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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安全大检查通知

房屋质量安全大检查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建设局(规划建设局、建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经8月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开展全省村镇房屋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辖区内村镇所有在建和已建房屋质量安全,特别加强对村民聚集场所安全环境,以及危旧房屋质量安全的检查,根据房屋危险等级采取工程措施,加强维护或及时组织撤离,有效杜绝危旧房屋倒塌事故。

二、工作安排

由各设区市、县(市)建设局(规划建设局、建委)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村镇房屋质量安全进行拉网式检查。鉴于全省绝大多数地区没有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各设区市、县建设局(规划建设局、建委)主要负责同志应立即将此电报内容向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请求依靠乡镇政府组织力量开展大检查工作。对危险隐患点要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送。各设区市、县(市)建设局(规划建设局、建委)须在8月20日前完成所辖区区域村镇房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关情况汇总上报省厅村镇建设处。省厅将于8月底、9月初组织重点检查或抽查。

三、工作要求

加强村镇房屋质量安全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消除麻痹大意的思想,以最大的恒心、最大的毅力、最坚决的态度、最细致的工作、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好村镇房屋质量安全查漏补缺各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村镇危险房屋,应立即采取维修加固、搬迁或直接拆除等安全措施,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