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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节约型清洁型单位通知

创建节约型清洁型单位通知

各县(区)教体(科)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标准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创建“节约型”、“清洁型”机关活动的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节约型”、“清洁型”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降低办公成本、提升效能和保持清洁干净、创优环境为目标,以节能降耗、卫生保洁为重点,突出抓好用水、用电、用气和办公耗材、办公经费、公务用车的管理,认真做好办公区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节约意识和清洁意识,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标准

(一)节约用电

1、节约办公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室内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饮水机要随用随开,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不开空调。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2、加强用电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各办公区域内用电设备,对各个用电控制器(开关)分配到科(室)或到责任人管理,对庭院灯、草坪灯、步行楼梯灯、楼道照明灯和各楼层的大功率电开水器实行定时开关控制制度。办公用电要计量、核算到各部门、各单位。严禁在办公区域内用电熔丝炉烧水、取暖等。

(二)节约用水

1、对每个用水控制设施(阀门、水龙头)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从节约一滴水做起,不断强化节水意识,养成节水习惯。加强对用水设备的维护和改造,在满足使用基本要求的同时控制各个阀门、水龙头的出水流量,景观用水与灌溉用水循环利用。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2、强化对用水的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长流水,减少单位的耗水量,对每个单位用水量要核算到人。

(三)节约用气

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种燃气设施、燃气锅炉采暖系统的节能改造,优化热源运行工作,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根据室外气温及时调节温度,切实降低燃气的消耗。

(四)节约办公耗材

1、加强对办公用品、文印耗材使用的管理,规范办公用品、文印耗材采购、配备、领取环节。提倡使用钢笔。充分利用网络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提高无纸化办公水平。

2、文稿打印时提倡双面用纸,减少文印初用稿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信封、复印纸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即行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大力提倡修废利旧,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3、加强对办公电话的管理,区域内通话长话短说,控制长途电话,提倡单位内部使用固定电话和移动通讯虚拟网。

(五)节约办公经费

1、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实行定标准、定陪同人员制度,减少陪客人数,降低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定点饭店、宾馆,原则上使用本地烟酒,并限定价格。所有公务接待活动必须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监督。

2、减少办公经费开支。规范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严格公用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办公经费支出,严禁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其他费用。

(六)新建、维修办公用房节能的立项审批

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按照50%节能设计标准执行。

(七)公务用车使用及管理

严禁公车私用,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

(八)办公区保洁工作管理

1、地面玻璃,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无污迹;门、窗框表面干净无浮尘,窗槽内无过多灰尘。

2、卫生间:地面干净,无积水;镜面干净无水渍;洁具干净明亮,无污迹;大小便池内外无粪便污物、尿垢、水锈,沟眼管道保持畅通,卫生间无异味。

3、楼梯走廊每天数次拖擦,保持清洁。

4、栏杆、窗台、宣传栏、风口、踢脚线要每日擦拭。

5、垃圾桶、纸篓干净、无异味。灭烟石洁白干净、无过多烟头(烟头不超过三个)、痰液。

6、顶棚、墙角无灰尘。

7、夏季对卫生区每周进行一次消毒、杀虫,并对其进行检查。

8、创建无烟单位。单位集中办公场所、会议室等禁止吸烟。

(九)办公区绿化工作管理

1、办公区(院)四季有绿,三季有花,并做好养护修理工作。

2、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施肥、打药、防虫害和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3、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绿化美化办公区。

三、考核和奖惩

市教育局每年年终要对各县区和市属各学校创建“节约型”、“清洁型”单位活动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年终全面考核和平时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与日常管理,节约用电、用水、燃油以及绿化保洁等方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四、组织保障

市教育局成立创建“节约型”、“清洁型”单位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部署“节约型”、“清洁型”单位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台账,明确人员,量化任务,抓好落实。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创建“节约型、清洁型”机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督促其尽快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