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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会和谐共同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共同发展

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和其他各阶层劳动群众,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不断发展我国工人阶级的先进性,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力军作用。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工农联盟在新形势下切实得到巩固和发展。要着眼于建设创新型国家,激发广大知识分子的创新精神,支持他们的创新实践,拓宽他们施展才干的舞台,鼓励他们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上建功立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的科技和智力支持。

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之中。我们要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切实做好他们的工作。要尊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劳动创造和创业精神,肯定他们为发展生产、解决就业、提供税收、增强国力作出的贡献,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关注他们的利益诉求,凝聚他们的聪明才智,扩大他们有序的政治参与。要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引导他们坚持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履行义利兼顾、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积极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处理好新形势下的我国社会各阶层关系,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妥善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