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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长权力与责任学习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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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长权力与责任学习会讲话

同志们:

最近,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同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同志先后到我局检查工作,都谈到质监部门权力不小,责任重大,都*要正确处理权力和责任的关系。我们要推动质监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质监事业进一步发展,也确实需要进一步认识权力和责任的关系,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履行职责。因此,我们这次中心组学习的主题定为: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权力和责任的关系,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学习会上,大家围绕这个主题,谈了很多很好的见解,我深受启发。下面,我结合自己对权力和责任问题的思考,谈几点认识。

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质监部门权力越来越大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权力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是政治的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政治目标的根本手段,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我们党的性质决定了我国政权的性质,决定了我们手中权力的性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又以法律的形式,授权各级国家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代表他们行使权力。

国家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来源于法律赋予的职能。以法律为龙头,以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技术监督法律体系,以法定的形式确定了质监部门的职能和权力。大家都清楚,质量技术监督法律体系主要包括4部法律--《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7部行政法规--《计量法实施细则》、《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棉花质量监督条例》、《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省质量监督条例》、《*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以及80余部部门规章、6部地方政府规章,共约100部;还有其他涉及质监部门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体系确定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为政府的直属机构,承担标准化、计量、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来说,我们质监部门具有行政许可权,监督、监察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管理权。

行政许可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和上级部门的委托,省局(含直属事业单位)对25项事项行使行政许可权。其中,在质量管理和认证方面,有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3项;在质量监督方面,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1项;在计量方面,有计量器具检定、核准等9项;在特种设备方面,有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资格许可等12项。

监督、监察权:依法实施产品质量监督、计量监督、标准化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强制性检验检测等。

行政处罚权:根据标准化、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无证制造计量器具、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无证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实施责令停产、没收违法生产产品、罚款等处罚。

行政管理权:即是对一般综合事务进行管理,包括对社会计量、质量中介机构、评审机构的管理和对系统内部人、财、物的管理。

在监督和管理过程中,根据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执政理念,我们还要肩负起为社会、为企业服务的责任,即利用自身优势,主动给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技术检测等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计量、标准化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

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权力与其所在的国家机关的权力直接相关,直接来自于国家机关的职能,直接来自于岗位的职责,代表国家机关行使权力。作为质监系统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其岗位职责一是组织落实质监职能;二是抓好质监队伍建设,三是筹划质监事业的发展,并掌握了相应的权力。

权力来自人民,必然用之于民,质监部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代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总的来看,我省质监系统广大干部能够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省局党组*的质监工作任何时候都要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于企业的需要,服务于维护社会稳定的"三服务"工作方针,始终以"政府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三满意"为工作目标,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履行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把关。李长江局长、王华元副书记来我局检查工作时,都充分肯定了我局工作。李长江局长认为我局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狠抓落实,成效显著;王华元副书记认为我局领导班子很坚强,对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很重视,全系统在质量、标准化、计量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充分履行职能,正确行使权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比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工作,自职能划转后,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落实了监管责任,成立了监管机构,建立了监管队伍,完善了监管制度,启动了食品专项整治"十百千万工程",妥善处理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开展食品监管试点工作,探索实行食品监管信息化管理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卓有成效,制定实施了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和专兼职安全监察员网络逐步完善,气瓶、简易电梯等专项整治效果明显,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近几年来,未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成绩显著,到*年,全省共有中国名牌产品108个,占全国19.7%;共评出*省名牌产品525个。*年,全国新评出中国名牌产品378个,其中*57个,占15.08%。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取得初步成果,《*省技术标准战略规划(*年-2010年)》列为我省"*"专项规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逐年提高,计量工作稳步开展。技术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全省系统技术机构从原来的232个合并为113个;省锅炉所和省特种设备监测中心合并为*省特种设备检测院;省质检中心顺德检测基地、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南海基地、佛山质监局狮山检测基地建设进展顺利。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干部培训力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等等。这些工作都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领导的肯定。但是,我们要清醒看到,个别单位和干部在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部门职能不断增强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们的权力越来越大,并呈现重心下移的趋势,比如越来越多的行政许可、审查权由国家局下放到省局,省局又委托基层局实施审查等等,这些对人员的素质均有较高的要求,但是我们系统干部队伍的素质却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存在着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过分讲人情,把关不严等问题,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是依法行政观念不强,存在"以人代法"、"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的现象;依法办事、依法办案的水平亟待提高,特别是要规范依法办事、办案程序。

三是没有正确认识权力和责任的关系,没有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必然用之于民,必然要肩负起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因此权力没有用好,没有完全用到位,工作抓得不狠、不力、不实。

四是领导干部对法律、政策的理解不够到位,对监督和服务的度把握不准,一*监督,就忽视了服务;一*服务,就忽视了监督,这主要是领导水平问题。

五是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改进,有些还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方式、方法,缺乏创新意识、服务意识。

六是权力监督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部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我行我素,独断专行。个别单位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未完全到位,存在"一言堂"、"家长制"现象。少数干部"公权私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看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用来谋取私人利益。

