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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举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演讲比赛通知

政府举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演讲比赛通知

县派各指导组,县各参学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把我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向深入,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参学单位中举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演讲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办法

为保证比赛的广泛性,本次演讲比赛,初赛由各参学单位自行组织,每单位选拔出两名选手,由各指导组负责组织进行复赛,根据复赛成绩,每个指导组(含试点组)推荐2名选手,参加由县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组织的决赛。

二、比赛内容及要求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各参学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自拟题目。内容要紧密联系目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可以谈理念、谈感受、谈体会、谈如何从我做起,也可以讲身边鲜活的感人事迹,学习交流各单位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激发广大党员热爱嵩县、建设嵩县,锐意进取、科学发展的热情。自拟演讲稿,内容要求政治观点正确、鲜明,有一定的鼓动性、号召力。演讲要用普通话进行,选手着装整洁、端庄大方,每名选手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三、比赛安排

(一)初赛办法及要求

各参学单位党组织组织本单位报名及初赛工作。初赛要保证本单位参学对象的广泛参与性,至少要有1名科级干部参加比赛,人数少的单位,可动员全体参与,人数较多的单位,可由科室和二级机构推荐人选进行初赛,各单位初赛工作须于2009年4月10日前全部进行完毕。

(二)复赛办法

复赛由各指导组组织所分包的单位进行,各单位初赛产生的前两名选手参加由各指导组组织的复赛。复赛拟定于2009年4月15日前进行完毕。每个指导组推荐本组产生的前2名选手参加最后的决赛。

(三)决赛评分及奖励办法

由县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组织进行决赛,将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组成评委团,负责评选工作。决赛采取即时打分、当场亮分、现场排名的形式进行。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决赛结束后,县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将组织前6名获奖选手组成巡回演讲团,到各单位进行巡回演讲。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落实,广泛动员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比赛,确保演讲比赛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参赛选手必须是本单位的党员或机关干部,不得聘请外单位人员参加。

(三)各指导组要加强对演讲比赛的督促指导,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要加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