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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检查通知

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检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冀政办函〔**〕4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对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政府法制办和监察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全市各级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权的行政机关(包括垂直管理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规章委托的其他行政机关)**年7月1日以后作出的行政许可(审批)案卷及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相关情况。重点对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督、教育、卫生、建设、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环保、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许可项目较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进行抽查。

四、检查内容

国家、省政府和市政府已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否全面停止执行;行政许可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委托行政许可是否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许可项目是否有合法依据,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公开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许可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收费是否全部上缴财政;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要求建立的实施行政许可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许可案卷是否建立,内容是否完备规范;是否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对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责任追究是否到位。

五、时间步骤

检查工作从**年10月9日开始,至**年11月30日结束,分为自查、检查和抽查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级各部门自查。从**年10月9日开始,至**年10月25日结束,各级各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内容和标准》(附后),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真实记录存在的问题,认真归纳整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阶段,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对所属部门进行检查。从**年10月26日开始,至**年11月9日结束。对所查部门按照检查内容和标准,根据总分分类计算分值,分别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督促整改。

第三阶段,迎接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组织的抽查。从**年11月10日开始,至**年11月30日结束。被抽查单位由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监察厅临时指定。

六、具体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将所属部门的检查情况于**年11月8日前报送市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将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执法部门的检查情况汇总后报省政府法制办。自查和检查报告应包括办理行政许可项目的数量、主要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等。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制订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在工作条件上予以保障。如发现被查部门不配合或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