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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关爱基层座谈会讲话

民政局关爱基层座谈会讲话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增强做好落实“三真”、关爱基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贯彻省委落实“三真”、关爱基层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当前工作,对民政局关爱基层工作座谈会讲话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切实解决好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问题、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养锻炼、切实加大对优秀基层干部的选拔使用力度、切实保障村干部的误工报酬、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待遇、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基层干部、切实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考核管理、抓紧向区、县(市)委作好汇报。及时把省委三个《意见》的内容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向常委会作一次汇报,并结合本地实际,迅速传达贯彻下去,具体材料请详见:

同志们:

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省委常委会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提出了要认真落实“三真”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解决好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的办公场所问题;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三项重要整改措施。这三项整改措施,是推进在市落实“三真”、关爱基层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委常委会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6月17日,省委专题召开了落实三项重要整改措施座谈会,副书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今天我们召开这个座谈会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落实“三真”、爱基层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确保省委的决策落到实处,确保市委常委会的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这次省委召开的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抓好三项重要整改措施的落实。为此,省委最近连续出台了三个《意见》,这就是:《关于认真落实“三真”要求,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委办[2005]40号)、《关于认真解决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问题的意见》(委办发[2005]33号)和《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机关党支部作用的意见》(委办[2005]41号)。在这三个《意见》中,省委从当前我省的实际出发,提出了许多新的、实实在在的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在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上,省委在加强基层干部培养锻炼、选拔使用、改善基层干部工作和生活条件、听取基层意见等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更加强重视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落实“三真”要求的责任感,饱含真情、付出真心、用出真力,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省里已决定在原安排1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今年开始再增加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欠发达地区经济薄弱村村干部误工报酬的转移支付。在解决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问题上,提出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每年帮助1800个左右集体经济薄弱村解决好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问题,力争到明年底前,全省3598个无办公场所的村基本上都有10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场所的奋斗目标。省财政今明两年共统筹安排资金7300万元进行专门补助,其中经济欠发达的25个县(市、区)和4个海岛县的村,每村补助2.5万元;其他县(市、区)的村,每村补助1万元。同时,留出270万元作为省里以奖代补资金,激励各地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在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机关党支部作用上,省委也从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发挥作用、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市委将另行作出专门部署。

可以这么说,这三个《意见》政治性、政策性、激励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是省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真心听取基层意见、深入进行自我检视、扎实抓好整改提高的具体表现;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视,对广大基层干部的关怀。抓好这三个《意见》的贯彻落实,是推动我省党的先进性建设走在前列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总书记关于“对基层干部要做到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巩固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个《意见》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全面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重大部署上来,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省委常委会有关基层组织建设的三项重要整改措施贯彻好,真正落到实处,见之实效。

二、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增强做好落实“三真”、关爱基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市委按照省委提出的“带头、示范、龙头、领跑”的要求,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积极探索新方法,拓宽新路子,建立新机制,切实加大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力度,推进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在落实“三真”、关爱基层工作中,创造了不少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如,在解决基层干部报酬待遇方面,市委早在2001年,就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建设的意见》(市委[2001]16号),明确提出:“对村干部要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村党支部书记的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各区、县(市)要按照工作实绩、兼顾工作难度和村级经济实力,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各区、县(市)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村党支部书记的补贴和实绩明显的村党支部书记的奖励。”此后,各地普遍建立了村干部误工报酬制度,全市县、乡两级财政每年用于解决村干部误工报酬的资金达到了2500余万元。2002年,市委又提出,要保障社区工作者的报酬不低于当年城镇职工人均收入水平,并按照每百户8000元、每年递增6%,市、区两级财政分担的办法,加强对社区建设的投入。今年又专门出台了《关于明确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财预[2005]382号),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养老金保险等作出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各区、县(市)还结合实际,推行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资金一般按照乡镇(街道)、村、个人按比例分担的办法解决,目前,全市已有2557个村实行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在基层干部的培训方面,我们建立了市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基地、社区干部培训中心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培训中心等基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基层干部培训。通过县、乡、村和干部个人“四个一点”的办法,解决基层干部的学历培训经费,目前,全市已有2600余基层干部完成了大专或高中学历培训,有3800余基层干部正在参加大专或高中学历培训。在选拔使用基层干部方面,市委于2002年提出,2年内,要有社区工作经历的干部,提任到街道(处)级领导岗位;5年内,要有社区工作经历的干部,提任到区(局)级领导岗位。并明确,凡提任县(局)级领导干部的,一般要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这几年,有12名有社区工作经历的干部被提拔到街道(处)级岗位。2003、2004年,全市有66名村两委主要干部中被招考为乡镇公务员,在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方面,2001年市委组织部专门拨出党费100万元,用于补助农村党员电化教育硬件设施建设,配备“两机一室”,实现了全市农村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全覆盖,等等。这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对于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三真”、关爱基层的决策部署,有较好的借鉴和指导作用,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运用和推广。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拿村级组织建设来说,调查显示,我市还有627个村,存在因村集体经济薄弱而拖欠村干部误工报酬,总额达到795.57万元;有489个村村级组织没有单独的办公场所;有1429个村还没有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这一状况制约了村级组织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了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增强,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很不相称。因此,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争先创优的思想,按照争第一、创一流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落实“三真”、关爱基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在吃透省委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把省委的各项规定要求细化、具体化,使之更具操作性,真正把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总书记“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调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为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贯彻省委落实“三真”、关爱基层的各项决策部署

