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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所考评计分办法

站所考评计分办法

一、单位自身建设:(400分)

(一)队伍建设方面(200分)

站所工作人员团结和谐、勤政务实、廉洁自律、积极创建“学习型站所”和“学习型干部”、“学习型职工”的计100分。①各站所不团结的扣20分;严重不团结,造成恶劣影响的扣30分。②站所成员受到法纪处分的,每人次扣10分;站所长受到法纪处分的,每人次扣20分。③对街道的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严格实施督促检查。凡督查中发现问题,单位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个人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单位5分;被区级通报批评的每次一律扣20分。④受到街道问责办有错无为问责的每起扣5分。

(二)作风建设方面(200分)

1.工作态度(50分)

①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每天按照上下班、认真填写工作去向牌计20分;及时上报街道综合办信息计10分。严格执行请销假备案制度,凡连续三日未请假无故缺岗的每起扣10分;无故缺岗累计达到一个月的扣除本单位的此项基本分。②积极参加上级会议情况好计30分,无故缺席一人次的扣5分,迟到、早退的一人次扣2分;参加区级会议没有遵守会议纪律被通报或点名批评的每人次扣10分。③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计40分;在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搪塞的扣20分。

2.廉洁自律(50分)

无违纪、违规行为计50分,发生乱收费、乱罚款及其他破坏经济环境的上访或举报,经查属实的每起扣5分。

3.密切联系群众(100分)

①经常走访群众,及时处理群众的困难计30分;帮扶群众,受到群众高度赞扬的加计5分;因工作人员不顾群众意愿欺压百姓或以其它名义恐吓威胁群众的扣除此项基本分。②民情掌握清楚,有民情调查记录计20分。

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600分)

(一)站所主要职能及年初所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计400分;

(二)积极参与服务中心工作,完成区、街道确定的实事项目计200分。

三、加分、扣分项目

(一)年度内站所工作有重大创新和突破,获市、区主管部门全面先进的分别加20分、10分。

(二)对上级领导批示的专项督办件,未能及时办结、妥善处理的每件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