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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意见征询通知

举办意见征询通知

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纠风办,省直各主管部门、行业:

为进一步鼓励群众、引导群众、支持群众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新平台和群众反映诉求的新渠道,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举办一次现场征询群众意见活动。现将征询群众意见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现场征询意见活动定于年7月14或15日举行,时间半天,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县(市、区)另定。

地点:各设区市中心广场,各县(市、区)中心广场。

二、活动组织

现场征询意见活动主办单位:各设区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举办。各设区市、各县(市、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纠风办、广播电视局、公安局协办。其中,各级政府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负责组织各部门、各行业收集群众意见;各级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等多种形式,对整个活动进行现场报道;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整个活动的安全保卫、交通秩序等工作。

三、活动内容

组织各被评部门、行业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现场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具体活动议程由各设区市、县(市、区)确定。

四、参加活动的单位及人员

各设区市、县(市、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各被评部门、行业的主要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

省直对应各设区市的被评单位参与所在设区市中心广场的征询意见活动;各县(市、区)被评单位参与所在县(市、区)中心广场的征询意见活动。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这次现场征询意见活动,做到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主管部门、行业要把此次现场征询意见活动所收集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检查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要把此次活动的组织情况和整改落实等情况,作为对同级部门、行业民主评议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每个参加活动的单位均要布置一个展位,制作一个宣传版块,并印制相关的宣传资料,积极宣传本部门、本行业工作职能,以及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政策及要求。

(三)每个参加单位要开门纳谏,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疑问,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认真作好说明和记录,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以诚恳热情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展示本部门、本行业的良好形象。要认真填写《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现场征询活动意见表》,《意见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参加活动单位留存,一份报其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一份报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

(四)各参加活动单位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把此次活动办得内容充实、富有成效。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次活动的主题,并统一制作大型宣传横幅、条幅,同时,可以按照自愿的原则,请各部门、各行业在活动中使用气球和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鉴于近期天气炎热,请各地切实做好前来征询意见的群众的防温降暑工作。

(五)各设区市活动组织情况和征询意见情况请于年7月20日前书面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