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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通知

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通知

各有关市农业局:

*年省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专项资金(第一批)已由省财政厅以《关于下达*年省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农〔*〕210号)下达,现将项目计划(第一批)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下达项目计划。请将项目计划于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给有关县(市、区)或项目承担单位。

二、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和宣传发动工作,并根据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与建设任务,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根据专家意见(附件2)和我厅下发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项目申报指南的格式尽快制订实施方案与县级农业部门上报文件一并统一采用硬纸封面装订成册,做到一项目一册。请市级农业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项目的实施方案是否按照专家意见修改以及装订是否规范统一进行认真把关,于7月31日前一式两份报我厅,经我厅批复后组织实施。

三、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监管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议案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资金监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议案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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