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政府有关展开乡村房屋保险的通告

政府有关展开乡村房屋保险的通告

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完善救灾保证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平安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提高灾区重建能力,促进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开展农村居民住房统一平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农村居民住房统一安全是一项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民本工程”保证农村居民住房及使用安全、促进农民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重视“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地形地貌复杂,地理位置特殊。气候立体多样,全省自然灾害比较频繁的地区之一。近几年来,风雹、低温、冷冻、干旱、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富带来极大损失,局部农民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从2007年6月我开展农村居民住房统一平安工作以来,受到社会的关注和农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实践证明,采取补贴方式开展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引入平安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对各级政府完善农村风险防范与灾害弥补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农村居民生活、促进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二、明确目标任务。

广大农民群众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房屋作为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生活的住所。农房安危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为此,去年我继续开展农村住房统一平安工作,将为全86.2万农户、348.2万人投保,这既是全民政工作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新举措,也是乃至全省防灾救灾史上的又一创新亮点,急待抓紧办好。

一)目标要求。农房统保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政策性补助、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政策性统保、商业化补充、民政救助相结合的灾害风险防范救助机制,为增强农民群众抵御灾害风险能力,促进全的三农”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具体内容

1.承保主体:各县市人保财险公司。

2.平安适用条款:中国平安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家庭财富综合平安条款》

3.保险范围:具有长住农业户口的居民生活用房。

4.保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平安房屋损失。

5.投保方式。从去年8月开始。执行统一的保费和保额。各县市民政局以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末本县市农业户口户数为准,为农户投保。承保公司统一签发平安单,并对保险标的平安责任、平安赔偿等作出统一规定。

6.保险费:去年河口、个旧两县市每户12.5元/年。

7.保险金额:河口、个旧两县市每户10000元。

8.保险期限:一年。

9.保费缴纳: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

10.责任部门:各县市政府授权县市民政局与县市人保财险公司签订平安合同。

三)保费来源。农房统保保费由、县财政分级负担。本年度详见附件,级承担局部从下拨到各县市的救灾款项中列支。

三、精心组织布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房统保涉及面广。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依照政府决策安排,加强领导,周密布置,稳妥推进。各县市政府要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住房平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抽调熟悉救灾业务、群众工作能力较强的干部负责农房平安工作;平安公司要认真履行承保许诺,完善奖惩机制,建立查勘理赔服务网络,并延伸到乡镇和村,方便群众参保理赔。各县市要把农村住房平安工作作为一件防灾救灾的实事工程抓实抓好,确保这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平安意识和保险意识,千方百计调动农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农村住房平安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提高灾情信息传报速度,加强与保险公司的联系和协调力度,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平安公司要把农房平安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制定久远规划,并针对近年来上级财险公司对县市公司的业绩考核等内容增加和农房平安工作难度增大的实际,请财险公司尽力为农房平安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向上级和金融部门争取最宽松的扶持政策和现金支付的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房平安工作措施方法,切实做到诚信于民、优质服务、快捷理赔、及时兑现,保证受灾农户能及时修建房屋。

四)不时总结完善。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对农房平安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和解决。此基础上,县市可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要通过各种途径(现场指导、以会代训)加强乡镇民政助理员的业务培训(如照相、资料凭证等的收集)加快报灾(报案)速度,提高倒损房屋数据的准确率,防止延报、虚报现象发生。同时为发挥乡镇民政助理员的积极性,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由县市财政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如培训费和燃油费等)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农房平安工作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平安政策规定。查处一起,一经查实,严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