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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城乡环境综治管理讲话

民政局加强城乡环境综治管理讲话

同志们: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一段时间来,我州上下迅速行动,掀起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热潮,通过开展“净化、亮化、优化、美化、强化、减化”行动,脏、乱、差得到集中整治,市容市貌有了很大改观,部分城镇风貌改造初显特色,旅游环境质量有所提高,建筑废弃物处置利用取得突破,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工作成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但必须看到,城乡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任务。检查发现,全州环境治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还有部分县、乡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乡镇与村组之间未有效落实相关责任和措施,整治工作不力。二是一些干部还存在执行不力、责任心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一些部门工作浮于表面、不深入、不细致,没有有效行使监督检查职能;一些工作的开展并不是难作为,而是不作为。三是环境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一些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主要依靠村两委会成员突击完成,没有有效发动群众参与整治;未建立定期打扫公共卫生的制度和村规民约;群众卫生习惯尚未普遍养成,乱丢乱倒现象在城镇、乡村都存在,需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四是环境卫生整治不彻底。城乡结合部仍是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河道卫生清理不彻底,沿河倾倒的恶习没有得到治理,乡镇垃圾堆放、管理和处置措施尚不到位。一些建筑工地生活垃圾成堆、白色污染严重。五是个别乡镇由于城镇容量小,人口流量大等原因,整治工作难度较大。对这些问题,大家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自纠,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为了深入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3月2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对展开全省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做了全面部署。会议文件已经发到各县,各县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进一步全面突击,持之以恒,努力创造群众满意的生活创业环境,树立灾后重建的良好形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履行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增强治理主动性

*书记深刻指出,“一个地方的脏乱差不是小事,事关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事关群众的安全和健康,党委和政府要抓要管,要真正解决问题,要接受群众的检验,让群众满意”。我们一定要深化认识,把城乡环境治理作为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能力的重大举措,作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直接体现,作为管理一方、是否称职的重要评价。把城乡环境治理纳入长期重要日程,作为工作硬任务,变成考核硬指标。要树立“三分在物、七分在人”、“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发展理念和治理意识,克服重经济增长轻社会管理、重物质投入轻人文培育的错误倾向,实现物质设施重建和精神文明重建有机结合,充分展示我州干部群众艰苦奋斗、乐观进取的良好风貌。

二、强化工作部署,明确治理要求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在全年突出打好三个战役。即:4月底前集中突击,确保全州城乡环境在“5.1”前有重大改观;9月底前推进深化,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春节前全面提升,确保营造一个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要重点治理“脏乱差”,达到清洁、整齐、优美。城镇环境做到“垃圾不乱扔、广告不乱贴、摊位不乱摆、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农村环境做到“污水不乱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乱堆”;城镇和农村都要做到“环境要绿化好,卫生习惯要培养好”。

要着力抓好“五个规范”,实现“三个全面提升”。即:规范垃圾收运处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摆摊设点,规范城乡街道车辆停放,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卫生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

要分类指导,自加压力。地震灾区要走在全州、全省前列,提高标准和要求,发挥示范作用。试点县要进一步总结完善,抓出特色、亮点,创造经验。

三、多管齐下,迅速行动,整治“五乱”

当前到4月底,要集中一个月时间,突出治理“五乱”,即“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改善地震灾区、公路沿线、城镇河道等重点部位环境状况;强化灾区安置点、城乡结合部、人流车流密集区、公共场所、施工场地等薄弱环节的环境管理,消除卫生、安全等隐患,确保安安全全迎“五一”,干干净净纪念大地震一周年。

要部门联动,多管齐下,开展整治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州委宣传部负责强化宣传,营造环境治理的浓厚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州公安局负责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完善交通标识标线;州规划建设局负责治理垃圾乱扔、工地乱象和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州交通局负责治理交通沿线环境卫生;州卫生局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常识、防止疫情发生;州工商局负责治理广告乱贴和各类市场整治;州旅游局、州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负责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及景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州环保局负责加强环境监测监管;州监察局负责督导检查、实施问责。州发改委、州经委、州民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等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抓好对口联系、对口督导,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对各自负责的专项行动迅速作出安排,落实人员,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协同配合,形成整体联动合力;加强对县、乡(镇)、村和景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刚才,有关部门在发言中所做的安排,所提出的要求,我都赞成。

