁养区域已关闭搬迁畜禽养殖户35459户,涉及畜禽528.86万头(只),分别完成任务数的69.32%、59.72%。其中:规模养殖户583户,关闭搬迁畜禽297.91万头(只),分别完成任务数的54.23%、46.53%,畜禽圈舍面积75.95万平方米,占地2833亩。其余应关闭、搬迁的养殖户已不再引进幼畜禽,所饲养的畜禽准备出栏或正在联系搬迁地点及办理相关手续。

2.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一湖两江”流域禁止畜禽养殖的规定》精神,并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地区“一湖两江”流域禁养范围规模畜禽养殖迁建扶持的指导意见》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地区“一湖两江”流域禁养范围内规模畜禽养殖迁建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兑现政府承诺,扶持和鼓励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做大做强,确保全市畜牧业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由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局组织各县(市)区积极报送符合补偿规定的搬迁规模畜禽养殖户。经对报送的养殖户逐一进行审查,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局联合组成两个检查小组,对初选合格搬迁户进行实地检查,查看是否搬迁、是否继续从事养殖业、迁建面积等指标。经过认真检查和核实,并报市政府审核同意,第一批符合迁建补偿条件的养殖户共涉及五华、*、西山、东川、安宁、*、*、*、*9县(市)区,共计77户;总计补助金额6346.88万元,其中市级补助2863.67万元,县(市)区补助3483.21万元。并于4月21日下午,*市召开了“一湖两江”流域规模畜禽养殖迁建市级第一批补偿资金兑现发放新闻通报会,在通报会上,对*地区“一湖两江”流域规模畜禽养殖迁建市级第一批补偿资金兑现发放作新闻通报及进行了兑现。

二、饲料、兽药监管工作情况

(一)饲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情况

1.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和《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云农办牧字〔2009〕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饲料行业管理,2009年2月以来,在全市开展了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年度备案工作。我市共有饲料生产企业148家,收到119家企业的《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表》,未申报年度备案的29家。对*云岭广大种禽饲料有限公司等35户企业进行了实地抽查,重点检查产品质量控制、检测、产品留样、质量跟踪方面的工作情况及原始记录完整规范情况。从这次检查的结果来看,大部份饲料生产企业都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控制、检测、产品留样、质量跟踪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详细完整的记录,基本上能够建立健全生产环节的原始记录。经审查后,对*正大饲料有限公司等118家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进行了年度备案。同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口头警告和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饲料生产行为,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饲料持续健康发展。

2.根据《2009年云南省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制定了《*市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市的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重点,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安排。

3.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云农办牧字[2009]49号)等文件要求,安排部署了全市2009年饲料产品安全监测抽检工作。按全年抽检计划开展了上半年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抽样50批进行化验室检验。以饲料和养殖环节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物检测为重点,开展了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加大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在*主城区内的12个生猪屠宰场抽检生猪尿样1750份,在全市14个县(市)区67个乡镇348个饲养5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户)抽检生猪尿样2880份,共抽检生猪尿样4630份进行“瘦肉精”专项检测,均未检出“瘦肉精”阳性样品。二是在超市及农贸市场抽检生鲜鸡蛋108批次、972枚,在奶牛合作社(奶站)抽检生鲜牛奶90份进行三聚氰胺残留检测,均未检出三聚氰胺残留。三是抽检超市、农贸市场生鲜鸡蛋36个批次、288枚进行苏丹红残留检测,未检出苏丹红残留。

4.强化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的报送

市畜牧兽医局及各县(市)区农业(畜牧)部门确定了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每月13日和28日向各县(市)区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收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并汇总后于16:00以前报送省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及时反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整治成效。

(二)兽药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兽药市场整治方案的通知》(云农(牧)字〔2009〕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任务、重点环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全程监管,提升兽药质量,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

2.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09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云农(牧)字〔2009〕1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市农业局关于建立兽药监督抽检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的通知》(昆农通[2009]93号);

