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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七个转变 推动科学发展

促进七个转变 推动科学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内蒙古自治区要继续保持国民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七个转变”。

促进由农牧业大区向农牧业强区转变

内蒙古是国家重要的粮食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但农牧业发展水平较低、农村牧区发展滞后、农牧民收入偏低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必须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创新“三农三牧”工作思路,促进农牧业稳定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农村牧区全面进步。

坚持把发展现代农牧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大力调整农牧业结构,在毫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同时,加快发展畜牧业特别是农区畜牧业,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种植业,打好内蒙古的特色牌和绿色牌。加快推进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强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田和草牧场基本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增强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推进农牧业机械化,提高关键生产环节、重点作物、农畜产品集中产区的机械化装备水平和专业化生产水平。切实抓好农牧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农牧业科技含量和贡献率。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牧业的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水平。

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在充分挖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的同时,大力拓展非农牧业增收空间。切实搞好农牧民外出务工引导和培训服务,大力发展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富余农牧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进一步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继续推进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村牧区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有农牧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稳定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土地和草牧场使用权流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促进由资本流入区向要素流入区转变

近年来,内蒙古注重通过深化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扩大开放增强发展活力,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目前已成为资本净流入区。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使内蒙古成为资本、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流入区,是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

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制,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方式。着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积极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统筹对内对外开放。通过加强同兄弟省份以及区外大企业的合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利用毗邻俄、蒙的地缘优势,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发展边境贸易和口岸经济,广泛开展与俄蒙的经济技术合作,全面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

促进由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

内蒙古是我国的资源富集区,资源型产业是内蒙古的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促进由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应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

加快资源型产业发展。坚持高起点发展,严把项目准入关,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注重利用现代技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规模化发展,着力培育和引进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支撑地区经济、注重节能环保、竞争力强的企业,加强基地和园区建设,培育和发展优势产业集群,走大项目、大基地、大集群的发展路子。坚持长链条发展,切实抓好产业延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产业综合经济效益。

促进非资源型产业发展。非资源型产业发展滞后是内蒙古工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也是今后发展的潜力所在。应抓住发达国家和地区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加快的有利时机,不断提高非资源型产业的贡献率,形成新的发展优势。

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近年来,内蒙古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和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应加快服务业发展,增强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

推进重点服务业发展。在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物流企业,壮大物流园区,提升物流服务水平。整合金融资源,创新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发展信息、律师等咨询服务业,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大力发展旅游、休闲娱乐等服务业,满足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吸引各方面资金投向服务业,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加强规划引导,积极培育第三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促进服务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促进经济发展由速度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近年来,内蒙古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应抓住有利条件,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着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产业多元、产业延伸、产业升级的发展趋势,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围绕市场需求,以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为重点调整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引导投资的基础性作用,在保持工业经济合理投资规模的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向农牧区建设、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通过改善融资环境、破除体制障碍等,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所有制结构调整。

以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带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制定完善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努力形成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有机联系、协调发展的格局。

以推进城镇化和“收缩转移”战略带动生产力布局调整。科学制定和实施城乡生产力布局规划和农牧业功能区划,促进人口向城镇转移、产业向园区集中、农牧业向条件好的地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由初见成效向明显改善转变

内蒙古生态恢复虽然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应本着对国家、民族、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不懈地做好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作出新的贡献。

继续搞好生态保护和建设。一方面,切实加大局部区域的人工建设力度,扎实推进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管理,尽快实现重点治理区域生态的全面好转;另一方面,通过休牧、禁牧等保护性措施,最大限度地促进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应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与农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发展林沙产业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发展经济与改善生态双赢。加大生态保护宣传和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成果。

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一方面,新上一批节能环保、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另一方面,坚决淘汰消耗高、污染重、工艺装备水平低的落后产能。牢固树立能源资源基地也要厉行节约的意识,加快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建立和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制度、法律和相关配套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促进民生工作由应急解难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近年来,内蒙古各地区、各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加大投入、扎实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但应该看到,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高度重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着力促进增收富民。加快探索建立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机制,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加快发展农村牧区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特别是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保障和扶助工作。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完善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政策。抓好社会保障工作,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农村牧区低保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制度。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努力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条件,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社会建设和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