基层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认真落实总书记“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迫切需要。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要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做法、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任务,完善政策,强化措施,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我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当前,着重要抓好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解决好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问题。市委初步明确,要从今年开始,力争用两年时间解决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问题。即到今年底,基本解决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问题;到明年底,使全市所有村的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面积基本达到100平方米左右,并解决危房、简易房问题。解决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问题,要坚持因村制宜、统筹规划,各级帮扶、县级为主,量力而行、节俭实用的原则,采取省里补一点、市里拿一点、县里出一点、结对部门帮一点、乡镇筹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其中以县(市、区)财政为主统筹安排解决。但绝不能向农民筹资和摊派,绝不能增加农民负担。市里初步打算,除省下拔的专项资金外,市财政今明两年共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对没有单独办公场所的489村进行补助,每村补助1万元(其中余区11个村除省下拔的11万元,市里不再另行安排补助资金),多余的资金作为市里以奖代补资金,激励各区、县(市)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纳入“49100工程”结对帮扶的100个村,其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问题,由结对帮扶集团负责解决,不列入各级财政补助范围。各区、县(市)财政也要建立专项补助经费,安排落实配套资金。各区、县(市)每年计划解决村数、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经区、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财政局长联合签字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有关乡镇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专项资金,设立解决村级办公场所专门账户,各级财政补助款和其它渠道筹资的资金纳入专户统一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坚持因地制宜,实行一村一策,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解决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问题。除了采取新建的办法外,可以采取购买、改建、修建等办法,也可以通过相互调剂、赠送等办法,还可以充分利用村集体的闲置房屋、学校布局调整的闲置校舍、乡镇及有关站所等单位的弃用公房等途径,解决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问题。但是,不管采取哪种办法,都必须符合当地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建制村撤并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办公场所得到长期使用,方便群众办事。各地可委托建设部门统一设计若干套比较实用的施工图纸,免费供村级组织参考选用。凡需新建办公场所的,要充分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农转用指标可在当年度市下达的土地整理折抵指标额度中统筹安排;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确实有困难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的各类规费,给予全免。涉及到利用学校布局调整的闲置校舍的,教育等产权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无偿提供。

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严把办公场所建设质量关,坚决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对弄虚作假、挪用资金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惩不贷。市、县两级都要设立解决村级办公场所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用好资金,建好场所。省、市将视情况组织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区、县(市)要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和抽查。村级办公场所建设完工后,区、县(市)委组织部要牵头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为了确保工作进度,市里建立解决村级无办公场所问题月报制度,并实行定期通报。有关区、县(市)将解决村级办公场所问题的立项、开工、完成等情况,每月向市里上报工作进度表,并每半年一次把分村实施计划及工作进展等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2006年全市解决村级办公场所任务完成后,市里将对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先进的区、县(市)给予以奖代补资金。

2、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养锻炼。要按照基层干部每届任期内轮训一遍的要求,分级负责,认真制订轮训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的培训,由市里负责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其他班子成员由市县两级共同负责,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一般干部和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由区、县(市)负责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由乡镇(街道)负责培训,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市里每年将举办1至2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有重点地对基层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纳入统一培训计划安排,所需经费由业务主管部门承担。要继续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基层干部的学历教育。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乡镇(街道)干部未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的,村(社区)干部未达到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要鼓励他们多渠道进行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的费用,采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个人共同分担的办法解决。按照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1职1备、一般干部1村(社区)1备的要求,配备村(社区)后备干部,并把他们纳入统一的培训教育计划,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实践培训基地和适用技术培训基地,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

加强乡镇(街道)干部的岗位锻炼,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干部到上级机关、重点工程和大中型企业挂职锻炼,重点组织欠发达地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要把派遣干部到欠发达地区乡镇挂职锻炼和接收欠发达地区基层干部的挂职锻炼,作为“49100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大乡镇(街道)干部的交流力度,注意加强经济发达乡镇(街道)与欠发达乡镇(街道)之间,乡镇(街道)与机关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