上述现象虽然在少数单位、少数人身上存在,但如果不及时纠正,必将影响质监事业的发展,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增强四个意识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为人民服务,也可以用来谋取私利。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可以为群众办好事,权力越大,就可以在更广的范围、更高的层次上为人民办更多事情。反之,如果滥用手中的权力,权力就会异化变质,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权力越大危害越大。因此,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行使权力,让手中的权力真正为人民谋利益。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这个"权"是为人民谋取利益的"公权",而不是为个人谋取私利的"私权"。必须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让人民当家作主,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相信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兴国为己任,以富民为目标。必须强化公仆意识,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干部的"职位"是为民办事的岗位,干部的"权力"是为民办事的工具,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针对我省质监系统个别单位和干部在行使权力和履行责任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今后我们要注重增强四个意识: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要正确认识权力和责任的关系。权力的本质就是责任,权力和责任辩证统一。一分权力,一分责任,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肩负的责任就越重,应尽的义务也越多。权力和责任相互依存,没有无责任的权力,也没有无权力的责任,必须忠实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执政为民,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保证权力依法、有效地运行。

要充分认识到质监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关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责任重于泰山。近期我省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一些部门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到位,教训十分深刻。张德江书记到大兴煤矿指挥抢救时*,"安全事故猛于虎,安全责任大于天。一定要用铁的手腕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他一针见血*,如果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都能真正负起责任,坚决按党中央、*的要求去办,严格执法,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故。作为质监系统的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必须从这些血的教训中举一反三,明确肩上重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履行职责,特别是严格把好食品和特种设备两个安全关。

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方面,充分认识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离*质监工作争当全国质监系统排头兵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充分认识到许多工作与兄弟省市质监部门相比,还显得比较落后,许多领先的领域,也面临着被追赶甚至超越的压力。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质监部门职能不断加强,虽然我们以实际工作成效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赢得了广大企业、广大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许,形势喜人,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深入,作为一个新兴的职能部门,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不能履行好职能,随时都有被调整甚至淘汰出局的危险。因此,质监系统的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时时处处绷紧"责任"这根弦,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增强危机感、紧迫感,探索监管和服务的新路子,保证职责落实到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我们国家*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执政理念。总理在论及政府职能转变时,说过这样一段话:"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这是对政府服务职能鲜明的阐述。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们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服务,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服务于市场和企业,服务于人民群众。在执法、把关、监督的过程中不能忽视服务,要把服务寓于监督之中。省局党组*"三服务"工作方针以来,全省质监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思路进一步明晰,工作成效明显,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必须继续坚持和发扬。做好"三服务"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到我们的职权,是用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要主动服务,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质监职能,主动出谋献策,主动开展工作,拿出有效的服务措施来。要深入调查研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企业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及时有效地提供服务。同时,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并不断增强质监系统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增强服务本领,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增强创新意识。张德江书记视察狮山基地时*要进行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李长江局长来我局检查工作时也*要正确处理好传统和创新的关系,努力进行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创新是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要发展必须不断地在创新上动脑筋,思考新方法、新措施,使创新成为质监事业发展的"永动机"。全系统都要树立创新意识,质监工作各个领域都要有创新,只有创新才能发展,只有发展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思想要进一步解放,观念要进一步更新。当前重要的是在管理模式、工作方式、工作制度上要有创新,并注意抓好落实、抓好应用。我们在技术机构中开展资源整合、联合重组、实施三项改革,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方面实行信息化动态监管、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安全监察人员网络,在打假工作方面建立预警机制等等,都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必须加以坚持。食品监管职能调整以来,我们建立六项监管制度,在全省聘请食品巡查员,研究开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电子监管系统,这些新的制度和措施,凝聚了全省系统干部职工的集体智慧,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完善。

四是增强廉政意识。质监部门权力越来越大,广大干部面对的诱惑也越来越多,更需要我们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切实做到廉洁自律。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通过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完善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保证作用;通过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加大对不规范行使权力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在源头监管方面,要严肃追究许可准入不到位责任、监督检查不到位责任、无证查处不到位责任、行政执法不到位责任、辖区打假不到位责任、安全监察不到位责任、检验检定不到位责任、区域质量建设不到位责任等等。

此外,还要做到依法用权、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规要追究。依法行政是正确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要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认真履行宪法、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自觉地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学会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领导经济工作,管理社会事务,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做到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必须以法律政策为依据;无论职务多高,都只能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凡是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就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凡是法律和政策禁止的,就要严守规矩,令行禁止。依法行政还有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推进政务公开,将权力运作的全过程,即决策过程、执行过程、执行结果等全部向权力行使对象公开,保证权力运作公开透明。我们质监部门具有行政许可的权力,把行政许可行为公开,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下,建立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的渠道,有利于促进行政许可人员依法实施许可,防止"暗箱操作"和滥用权力。