3.按省农业厅要求制定下达了2009年兽药监督抽检计划150批次,按计划组织落实兽药监督抽检77批次。对二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中,经确认不属于所抽取样品标称企业生产的氧氟沙新注射液、烟酸诺弗沙星可溶性粉(寇佳肠炎康)、烟酸诺弗沙星可溶性粉(强效氟哌酸)等烟酸诺弗沙星(痢菌消)4个产品,依法对被抽样单位实施处罚,收缴销毁库存的同批号产品1700袋(瓶、盒)。对经营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户,立案查处2户。

4.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流通环节和养殖环节为重点,全面开展兽药市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企业、非法产品;加强安全用药知识普及,开展兽药安全合理使用的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提高养殖用药水平。共出动执法人员275人,检查兽药经营户940户,规模养殖场98个(户)。在检查的同时,对兽药经营户和养殖场户宣传了兽药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要求经营者提高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建立经营、使用台帐,严禁经营、使用假劣产品和违禁药品,不断提高养殖场户、兽药经营部门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行业自律,为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兽药使用安全。

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情况

(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市指挥部按照工作安排,及时下发相关文件给14个县(市、区)和3个开发区指挥部,并结合实际,要求各级各部门保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基础上,明确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按往年要求纳入全市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重点来抓,进一步做好强制免疫、市场监管、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强化督查和保障体系完善等工作,切实保证各项措施到位,确保安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市级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各项任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确保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实现全市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防控目标。

(二)切实落实强制免疫等主要工作措施

全市认真贯彻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免疫为基础综合防治”的方针,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免疫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市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和14个县(市)区、3个开发区召开专题会议对免疫工作做了认真细致的安排部署,对省级下达我市全年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5631万头、羽/次免疫任务分解下发到县级,各级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工作,从规模养殖场(户)到散养户,逐场、逐村、逐户、逐头推进,切实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对饲养畜禽进行全面免疫和建立免疫档案,按时上报各类免疫报表。部份县(区)的乡镇兽医站与辖区内养殖大户签订防疫责任书,明确养殖动物品种、数量、禽流感免疫用疫苗使用管理、异常情况报告处理、发生疫情时处置要求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力协作,克服困难确保强制免疫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为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强制免疫用疫苗及时发放供应、储备和质量,按省级要求由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统一负责全市疫苗组织供应,市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监督管理。疫苗发放按市、县、乡(镇)、村兽医、养殖户逐级下发层层管理,各级建立有疫苗发放记录,确保疫苗有效使用和免疫效果。

目前,市指挥部已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对防疫、市场监管、异常情况处置、疫情监测等工作专项督查。主要针对免疫补针、免疫工作进展、保障体系等主要环节,及时解决反映存在问题,指导防控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各个环节有效运转。全市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和疫情监测工作,按国家免疫监测技术规范,已由市、县两级业务部门组织开展,对抗体滴度达不到要求的畜禽进行重新补免,对有问题的进行及时处置,确保免疫到位和免疫效果的科学准确评价。

(三)积极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

5月初组织14个县(市)区、3个开发(度假)区农业(畜牧)局相关领导,以及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领导和局相关处室召开了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了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专题会议精神,安排各县(市)区积极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猪病防治和甲型H1N1流感监测、流行病学调查,迅速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专项检查排查,加大检疫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立即行动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防患于未然,加大宣传力度,保障人员安全,强化相关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做好生产调研,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等方面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安全。

按省厅安排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对A(H1N1)型流感疫情开展疫情监测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实施情况,应急经费、疫苗、试剂、消毒防护药品器械等防控物资储备等信息情况报送工作。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组织开展了以猪肉为主的专项检查,对*佳兴屠宰交易中心等5家屠宰加工企业、华之味食品厂等5家冷库,重点检查企业贮藏保管制度建立实施、管理台帐等情况,检查动物产品100余吨,对查获的30千克不合格生猪产品依法进行了处理。

