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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动物防疫工作通知

抓好动物防疫工作通知

秋冬季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是加强动物免疫,搞好疫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落实省、市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目标任务

全县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从9月20日开始,11月10日前全面结束。9月30日前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工作;10月-11月中旬,按照先规模养殖场(户)后散养户、先疫病高风险区域后疫病低风险区域的免疫原则,依次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的集中免疫工作。猪蓝耳病、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狂犬病、鸡新城疫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

二、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区)要切实加强秋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完善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奖惩到人,真正做到“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同时加强对养殖大户的管理,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负责人包片,乡镇(区)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养殖大户,专职动物防疫、村级协防员包户的包保责任体系,并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严格责任追究。

(二)落实防疫保障。一是保障防疫力量。切实抓好村级协防员队伍组建工作,彻底改变组建不到位和村干部兼任现象。二是保障防疫经费。各乡镇(区)要投入秋季动物防疫经费5000元以上,并设立专帐,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工作所需。三是保障工作待遇。在确保乡镇(区)专职动物防疫员同工同酬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好村级协防员的误工补贴,并按时足额兑现。

(三)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1.各乡镇(区)要按照工作要求,以村组为单位,由村蹲点干部带队,村主任协助,专职防疫员、村级协防员操作,逐村、逐头上户免疫,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头(羽),确保免疫密度。对拒不接受免疫的畜(禽)主,要耐心细致的做好宣传解释。争取农户的理解与支持。

2.县、乡两级要加强乡村两级防疫员的技术培训,严格实行先诊断、后注射、再挂标、发证、登记“五同步”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减少免疫副反应,严防责任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疫苗的管理和领用时间、批次、厂家的登记,确保疫苗安全使用且能顺利查清来源和疫苗的有效性,严格按规定剂量、部位进行注射,对孕畜、幼畜、病畜等缓免畜禽在台账登录上要清楚说明,同时要有补免登记。

3.专职防疫员要加强养殖大户和专业户的监管。规模场(小区)要按程序进行科学免疫,除强制免疫的六个病种之外,要做好其他病种的免疫工作,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制度,免疫病种、消毒、出栏(笼)畜禽、产地检疫要有完整记录。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秋防工作效果。

秋防集中免疫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秋防期间出现的问题,严格兑现村级协防员绩效挂钩和乡镇(区)干部责任制考核。秋防结束后,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将组织专门力量,对秋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力、经费落实不到位、免疫进度慢的将通报全县,对组织不力、免疫不到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单位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