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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腐败

防治腐败

在政治领域防治腐败,必须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今明两年,地方各级党委集中分批换届,要重视对拟提名、提拔的省、市、县后备干部的信访及有关问题的反映,对他们的考察不仅要了解政治立场、工作表现和廉洁情况,还要注意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要关口前移,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

在经济领域防治腐败,必须抓住建立健全正确利益导向机制这个核心。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目前在工程建设等领域,领导干部违规违法干预的情况时有发生,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些问题。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税体制、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逐步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要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防止利益冲突。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着力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积极探索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在文化领域防治腐败,必须抓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反腐败是严重的政治斗争,也是文化和道德观念的较量。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通过正面宣传、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切实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树立正确的群众观,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在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必须抓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这个根本。要坚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从实际出发,什么问题突出就先解决什么问题。要以深厚的感情抓好工作落实,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案件,特别是查处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