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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政府开展饮食用药安全实施办法的通知

有关县政府开展饮食用药安全实施办法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县关于开展饮食用药平安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请遵照执行。经县政府研究同意。

去年《创建饮食用药平安示范社区试点工作》基础上,为保证公众饮食用药平安。结合我县餐饮服务、药品平安的实际情况,决定用3年的时间在全县开展饮食用药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为使这项工作开展更加规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餐饮服务、药品平安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全县餐饮服务、药品平安保证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餐饮服务、药品平安监管和药品供应保证体系,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平安。

二、创建目标

年全县完成2个以上平安社区建设(以居委会为单位)2012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60%社区的创建工作;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平安社区创建活动。

通过创建饮食用药平安社区实现以下目标:巩固农村“两网”建设效果的基础上。

1依照“政府主导、部门服务、企业诚信、社会参与、群众满意”要求。增强经营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防护能力和消费信心,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平安的社会氛围,逐步构筑起群防群治的食品药品平安监管长效机制。

2实现“三无”目标。

3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经营率达100%

4创新食品药品平安监管手段。无经营单位上黑名单,无经营单位被媒体曝光,无经营单位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

三、创建内容

建立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涉药(械)单位、社区居民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居委会以及监督部门的互动机制,依照“一站、一栏、一账、一终端”管理模式。确保部门专业监管到位、群众参与监督到位、企业行业自律到位,群众饮食用药平安感明显提升。

做到办公有场所、工作有人员、活动有经费、工作有记录,一站: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立饮食用药平安工作站。并在社区设立工作点。每个社区由监管部门指定一名监管责任员,街道办事处聘请一名协管员,居委会聘请1-2名信息员,社区内聘请药店执业药师或社区医疗服务站医师为咨询员。咨询员要终年免费为社区居民健康饮食、平安用药提供咨询。组织社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由回收单位按原药价5-10%比例予以奖励,并在监管部门的统一监督下予以集中销毁。

一栏:设立健康饮食和合理用药科普宣传栏。定期进行药品及餐饮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科普知识的宣传;公布“四员”名单和联系方法以及投诉举报电话;为社区订阅一份《中国医药报》或《中国食品平安报》

记录基本情况和日常检查情况,一账:建立社区餐饮服务、药品经营单位台账。做到记录详细有据可查。

可供社区居民查询食品药品平安相关知识,一终端:每一个社区至少设置一台终端设备。解本社区的餐饮、涉药(械)单位的相关情况,并能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违规情况。

四、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展示新时期社区食品药品平安发展水平的一项民心工程,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容之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成立创建机构,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饮食用药平安社区建设需要政府、单位企业、社区居民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服务群众保安全”这一主题,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创立的意义和目的及时报送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争取广泛支持。结合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平安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及创建全国药品平安示范县活动的开展。统筹协调好创建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取得政府的大力支持,确保创建经费到位、人员到位;同时,结合餐饮服务、药品平安日常监管工作,不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创新方法。要勇于探索,思路和方法上大胆创新,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手段,运用各种载体,强化各项措施,务求实效。为争取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平安示范县”部级“药品平安示范县”发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