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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发展规划半年总结

物价局发展规划半年总结

年初以来*市物价局按照*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物价会议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努力促进*市经济结构调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为*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果

(一)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受国内外粮、油涨价大气候和南方冰雪灾害影响,*市蔬菜和猪肉等副食品价格大幅上涨,一度创历史新高。为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和省物价局《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市物价局启动了对粮、油、肉、蛋、奶等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适时出台了*市《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意见》(葫价发[*]12号),向县(市)、区下发了《关于做好临时价格干预实施工作的通知》。对相关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制定了履行调价备案的商品及企业目录;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规定,暂时停止了公共事业价格的调整。

为确保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有效实施,*市物价局加强了对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和市场动态关注,健全了市场供应信息监测体系,实行日报制度,指定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市物价局还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到猪肉生产、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进行成本调查,全面了解和分析货源、需求、价格变化情况,运用第一手资料,促使企业合理定价。*市物价局加强了对粮食、化肥等涉农产品价格和成品油、液化气、钢材、煤炭等重点品种价格市场动态分析。每月上报的分析预测材料均达到省局规定的数量,并获得满分。上半年*市物价局还开展了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的服务价格大检查,对*市四家商业龙头企业发出了价格政策提醒,督促他们做文明经商典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和抑制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不合理上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使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收到了较好效果,保证市民们渡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健全公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落实成品油价格调整

省、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油电调价后续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后,*市物价局立即召开了领导班子扩大会,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精干力量,分行业、分系统、分品种,由三名副局长负责分兵把守,死看死守。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加强了对成品油及交通运输相关行业的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积极关注成品油调价后的社会反映积极分析相关价格走势,坚决执行国家发改委的成品油调整方案,严禁不合理涨价和搭车涨价。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家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发[*]17号)精神,积极与交通部门沟通、协商健全公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使成品油调价影响公路客运增加的支出及时得到了补偿,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价格收费管理,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今年*市物价局继续坚持树立“三为”思想,即:为企业发展服务,为项目建设服务,为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服务思想,大力加强价格、收费管理,努力为*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是加强了《收费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及年审工作。为加强收费管理、法理整顿乱收费,*市物价局与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年度〈收费许可证〉和〈非税收入征收委托书〉审验工作的通知》,采取送审和抽查方式,对全市38个系统,65个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进行了年审。进一步强化了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依据的有效性和标准的准确性,规范了《收费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完善了档案数据库。

二是制定分级管理收费目录,重新核定部分收费标准。为方便企业明确收费政策,把政府机关简政放权落到实处,*市物价局研究制定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并对试行或执行到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共审核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建档费、中华商业学校收费等20多项收费标准。对于各部委办局的办班收费和部分社会力量办学收费,严格按照立项审批权限,强化软环境建设,杜绝越权审批。

三是完成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审核备案工作。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销售行为,提高药品采购透明度,遏制药品流通领域不正之风,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有关价格政策,对118家生产经销企业的1835个品种的药品价格进行了逐一审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招标后零售价格的备案工作。

四是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为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落实好《*市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考核评定办法》和物业收费公示制,上半年对都市花园小区、金鑫望海花园小区等12个小区物业服务进行了考核,并进行了评等定级。

(四)开展专项检查,解决涉民价格难点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惠农价费检查。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深入进行,确保《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落到实处,*市物价局从4月份起,对各县区城建系统、民政系统、广播电视系统等18家单位进行了涉农收费检查,查出违纪金额近200万元。其中,没收兴城市婚姻服务中心、连山殡仪馆违法所得7万元,其余均责令将多收价款退还给农民。

二是开展了电信价格专项检查。*市物价局在5月份召开了全市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工作会议,配合省局部署,市县两级统一原则,统一行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实工作,取得了有效突破。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存在的特选号码问题、通话时长问题、网内网外差别定价问题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是开展了成品油价格市场巡查。为应对成品油市场供应紧张的局面,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市物价局制定了《应对成品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健全了信息报送网络。共出动210人次,对39家(次)加油站进行了检查。

四是开展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针对价格管理科室在调研中发现医疗单位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物价检查所专门对船厂、妇婴、广霁医院进行了深入检查,共查出多收价款14万元。

五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检查。上半年共接咨询、举报156件,其中来信3件,来访6件,形成举报记录20件,立案查处并结案4件。对于市民举报的关于住宅房地产开发公司乱收费等问题,*市物价局均给予举报者以满意的答复。

(五)基础工作扎实有效,价格服务水平有新提高

一是开展了纪念价格法实施10周年宣传活动。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省物价局关于“5·1”《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的指示精神和*市*年物价工作安排,本着“隆重、热烈、简朴、适度”的原则,*市物价系统于*年5月10日在全地区统一开展了“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分别在当地商业集中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大幅宣传标语、设立咨询站、摆置宣传版和发放宣传单,增强了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全市共悬挂条幅86条,设立咨询站50个,摆置宣传版120块,发放宣传单十万余份,受理咨询举报300余件。《*日报》、《*晚报》连续登载了*市副市长《依法治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市物价部门负责人就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答记者问》和《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等8篇文章和照片新闻,电台、电视台播报了现场新闻和专访节目。县(市)区新闻媒体共播报各地活动信息56条。极大地促进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价格维权意识。

二是对*市农调点进行了全面调整,增设了奶牛、肉食鸡调查户。完成了*年农民种植意向调查、农户存售粮情况调查、农资下摆情况调查,并完成了玉米、蛋鸡和生猪成本预测。

三是开展并完成了水蒸气、肉鸡屠宰、有线电视数字化平移成本监审工作。

四是价格认证领域取得实效。上半年共受理各种价格鉴证业务112件,价格鉴证标的额337.27万元。其中,涉案鉴证51件,鉴证标的额994,867.00元;车物损失价格鉴定61件,鉴定总值2,377,854.00元。

五是加强了干部业务培训。*市物价局在3—4月份两次召开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干部业务培训会议,由市物价检查所业务骨干讲解检查业务知识,对惠农价格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电信价格检查工作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既交流了工作经验,又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

六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局党组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的*文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头脑,积极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了纠、防体系,提高了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杜绝了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发生。

当然,*市物价局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还须进一步确立;价格管理和服务的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大;班子队伍建设还须进一步加强;物价部门的社会影响力还不够高。*市物价局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把全市的物价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