3、切实加大对优秀基层干部的选拔使用力度。要努力形成关心爱护基层干部的用人导向,让优秀的干部在基层安心工作,把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基层,把经过基层锻炼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提任区、县(市)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一般要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对长期在基层工作尤其在艰苦环境下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特别优秀的,可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破格提拔。对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可以按照《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选拔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在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任用上,要注意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形成梯次配备,不搞年龄上的层层递减。

要建立健全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录用乡机关工作人员制度,定期选拔录用部分优秀村干部到乡镇机关工作。按照既要有竞争,又能对优秀村干部适当倾斜的原则,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乡镇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一定的公务员考录指标,单独编制录用计划。对长期在村干部岗位上工作、实绩突出并受到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奖励表彰的优秀村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录用。事业单位在招录(聘用)人员时,对优秀村(居)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聘用)。

4、切实保障村干部的误工报酬。村干部的误工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对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误工报酬无法保障的村,县、乡两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给予统筹解决。要进一步完善对村干部的考核激励,把村干部的误工报酬与其工作难度和实绩挂起钩来。根据各地实际,可由上级机关提出指导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从村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村干部的奖金,根据村干部的实绩考核结果予以兑现。要切实解决好村干部的养老保险问题。对任职时间长,从村主要干部岗位上正常退下来的,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和财力给予适当补助;对年龄大、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也应给予关心。

5、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待遇。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善基层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千方百计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待遇,应逐步做到与县级机关公务员一视同仁。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基层干部家庭,区、县(市)和乡镇(街道)要给予具体帮扶。区、县(市)每两年要安排乡镇(街道)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每两年安排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要进一步完善乡镇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按乡镇行政编制的10%核定,由区、县(市)委统一掌握。根据非领导职务设置的有关规定,对《关于县(市、区)和乡(镇)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问题的补充通知》(人奖[1996]105号)中规定的五种情况下被确定为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的非领导职务的,不受规定的比例限额限制。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在职级待遇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凡参加工作满30年(或满25年并在乡镇工作时间累计满10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985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文化程度)、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且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编在职乡镇副科级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经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可确定为主任科员,并不受规定的比例限制。

6、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基层干部。要建立落实基层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区、县(市)党委领导按照分工,每年至少与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谈心一次,区、县(市)党委组织部门每两年至少要与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一次。乡镇(街道)党委领导按照分工,每年至少与一般干部和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谈心一次,并逐步形成制度。各级各部门在制定涉及基层工作的政策前,要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的意见。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主动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常与基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情况,沟通思想。要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要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大力精减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实实在在为基层干部减负,让他们集中精力为群众办实事。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具体指导,支持基层干部大胆地开展工作,及时帮助基层干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注意总结推广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选派优秀干部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共同做好工作,并将这项工作与培养年轻干部有机结合起来。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基层干部评比表彰活动。要积极鼓励新闻工作者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访写作,创作出更多弘扬主旋律、讴歌基层干部的好作品。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组织宣讲团,事迹巡回报告团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基层干部艰苦创业、一心为民、敬业爱岗、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营造关心、支持基层干部的舆论氛围。

7、切实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各区、县(市)都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支持专项资金,用于对基层干部的培训、误工报酬、相关补助、健康体检和工作条件改善等。要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扩大专项资金的规模,特别是对欠发达地区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要加大资金扶持和转移支付力度。

8、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考核管理。要把关心爱护与加强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加强基层干部管理监督的成功经验,努力推进基层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健全基层干部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完善和推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工作立体考评制度,村(社区)干部创业服务承诺制、目标责任制、绩效公示制、年度述职评议等制度,并明确牵头协调考核部门,切实抓好落实。要认真开展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保证基层干部干净、干事。

四、认真抓好当前工作

各级党委要把抓好省委三项重要整改措施的落实,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工合力抓。各级政府要给予关心和支持,认真协调解决在建设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关爱基层干部工作中的有关实际问题。组织部门要牵好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承担任务,尽职尽责,共同努力,扎扎实实地把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好。就当前来说,着重要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要抓紧向区、县(市)委作好汇报。及时把省委三个《意见》的内容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向常委会作一次汇报,并结合本地实际,迅速传达贯彻下去。

二是要抓紧制订实施方案。组织部门要在全面调研,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着手制订落实“三真”、关爱基层的工作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特别是要抓紧制订贯彻落实《关于认真解决集体经济薄弱村办公场所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三是要抓好督促检查。特别是对解决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问题,省、市都建立了月报制度,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各区、县(市)和乡镇都要排出工作日程表,一个村一个村地抓好落实。解决村级组织办公场所任务比较重的区、县(市)和乡镇,要建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全力抓好落实。市里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朱报春任组长,盛继芳、于跃敏、孙景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由李震范同志任主任。

四是要抓好舆论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落实“三真”、关爱基层工作的重大意义、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及时总结各地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五是要加强上下沟通。对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各区、县(市)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市委组织部要加强具体研究指导。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扎扎实实地把省委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落实好,推动我市基层党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