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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林生产计划通知

营造林生产计划通知

年是我区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生产实施的第一年。造林绿化工作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然而在我区“重采轻造”的现象比较严重,个别乡(镇)场只管采伐,不管造林,长期下去,将严重影响我区森林质量,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将持续下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的,将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为尽快恢复我区森林植被,维护、改进和扩大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保护环境、改造环境等各种效益,提高森林质量和覆盖率。现将年度营造林生产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否则停发该乡(镇)场次年采伐指标。下面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市局的统一布置,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中心,以富山、富民、富行业为目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森林进城、园林下乡,促进镇村绿化向纵深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年度全区营造林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昌江区年度营造林生产领导小组:

三、营造林生产计划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年度营造林生产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迹地更新返林:各乡(镇)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宜林地在今冬明春务必还林。年全区迹地更新还林总任务3063亩,其中:荷塘863亩,丽阳350亩,区林场1000亩,鱼山450亩,竟成400亩。

2、长防林补植:任务235亩,由区林场完成。

3、油茶低改:由荷塘垦殖场完成,任务1500亩。

4、毛竹低改:由荷塘、区林场完成,任务2000亩,其中:荷塘1500亩,区林场500亩。

5、平原绿化2360亩:包括景鹰高速、206国道、生态路两旁绿化,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绿化,由路段村庄所归属的乡镇负责完成。

三、主要措施

1、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年度的营造林生产计划已分解到各乡(镇)场,希望各乡(镇)场要切实将冬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采取有力措施,把营造林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要从建设秀美山川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开创我区营造林工作新局面,实现我区在“十一五”期末森林覆盖率达到49.85%的战略目标。各乡(镇)场、区国营林场务必在年12月30日前完成各项造林的整地,在年2月上旬全面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2、加强指导、做好服务

在营造林中,区林业局要组织技术人员到生产第一线。一是抓技术指导,避免施工中的盲目性,严格按照造林设计书要求施工;二是进行质量跟踪检查,严把造林整地质量关;三是在工作中推广新的实用技术,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活率。

3、强化督导、抓紧进度

各乡(镇)场、区国营林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质完成各工序,届时区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和督导,对完成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以及弄虚作假的单位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责令整改。

4、专人负责,搞好调度

为及时掌握生产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从即日起将启动今冬明春营造林生产信息调度工作。各乡(镇)场、区林场对照《年度营造林调度表》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将生产进度于每星期四上午报区林业局营林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