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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人员公告

招聘单位人员公告

市*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市*区社会保险局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属事业单位。为适应*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成人发〔20*〕11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从事就业工作、社保工作人员18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须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有特殊贡献者(受到地、师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人员具有*市范围内正住户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纪律处分被辞退的;

4、参加邪教组织的;

5、有不良工作记录的;

6、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网管:2名,条件要求: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专业或网络管理专业。

2、财会:2名,条件要求: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财会专业,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资格证书和电算化财会证。

3、医疗审核:3名,条件要求: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医学专业。[具有卫生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执业医师证)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综合管理:11名,条件要求: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取得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等级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年8月17日至8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地点:*区劳动和保障局大院内社会保险局二楼会议室(怡湖西路118号)。

2、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并入其他相近岗位。

3、报名要求:报考人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技能操作等级证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20*﹞237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每科50元)。

5、报考者于20*年9月3日至5日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区劳动和保障局大院内社会保险局二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设《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社会保障基础知识》两科,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相加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占30%,社保基础知识笔试占30%,面试占40%),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

1、笔试:考务工作由区人事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A、笔试的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社会保障基础知识》,笔试内容见《*市*区人事局、*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见附件)。

B、笔试的时间和地点:20*年9月8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C、笔试成绩公布:考生20*年9月18日可到报名地点查看或登陆*公众信息网查询。

D、符合加分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公布在原报名点及*公众信息网。9月18号至9月20号发放面试通知书,在招聘单位领取,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工作由区人事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体检与考核

1、各岗位招聘人数根据笔试和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2、体检与考核由区人事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用人单位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考核内容主要是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核及政审、体检后确定的拟招聘工作人员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合格人员由区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的招聘人员,其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执行。招聘人员应按单位规定期限报到,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招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发现公招中存在的问题,可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对在公招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报名或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名录用资格,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招考详情可登录*区公众信息网查询。未尽事项,请在报名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