(四)强化保障体系建设

按照《*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市、县两级建立有农业、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应急预备队伍,准备有应急车辆、人员、物资,各级指挥部办公室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确保相关情况及时处置。各乡(镇)、村委会有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障防治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人抓、有人管。各相关部门积极做好疫情信息沟通和联系,建立了沟通渠道,通报公布了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和值班电话、传真等,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开展工作。

市级进行了储备应急用疫苗、监测用品及耗材等物资工作,确保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处置所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生产方式仍然落后。全市畜禽养殖仍以小规模分散饲养为主,大中型规模养殖场(小区)数量较少,饲养管理水平低,专业化生产水平不高,实施行业标准难度大,产品外向度不高。

2.畜产品加工能力滞后,对外市场开拓水平低。虽然扶持发展了一批畜产品加工企业,但规模小、档次低,缺少知名品牌产品,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差,市场竞争力不强,与市场的需求还不相适应。畜产品的花色品种仍较单调,畜牧生产者还没有获得更多的生产附加值。

3.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难度较大。由于我市是全省最大的畜产品交易、消费市场和侯鸟聚居地,随着畜禽养殖数量的不断增加、气候环境的变化,畜禽疾病在流行、症状和病理等方面出现了非典型的变化和病毒的变异,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传播的隐患将长期存在,稍有不慎随时都有可能引发新的疫情,对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潜伏着较大隐患。

4.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受市场波动大。目前产业化经营刚刚起步,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为养殖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还十分有限,还不能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畜牧业生产和购销缺乏有效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手段,畜牧业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还比较脆弱。

5.投资不足,资金缺乏。用于发展畜牧业生产诸环节的资金远不能满足需要,这种投资与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一直是影响我市畜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6.滇池流域禁养、限养后一段时期内对畜牧业生产和市场供应将造成一定的影响,旧的产业规划布局已不适应发展的要求,畜牧业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全市2009年畜牧生产随着新增畜禽规模养殖户、原禁养区内的迁建户、招商引资畜禽养殖项目的投产,畜牧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将趋于稳步、持续、健康发展的态势,畜牧业总量增长,实力增强,贡献力增大。据预测,2009年全年肉类总产42万吨,同比增3.3%;奶类总产12.6万吨,同比增8.8%;禽蛋产量为8万吨,同比增5.4%;出栏猪、牛、羊分别为350万头、23万头和64万只,出栏家禽4200万只;同比分别增4.9%、4.6%、-4.95%;畜牧业产值达72亿元,同比增0.7%。为确保实现总体目标各项生产任务。拟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加强畜产品基地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高产高效”的原则,在稳定发展生猪数量提高质量和出栏率的前提下,重点发展饲料报酬高的肉牛、肉羊等草食畜和家禽,突出优势产区、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重点建立适合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形成集中的优质产品原料基地,全面提升畜牧业产业化生产水平,促进畜牧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1.肉猪优势区域:加快以*等县区为主的优质肉猪产业基地建设,大力提高猪肉产品品质,确保猪肉自给率达70%以上。重点推广杜洛克、约克、长白和PIC等优良品种(品系),提高“三元杂交”和配套系瘦肉型猪生产比重。

2.家禽优势区域:积极推进家禽业逐步从滇池流域向*、*、安宁、东川等四县(市)区集中,并在这一区域建立优质家禽产业基地。引进国内外优良家禽品种,大力推广种鸡的笼养人工授精、孵化和疫病防控技术,提高商品雏的自给率和产业发展水平,做到家禽养殖商品率达100%。

3.奶源优势区域:以*、*、*、*、*、*等六县区为主,其中:奶山羊和奶水牛分别以*和*两县区以为主,依托雪兰、海子、七彩云牛、前进、李子园等奶制品加工企业,大力发展优质奶牛、奶山羊和奶水平养殖基地建设,加大对荷斯坦奶牛改良工作力度,加快推广胚胎移植技术,提高奶牛单产水平,同时,积极开发特色水牛奶和山羊奶,推动奶业发展壮大,提高乳制品的市场占有率。

