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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系统信访分析

妇女系统信访分析

×省××区妇联系统××年信访情况分析

截至××年月日,××区妇联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投诉共计件,具体信访情况如附表。

附表:

×年信访情况(总数:人次)

问题类型数量(人次)比例(%)

婚姻家庭类

劳动权益类

文化教育类

人身权益类

政治权益类

财产权益类

综合类

一、根据信访数据,现做如下分析:

⒈婚姻家庭类的来访仍是妇联系统接待信访的主要问题

()离婚前进行法律咨询的妇女继续呈增长的态势,××年前来进行离婚咨询的妇女共人次,约占婚姻家庭类来访案件的%左右,造成离婚咨询增多的原因主要是男方有外遇引起夫妻感情破裂。这里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婚外情具有典型的时代特点,从接待的具体情况看有些男方是通过网恋,后发展到现实中的情人,最终引发家庭暴力和家庭破裂。

×年婚姻家庭类的问题共件,其中离婚咨询类来访占到了%;财产纠纷占到%左右;家庭暴力现象虽然依然存在,但较往年有明显下降趋势,仅占婚姻家庭类来访案件的%。

()在婚姻家庭类的来访案件中另一突出特点是:来访者年龄呈上升趋势,岁以上的来访妇女占到以上。另外岁以上的来访妇女也明显增多,大多体现在老年人再婚后的感情问题和与再婚子女的财产纠纷。特别是有些来访老人认为自己年纪大了,再到婚姻登记处登记怕人笑话,索性不登记就住到了一起,当一方去世或出现家庭矛盾时,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⒉劳动权益类的来访案件继续呈上升趋势

今年上半年共接待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件,仅次于婚姻家庭类案件,约占来访总量的%左右。与往年不同的是此类来访主要集中在反映生活困难和医疗、养老保险问题,共接待了件,约占劳动保障类案件的%。造成此类来访增多的主要原因仍是因女工失业后无法尽快实现再就业引起的生活困难和患病就医困难。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⒊因住房拆迁引发来访案件增加

由于××区近年来旧城区改造的步伐加快,危改拆迁涉及的户多、片大,是此类来访案件增多的原因。因拆迁引起的来访案件共件,占财产权益类案件的%,绝大多数表现在拆迁户亲属间因房屋分割、继承引发的矛盾,少量是与开发商间的矛盾。此类来访具有一定的时间性和特殊性,随着危改的结束会逐渐减少,但我们会在今后的法制宣传中增加相关的宣传内容。

二、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婚外情这一丑陋现象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增长的趋势,正逐渐成为现代化城市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它是诱发家庭暴力和家庭解体的诱因。它也给子女的健康成长投下了阴影。由此可见,婚外情已经成为危害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社会问题。

⒈造成婚外情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社会上存在着不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缺乏正确舆论监督,现在有不少人认为有外遇、包二奶是男人有本事的表现,不但不批评制止,反而在部分男性间形成一种显示自己时尚,以致婚外情的蔓延。

()婚外情取证难,受伤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女方即使知道配偶一方与他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而这种关系往往又是处在秘密状态之下,不易被别人所察觉、取证,即使察觉了诉诸法律,也同样面临举证难的问题。在离婚时,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根本得不到体现,从而更放纵了婚外情的发展。

⒉建议:

()继续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涉及妇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要使广大妇女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优化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环境。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希望全国妇联和市妇联与新闻媒体携手,对社会反响大、群众关注的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例进行跟踪报道、舆论监督。建立维权代言人制度,定期对妇女来信来访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并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利用媒体力量向社会,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妇女维权问题,谴责诸如家庭暴力和婚外情等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使反对家庭暴力、夫妻间相互忠诚的观念深入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形成媒体舆论的威慑力,共同推动妇女维权问题的解决。电视、杂志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现在的一些电影、电视剧、小说中经常出现婚外情的剧情,并以此为主要的故事情节加以渲染,对现实生活有非常大的影响),正面宣传、评价婚外情等危害家庭、社会稳定的现象。

()加大“四自”教育力度。从大量的信访案件来看,女性之所以被视为弱势群体,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相当一部分女性缺乏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和敢于面对现实的勇气。当生活中出现矛盾和问题时,许多人缺乏自信,依赖心理严重,怨天尤人,甚至悲观厌世。女性要勇敢地走出家门,走进社会找一份工作,获得独立的经济来源。如果确实难以在现代都市中找到适合的工作,也要主动争取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因为操持家务也是一种劳动付出,是对家庭的奉献,千万不可因此屈服于丈夫。遭受家庭暴力和婚外情之苦的妇女也要勇敢地站出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运用法律武器远离伤害,用实际行动争取自身的权利和地位。

(二)关注妇女就业是提高妇女地位的前提

劳动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一项义务,但对于广大妇女,劳动更是获得自尊、实现自立的基础。由于目前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逐步形成了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状,妇女,特别是大龄妇女就业就更困难,不但对她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更降低了她们在家庭、在社会中的地位。区妇联近几年针对失业妇女积极地开展培训,努力转变她们的就业观念,提高她们的就业能力,并多次与劳动部门、佣工单位联合开展女工招聘。虽在妇女就业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帮助部分失业妇女实现了就业,但对众多需要就业的妇女来说仍力不从心,因为妇女就业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紧靠区一级妇联的呼吁、努力是不够的,针对妇女就业应自上至下形成一个完备的宣传、救助、监督体系,营造一个利于妇女实现就业的大环境。

(三)关注老年妇女,在全社会的共同关心下使之走过幸福的晚年

我国目前正逐步迈入老年化社会,老年妇女的婚姻、家庭等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老人再婚引发的问题尤为突出。但我们以前进行《婚姻法》的宣传多针对中年以下的妇女,所以在这一年龄阶段形成了《婚姻法》的真空;另外,爱面子、怕羞是老年人不能正视婚姻的另一个主要因素,所以在加大对老年人普法宣传的同时,也要做好其思想工作,使之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再有,老年人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随着经济生活的日益好转,老年人不再以基本生存为主要需求,而是转化到以享受天伦之乐和追求精神生活为目标。因此,建议社会要继续推出和完善颇受老年人喜欢的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吸纳不同层次的老年人加入到行列中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让她们安渡晚年。另外,面对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妇联组织能否尝试独自或与民政部门联手创办一些为老人服务的机构,一方面解决了老人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可以由此吸纳一些失业女工。

×区妇联权益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