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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有关后续的通知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有关后续的通知

我市现有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506家,到6月底已全部建立党组织。为巩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全覆盖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有关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回访,夯实基础

1、核实党组织组建情况。各单位要在7月底之前,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回访制度的通知》(富委组[2004]96号)要求,对各新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进行一次回访,切实做到每个企业经营状况清、职工人数清、党建情况清。对规模以上企业,要每月定期对《月报表》中有关项目特别是党组织组建形式、职工人数、党员人数、党组织负责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号码等进行核对,一旦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上报。

2、了解党组织班子成员配备情况。各单位要通过回访,了解非公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配备和到位情况,没有配备的要通过规定的程序抓紧配备,已经配备的要明确分工,尽快到位,开展工作。

3、及时建立党员活动室和党组织工作制度。党员活动室是党组织开展党内各项活动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基本场所和平台。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后,各单位要督促和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建好党员活动室,统一规范有关设施的配备和制度的上墙工作。同时,要督促指导企业党组织及时建立健全“”、发展党员、民主评议等各项党内基本规章制度,做到党内组织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和正常化。

4、帮助解决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回访中,各单位要注意听取企业主和企业党组织关于开展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尽力帮助解决企业党建及其他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今年以来,我市新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数量较多,新任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市委组织部在组织部分新任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企业主参加杭州市培训外,将择时对部分新任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各单位要及时举办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企业主培训班。通过集中培训,全面提高新任企业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企业主对开展企业党建工作的正确认识,增强企业主支持党建工作的力度。

三、加强指导,发挥作用

1、正确定位,服务大局。各单位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广大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精神,指导下属非公企业党组织正确定位。各非公企业党组织,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和精神,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增强党在广大非公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指导,把握难点。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加大对各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上的指导。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把素质好、能力强、业务熟的干部派到有关企业进行指导联系,要重点加强对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力度。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班子成员要重点联系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党建重点难点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好非公企业党员发展、非公企业主入党政审、非公企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政策性比较强的工作。

3、创新载体,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中共富阳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通知》(富委〔2006〕55号)精神,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实施党员人才工程、推进“三心工程”、建立“新三会”制度、创建“五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等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要按照“小型、业余、灵活、分散”的原则,创新工作方法和载体,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使非公企业党的活动“为企业所需要、业主所理解、党员所欢迎、员工所拥护”。要注重在有条件的非公企业中抓点做样,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全市党建工作水平。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单位非公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状况,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市委组织部将通过电话查访、上门走访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当年基层组织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通过一定形式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