4.草食畜优势区域:以*、禄劝、*、*、东川等县区为主,发展西门达尔、安格斯等品种为主的个体大、日增重快、抗病力强、出栏周期短的优良肉牛生产;采取外引波尔山羊、龙陵黄山羊、努比亚羊与本地黑山羊杂交,开发本地黑山羊和圭山羊的提纯扶壮的方式发展优良羊种;同时,通过肉牛的冻精改良技术、肉羊的高床养殖等生产综合配套技术推广应用,以人工草场、农田种草和饲草饲料开发为基础,促进草食畜生产的迅速发展并形成优势产业区域。

(二)以“全面禁为契机,加快规模化、标准化环保型养殖区域建设

为确保在“一湖两江”流域禁养后,全市畜牧业不出现较大滑坡,并有序增长,认真贯彻落实好市政府昆政发[*]60号、61号文件精神,2009年计划建设扶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150个。具体安排计划如下:

常年奶牛存栏2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10个;扶持发展商品猪常年存栏300头以上、能繁母猪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70个;扶持发展蛋禽存栏1万只以上的蛋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20个、年出栏肉禽2万只以上的肉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15个;扶持发展肉牛常年存栏5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15个;扶持发展常年存栏肉羊100只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10个、奶山羊存栏100只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10个。

(三)加快山区畜牧业发展步伐,努力增加山区农民收入

1.加快山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山区畜牧业结构调整,提高畜产品质量的重要基础来抓。按照“民营为主,政府支持”的原则,实施良种工程。积极推广牛冻精改良、胚胎移植、肉羊杂交改良、生猪人工授精等畜禽良种技术。积极支持引进、繁育国内外优良畜禽品种。逐步建立健全种畜禽质量监督体系,规范种畜禽生产和经营。

2.提高山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原则,加强山区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完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动物疫病防疫、检疫、诊断、监测、控制、技术支撑系统,兽药、饲料质量监测与控制体系,建立上下配套、运转有力的防控机制,全面提高动物疫病预警预报、监测检验、应急处理能力。

3.构建山区饲料生产体系。大力开发适应山区养殖的饲料品种,推广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提高饲料利用率和配合饲料入户率。在山区建设优质饲料生产基地和种草养畜基地,大力发展饲用专用玉米、饲用大麦,推行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技术,不断增加饲料供应能力,逐步建立起与山区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饲料生产体系。

4.完善山区畜牧业市场体系。加强良种供应市场建设,促进良种经营的规范化。把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作为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加以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加快山区畜产品产地认证,做好畜产品品牌培育。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鲜活畜产品货畅其流。加强畜牧业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向山区提供国内外市场畜禽及其产品、饲料、兽药的供求数量和价格信息、科技信息,为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四)进一步提高兽药饲料监查执行力,重拳抓好人畜共患病,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1.强化兽药饲料监管,确保畜牧投入品安全

进一步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将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严把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饲料质量安全工作宣传、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饲料管理政策,为畜产品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三是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日常检查制度、违法产品查处制度。四是继续做好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为重点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行为的检查、指导,加强对饲料和养殖环节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物的监督检测和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坚决打击添加使用违禁药物、违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障兽药、饲料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2.强化免疫、疫情监测、市场检疫监管,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以免疫为基础的动物疫病防治方针,严格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要求,着力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并建立常年补针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免疫工作,保证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根据各县(市)区动物疫病的流行特点,有计划地开展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狂犬病、猪瘟、猪肺疫、猪丹毒、牛出败、牛炭疽、鸡新城疫、禽霍乱、鸭瘟等病的免疫。二是有计划、有目的地做好常年畜禽免疫抗体监测工作,及时对免疫进展和免疫效果进行评估评价,有效监控辖区内的疫情动态,从技术上科学指导防控工作。三是把强化检疫和市场监管的工作作为防控的重要措施来抓,全面推行产地检疫和免疫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