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留学推荐通知

留学推荐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西*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资助被选者的材料由自治区教育厅受理,网上报名时间自*年2月20日至*年3月20日止接受网上报名,受理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事宜。

二、请协助做好有关宣传和推荐工作,争取有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出国学习深造,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资助出国留学采用网上报名系统受理申请,请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有关事项并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请于*年3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5份报送我厅教师培训中心(外语培训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具体项目情况请在网上查阅《*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查询网站:进入《欢迎申报*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

四、项目选拔内容:拟录取10名创新访问学者和20名英语骨干教师。10名创新访问学者的录取留学年限为6—12年;20名英语骨干教师留学年限为6个月,留学地点为:加拿大北阿尔伯塔理工学院,学习内容为TESL英语作为第二外语教学课程。

五、录取原则:根据选派人数的比例要求,拟按150%的人数确定备选人。曾在全区高校英语骨干教师*—2011年出国进修需求统计中报名的院校需通知*—2011年进修出国人员及时网上报名,以便我厅在录取时进行调控和安排

六、资助内容

(一)创新访问学者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国内交通费及国内短期培训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英语骨干教师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学费。(国内交通费及国内短期培训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三)资助标准: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生活费资助标准。

七、申请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二)申请人应是我区学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行政机关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含西部项目)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此项目;曾享受广西财政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3年方可再次申请此项目。

(三)身心健康、德才兼备,具有学成回国为西部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

(五)申请人留学专业应为我区发展急需专业,能为推动当地经济、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六)申请人员所在单位应能为确保其学成回国后切实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七)中学骨干英语教师须是学校在职的骨干英语教师,英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英语听说写能力强,年龄:30—45岁。

(八)创新访问学者申请人应为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确有必要出国留学的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人员。年龄:55岁以下(195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毕业人员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003年7月31日以前毕业),具有硕士学位人员一般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05年7月31日以前毕业)。

部分从事非通用外语语言学习、地区问题研究或某些特定专业研究的人员,至少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历。

八、评审和录取

(一)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

1.备选者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

2.备选者的学术水平和能力;

3.备选者的工作成绩;

4.备选者出国进修、研究目标和计划是否明确;

5.备选者对回国后开展工作的计划和设想。

(二)根据“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我厅综合专家初审意见后,将确定外语面试人员名单及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专家联合评审。面试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评审材料结果最终确定拟录取人员,并考察拟录人员的外语水平,确定被录取人员是否直接派出还是培训后派出。对于业务较好但外语培训后也无法达到出国留学外语标准的人员原则上均不予录取。

九、签约派出

获得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录取派出的出国留学人员,根据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的有关管理规定,需签约派出(待录取时再发通知详细说明)。其在培训和国外留学期间,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不变。

有任何情况和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