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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新农村建设决策

落实新农村建设决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科学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十五”期间,湖北省加大农村工作力度,农业在宏观调控中得到加强,农村在城乡统筹中得到发展,农民在增收减负中得到实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整体面貌发生了明显、深刻的变化。但是,作为中部地区的农业大省,农业“大而不强”、农民“多而不富”的问题还很突出,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科学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编制一个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能管长远的规划,对于有序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我们要全面贯彻20字方针,以“生产全面发展,经济实力增强;就业渠道拓宽,收入持续增长;公共服务扩大,基础设施改善;新风正气树立,乡村社会和谐;村务公开透明,民主法制加强”为目标,建设繁荣、富裕、和谐、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十一五”期间,全省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2400亿元,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速分别达到10%和1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1000万人,民营经济占县域经济的比重提高到80%,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00元以上。同时,我们将加强村庄规划和建设管理,不断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

二、着力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任务。农村生产发展了,农民收入较大幅度增加了,新农村建设才有可靠的物质基础和保障。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我们将继续实施优质粮产业工程,积极扶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今年,省财政将筹措5亿元资金,重点支持一批大型泵站、灌区等农业基础设施的改造和续建;筹集8亿元资金,重点支持46个粮食主产县、市加快高产农田建设。“十一五”期间,我省粮食播种面积将稳定在6000万亩,年粮食生产460亿斤以上。二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从战略性主导产业、区域性优势产业和地方性特色产品三个层次上,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努力培植粮食、棉花、油料、畜禽、水产等八大优势产业板块或产业带。三是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培育加工型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优势品牌。四是以转移农村劳动力为主要途径,拓宽农民就业和增收渠道。

三、突出解决农民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着眼长远,更要立足当前,认真解决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特别是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看病难等问题,是新农村建设的当务之急。自2004年起,我省每年围绕教育、就业、医疗、社保、扶贫等重点问题,承诺办好几件实事,其中大部分集中在农村,解决了一批群众最为关心的实际问题,效果较好。今后,我们将继续突出抓好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等“五改五通”,力争2010年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达到90%左右。“十一五”期间我省建沼气的农户要达到300万户,解决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人数新增500万人以上;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突破口,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为重点,认真做好农村血吸虫病和其他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健全对农村特困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完成对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开展孤儿救助;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点开展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和搬迁扶贫等工作。

四、加快建立和完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新农村建设必须解决投入资金来源的问题,逐步形成建设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中央的要求,我省将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重点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倾斜,向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扶贫助困倾斜。20**年省级财政初步安排支农资金101亿元,较上年新增21亿元。我们还将创新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探索建立政府补助、参股经营、以钱养事、以奖代补、财政贴息、担保融资等机制和方式,扩大支农资金来源。二是创建多元化的社会投资机制。千方百计争取金融系统的支持,加大信贷投入。积极招商引资,通过农业的优势产业招商、独特资源招商等多种形式,吸引外来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三是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家园,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我们将按照“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民主管理”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对自己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沼气等生产生活设施建设。

五、统筹推进以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的农村各项改革。我们将统筹抓好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源泉。我省已有53个县市区在今年基本完成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全省多数乡镇实行党政一把手“一肩挑”,乡镇党委委员控制在9人以内并交叉任职。乡镇机构精简为“三办一所”。乡镇领导干部人数由15333人减少到8595人,机关工作人员由54567人减少到33977人。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开并完成整体转制,77986人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延伸、派驻机构人数由16903人减到9900人。全省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年内基本完成。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探索建立乡镇公益服务“以钱养事”的新机制。按照“人员竞聘上岗,项目合同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的方向,改革体制,创新机制。由政府承担的公益性职能,按照“财政出钱,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农民认可,考核兑现”的要求落实。今年,省里按每个农业人口5元的标准,对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的乡镇给予补助;安排1.6亿元用于对重点贫困村村级运转和村党支部活动基地建设补助。同时,配套抓好其他方面的农村改革。

六、不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以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村户为基础、以城镇为龙头、以城乡共建为动力、以连片共建为纽带,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新风户”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创建活动,积极倡导乡村文明新风,大力改善乡、村文化设施,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广泛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引导和教育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农民群众依法办事。总结推广武汉市开展村务公开的经验,促进农民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