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做正确行使权力的表率。"一把手"对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一把手"对权力和责任关系的认识对一个单位或部门有重大的影响。"一把手"由于在领导班子中处于特殊的地位,拥有相对集中的权力,在一定范围内是"说一不二"的人物,如果没有正确看待权力和责任的关系,只记得权力,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责任,滥用权力,甚至把"公权"变为谋取私利的"私权",将会带坏一个单位或部门的风气,将会对党、对人民造成巨大危害和损失。因此,"一把手"尤其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联系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切实解决"入党做什么,掌权干什么"的问题,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是要正确看待领导和服务的关系。要清醒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服务;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领导权就是服务权,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要坚持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在行使权力的时候更应该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样才能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使命和责任。

三是要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想问题、办事情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

四是要做到科学、民主决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要拓宽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拓宽党外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走群众路线,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决策,对一些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不搞"一言堂"、"家长制",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五是要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要站在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点上,勇于面对和善于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做到正确对待组织,自觉接受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正确对待同志,自觉接受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正确对待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从而不断改造自己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使自己的一言一行合乎党性原则。

六是要增强自律意识。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严要求,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三、充分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

正确行使权力,最终体现在具体工作的落实和具体工作的成效上。因此,我们要充分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把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安全关。

一是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推动地方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以政府名义制定本地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以政府名义召开动员大会以及推动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继续推动食品专项整治"十百千万工程"。二是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落实好省局六项制度和"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的具体要求,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把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颁布后,总局决定将小麦粉等14类食品作为第一批下放由省局实施审批发证的食品。各地级以上市局要严格按照总局、省局要求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不得下放生产许可审查权;要做到严格审查、严格程序、严格时限,严格证后监管,严格查处无证生产;要确保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得到整治、食品质量明显提高,对已经取证、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企业,必须严格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不出大问题;对无法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除边远地区的大米、食用油企业可以在当地政府的同意和监管下过渡一段时期外,一律按照《条例》规定予以查处,并报当地政府取缔。四是加快食品检测能力建设。各市质检所要在9月底前完成P2级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在年底前完成35个重点县常规食品理化检验实验室的建设;按照国家总局的规划,尽快在我省建立起毒理实验室;尽快配套增设毒理评价和研究项目;各有关技术机构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卫生检测情况分析,形成报告报送当地质监部门,并由各地级以上市局及时汇总上报省局。五是继续抓好食品监管试点工作。注重从如何加强对尚未获得QS证书又暂时无法取缔的小企业的监管,如何推进强制出厂检验工作并提高有效性,如何在明查基础上加大暗访的力度、提高巡查有效性等三个方面进行探索。9月份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六是继续推进传统特色食品专项调查工作。对调查中发现的质量卫生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做到边调查边分析边整治。七是全面清理已备案的食品企业标准,取消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备案。

第二,把好特种设备安全关。

一是坚持从源头抓安全质量,着重从特种设备生产许可上下功夫,严把安全准入关;认真落实监督检验制度,确保每台出厂和安装的产品符合安全性能要求,杜绝因特种设备本体质量发生的事故。二是统一省、市、县三级局网络模块,完善和拓展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加快拓展网上业务处理功能,使尽可能多的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完善专、兼职相结合的安全监察员网络,明确兼职监察员职责,加强培训和管理,实行奖励制度。三是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把各项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落实到岗、到人,进一步提高监察水平、检验质量和覆盖率。四是继续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和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调查、结案工作;尽快修订《*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危险源监控方案》和《*省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五是开展压力管道和场(厂)内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六是加大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力度。七是积极主动地争取多方的联动和配合,形成政府督促协调、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局面。

第三,继续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

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法》,推动全省系统依法行政迈上一个新台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是质监部门一项重要的行政许可,我们一定要从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高度,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要求,组织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同时,要针对总局检查我局贯彻行政许可法情况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使用行政许可名称,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文书,建立行政许可案卷,完善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认真落实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及公示等工作。积极与国家认监委及国家总局协调,完善"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认证咨询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的委托手续,确保实施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第四,加快技术机构改革和发展步伐。

推进资源整合,做大做强技术机构。加快整合省会城市计量机构与省级计量机构;在联合重组省锅炉所和省特种设备中心的基础上,面向珠三角扩大机构合并范围,使我省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升级增编。按照总局要求,加快筹划*质检院。在市级技术机构基础上,围绕区域特色经济和地方产业特点,组建国家中心和省站,并按照国家中心项目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省站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要求加强建设。加快大亚湾、南海、顺德检验检测基地建设。选择20个左右同一类产品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专业镇,建立专业检测站,重点地区建设行业性检测中心。要深化人事、分配、成本核算"三项制度"改革,强化技术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和活力。要加大投入,技术机构每年要按要求从年度收入中拿出20%的资金用于事业的发展。

第五,继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与惩治腐败工作体系,特别是要不断创新和健全人、财、物管理等各项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干部三年培训计划,不仅要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质监业务培训,还要加强党纪、政纪、法纪培训,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科学技术、法律、现代管理和其他方面知识的培训。要使广大干部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一些带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从而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科技兴检的能力、拒腐防变的能力、构建和谐质监的能力。

同志们,作为我省质监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充分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事关全省质监工作和质监事业发展的全局。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从实践"*"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高度,用好手中的权力,不断开创我省质监工作的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