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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检委会讲话

中央纪检委会讲话

一、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基大本思路

——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始终做到“三个代表”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反腐倡廉工作要认真贯彻和牢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始终坚持与时俱进这个关键,更好地适应时展和社会进步的趋势;始终坚持党的先进性这个核心,坚定地维护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党的队伍的纯洁;始终坚持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大力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使人民群众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更多地感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成果。

——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服务。

——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面对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围绕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着力解决党的作风和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反腐倡廉既要从严治标,要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依纪依法查处各种腐败行为,严惩腐败分子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根据变化着的国情和党情,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和社会发展趋势,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在理论上不断拓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用发展着的理论指导和推动反腐倡廉新的实践,使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路和对策更具有科学预见性和现实针对性。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变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制度和做法,针对腐败现象的新变化,及时制定和完善法规制度、纪律规范和对策措施。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的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全面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严格党的纪律,保持全党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原则问题上的高度一致。

二、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做好2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抓好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3)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通过采取个人申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加强组织核查等措施,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尤其要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自已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以权谋私。对放任、纵容他们违纪违法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准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对以虚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其他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必须认真查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和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费等一般性支出。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要加强审计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积极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试点工作经验,进行移动通信工具使用管理货币化改革。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工作。

(二)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在继续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要着重查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司法领域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参与和庇护走私、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制售假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重视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三)深化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中小学实行义务教育“一费制”同时尽快研究提出在其他地区推行义务教育“一费制”的具体办法。严格规范文学校的收费行为,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等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制止基层政府和部门的摊派和搭车收费。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

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别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对主要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过多过滥而引发的恶性竟争、药品价格虚高、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虚假药品广告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全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等所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对话国家规定列入招标采购范围的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解决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的问题。

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不准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原有的收费标准,不准违规搞突击清欠,民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抓好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和各种搭车收费等专项治理智工作,纠正和取消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全面实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使农民税费负担逐步减轻、涉农负担案(事)件明显减少。

在做好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严格规范上路执收执罚人员的行为,研究提出从根本上解决公路“三乱”问题的措施。认真纠正一些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有些执纪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存在的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问题,督促部门和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在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中,有重点地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建立健全行风评议的工作制度,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推进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开展。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坚持从领导机关做起,特别是中央和省一级领导机关要作出表率,逐步形成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

(四)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

要从改革体制制度机制入手,把重点放在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上,查找这些方面可能或容易滋生腐败的源头问题,研究提出防范和治理的对策。

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为重要目标,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取消不符合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不符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作的承诺和世贸组织印规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竟争以及实际上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行政审批;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督,防止管理脱节。逐步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的运行机制和严密的监督机制。按照责权统一原则,调整和理顺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要把行政审批复制度改革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式需要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要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并逐步纳入预算。中央和省一级所有部门,以及市(地)级政法、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有条件的可以在县级进行试点。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和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范围。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帐户管理,认真清理和规范政策外补贴,严禁设立“小金库”。积极探索加强会计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严厉惩处做假帐行为。

以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建立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全面推行县级以下度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范围,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任用和奖惩中。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强化有形建筑市场中介服务功能,切实做到与政府主管部门机构分立、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帐。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禁以其他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规范和限制协议出让行为。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全面实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量项目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和所聘专家的监督道,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与执行机构必须分设,严格规范采购行为。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权的公正行使。稳步实施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五)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要坚持以发展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监督作用以及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发挥监督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民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作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省、市、县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在全委会上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应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继续抓好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的规范和提高,在市(地)级行政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医院、学校和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重视发挥新闻誉论监督作用。

要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抓紧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家廉政法、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和纪委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的规定等,着手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对反腐倡廉方面的法规制度认真进行清理,并作出相应的调整。注意把党的反腐倡廉政策和要求适时转化为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强调和处理好几个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大工作落实的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回顾和总结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认真查一查已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哪些没有落实,原因何在,应采取什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认真查一查工作中究竟存在哪些薄弱环节,问题的症结是什么,有针对性大地提出解决办法;认真查一查在工作不落实的背后有无领导干部的责任问题,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进行严肃批评并督促其改进。要坚决纠正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的形式主义做法,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上。要以反腐倡廉有没有取得实效来评判我们求真务实的意识是否树立起来了,工作是否真正落到实处了。要善于把中央的要求同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抓住本地区本部门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工作的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职责。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部门要各负其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并且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敢抓敢管,真抓实干,坚决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要实行责任制报告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实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二)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为反腐倡廉提供思想保证和营造良好的论氛围要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通过树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开展警示教育,以后案明纪、引以为戒,促使领导干部增强道德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形势,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腐败是根本对立的,深刻認識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决定了我们必将战胜腐败,从而增强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要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宣传纪律,注意反腐倡廉宣传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三)正确运用政策,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要用发展的眼光,从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从调动全党和全国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高度,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严肃党的纪律的问题。首先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对违纪违法的,该给予纪律处分的必须给予纪律处分,该给予法律制裁的必须给予法律制裁。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水平,切实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同时要体现党的政策,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对犯有严重错误但能够主动承认和改正,并配合组织查清自已和其他人问题的,可以按照规定从处理;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要立足于教育,帮助其吸取教训,以教育和挽救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对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勇于创新的党员干部,要坚决给予支持;对受到诬告错告和打击报复的党员干部,要给予澄清并切实加以保护。通过严格执行纪律和正确运用政策,更有力地打击腐败分子,更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四)继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