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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中心服务项目管理通知

政务中心服务项目管理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皖政办[*5]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行政服务中心重要性的认识。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是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服务中心、服从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摆上位置,积极支持和配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并高标准、严要求地建设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服务窗口,展示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要严格实行政务服务项目集中受理和规范化办理。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滁政[*4]6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暂行规定》(滁政[*4]96号)的要求,对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除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外,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并设立窗口集中受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政务服务项目进中心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是目前已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单位要将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其它单位政务服务项目待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扩建后再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政务服务项目,要切实做到规范化办理,受理、审核、审批、收费、发证等各个环节必须在服务窗口完成,杜绝两头受理、明进暗不进、让申请人两头跑等现象。

三、要建立部门内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管理体制,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各部门、各单位要归并内设机构职能,设立相对集中行政审批的科室,整体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并选派素质好、能力强、作风正的窗口工作人员,向窗口充分授权,切实提高窗口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