各县委、县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书记、县长要亲自抓好、负总责、周密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把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4月底前,各县委、县政府和州级牵头部门要分别向州委、州政府书面报告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四、深化专项治理,提高治理水平

一是实施城镇环境卫生和容貌整治工程。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环境治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着力整治卫生死角,不断规范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治理广告乱贴乱画顽症。进一步抓好城镇摊点摆设和车辆停放的规范;抓好道路保畅通、保安全管理,提高交通运输能力;有效解决施工现场环境污染、噪声扰民和运输抛撒等问题。要加大城镇风貌改造力度,城镇特别是重点旅游集镇、重点街道两侧建筑外观要形成特色风貌。

二是实施村庄洁美行动。着力控制农村环境污染源,培养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抓好牧民定居点的环境配套设施建设,帮助高半山群众实施“四改两建”,广泛开展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和庭园环境整治。认真整治国道213线、317线及省道主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建筑风貌。

三是继续抓好旅游环境整治行动。要坚持游客至上,强化旅游软、硬环境的综合治理,不断提高游客的满意度,确保巩固阿坝旅游的品牌地位,树立良好形象。对旅游涉及的吃、住、行、游、购、娱的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要实施全面的、动态的、精细的管理;对可能引起游客不满的各种因素、对可能损害游客利益的各种问题、对可能影响阿坝旅游形象的各种现象,有关部门都要充分考虑、认真对待、妥善解决。当前,我州旅游安全十分敏感,影响旅游安全形象的因素较多,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引导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

五、注重治理实效,把群众满意放在第一

治理环境是手段,服务群众是目的。开展城乡环境治理,要坚持以人为本、面向群众、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开心、创业更顺心、发展有信心。要深入广泛开展动员,做到面向群众、依靠群众抓治理,将政府单一推动变为全社会共同行动。要把加强管理和搞好服务结合起来,更加注重服务,更加依靠搞好服务来赢得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一方面,要加大依法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环境秩序;另一方面,要在“如何理顺”上多听民意、多想办法,为群众排忧解困,做到堵疏结合,有“管”有“理”。执法者要善待权力,坚持文明执法,多做疏导化解,不能态度蛮横、粗暴行事;决不能借管理之名,吃拿卡要,违规违法,滋生民怨。要把整治的目的真正放到改善环境、多为群众服务上来,增强群众的满意度。

要按照适用、够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完善城乡环境配套设施,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为实现县、乡、村环境基础设施全覆盖,全州规划新建改造的19个垃圾处理厂、918个中心村垃圾清扫收集站、21个污水处理厂、120个污水处理池,都要与灾后重建一道加快推进,尽早投入使用,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六、构建长效机制,促进环境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开展城乡环境治理,不是一时之事,不能“一阵风”,一吹了事。要构建责任到位、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提高治理成果,实现常态治理和长期治理。

一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行政推动,增强执行力。各县要建立县、乡(镇)、村、组四级联动组织机构,每一级都要有明确的领导责任人、承办人(或承办单位),每个承办人(承办单位)要有明确的责任区域。

二要健全科学规划机制,统筹建、管、用,提高协调性,增强决策力。

三要建立财政资金整合机制,增强投入保障力。财政部门要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入。

四要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强化动态评价,增强工作竞争力。州上已成立专项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4个督导考核组,分片区、分季度进行考核和督导检查。各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应机制。

五要实行严格问责制,加强监督,增强问题纠错力。要完善服务热线、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对工作不力、未完成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的,造成重大影响、引发重大责任事故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将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昨天,省委李崇喜书记来州检查工作时明确指示,省上将派出人员,开展暗访,发现问题,现场拍摄;如整改不力,将在媒体上曝光。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绝不能掉以轻心。

六要健全常规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工作落实力。坚持事业性岗位、公益性岗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确保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督查人员落实到位。

同志们,抓好城乡环境治理,是一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本次会议之后,全州上下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一手抓加快灾后重建,一手抓环境治理,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州城乡环境有一个新的更大改善和提高,努力创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