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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现状与对策

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现状与对策

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现状与对策

我县现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3340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194人,参保率仅为6%,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3146人中,年人均医疗费支出达2200元,其中人均住院支出1200元,年医疗费开支在几万元,甚至上10万元的也不在少数。但这仅仅是对实际发生费用的统计,如果按他们的实际医疗需求,最保守的估算,年人均医疗费支出将达到3300元,是实际支出的150%,很多人小病不就医、不吃药,大病不住院,仅靠门诊治疗或吃药缓解病情,致使小病拖成大病。“无医保,看病难,住院更难”已成为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企业及个人参保能力有限。一方面企业因资金困难,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另一方面,从退休人员个人方面来看,他们的养老金虽一直在进行调整,但总体水平偏低,目前年人均养老金仅5400余元,养老金作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他们自身没有能力以个人身份参保。

二是现行医保制度存在缺陷。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们已初步形成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还需不断完善。比如在缴费上,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这些弱势群体缴不起费怎么办?没有相应的保障机制和解决办法,这就忽视了这一弱势群休。还有,《决定》规定在一个地区内实行统一费率,统一待遇,而没有规定区别对待,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困难企业参保。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我们认为一是要建立多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目的是保障在职和退休职工的基本医疗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针对困难企业参保困难的状况,对现行政策作出某些调整,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尽可能地将所有企业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如对生产经营存在暂时困难的企业,可以考虑调低费率,先建立住院统筹基金,让他们享受住院保险,待条件好转时,再参加统帐结合的医保制度;对特困难企业,再适当调低费率,并相应降低住院费支付比例,先让他们参加低水平的住院医疗保险,解决大病、重病问题,不因病致穷、致贫,引发生活困难。再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生活质量。

二是建立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援助制度。充分考虑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困难,由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保障制度,即医疗援助制度。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援助行为。在筹资机制上,对已改制破产的企业退休人员,采取多渠道、多途径或保费三方分担的办法,即上级财政、同上级财政、退休人员各负担三分之一的办法解决了对正在改制关闭破产企业,为退休人员一次性预提10年的医疗保险费,不足部分视其情况分别由同级财政、退休人员适当分摊,逐年缴纳;对尚未改制关闭破产企业,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帮助企业参保。并根据财政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收支状况、医疗消费水平、社会发展成果,适时调整待遇,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接轨,最大限度地落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作者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