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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民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区内各企业、相关场所、建筑工地:

根据《*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部署,高新区安委会制定了关于开展5—6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检查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发展要求,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行业、各

领域特别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

力措施落实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省十次党代会期间和党的*大之前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大检查的内容和职责

此次大检查由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企业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和职责分工,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检查和督促工作。

(一)综治办、仲恺派出所重点检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二)规划办重点检查督促建筑工程安全、燃气管理安全。

(三)执法大队重点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安全,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安全,并掌握全区相关行业督查情况。

三、大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级部门组织检查和市相关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阶段。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6月10日;由各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查问题,找隐患,落实企业自身安全生产。

(二)各部门检查阶段。时间:6月10日至6月20日,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辖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全面,不能有死角,要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

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跟踪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应依法立即实行停产、停业整顿或依法关闭、取缔。市有关职能部门在此期间同时开展

安全专项督查督办活动。

(三)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督查阶段。时间:5月21日至6月15日,迎接省市督查组对大检查工作的督查。区内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共同完成督查工作任务。对省市督查组发现的问题,

要逐项尽快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落实整改,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指定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大检查工作,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大检查实施方案。

(二)落实整改阶段、各部门、各单位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及时整改,一一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