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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四项工程通知

中小学四项工程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决定在今后3年内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简称“四项工程”),通过“四项工程”的实施,切实改善全省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师生教学生活条件,保证让广大农村孩子都能“念上书、念好书”。为抓好“四项工程”的实施,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订了具体的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制订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摸清基本情况,及时完成低收入家庭学生界定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制订3年内分年度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政策措施。

二、落实资金,加强财务管理。各地要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四项工程”实施。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省安排专项资金实行分类补助。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要制订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施进度。省里将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四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推进。省教育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要搞好信息统计工作,全面及时地掌握“四项工程”的实施进度和效益情况,并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普查和重点抽查。对虚报冒领省补助资金、不严格按省定政策贯彻执行、不按计划进度实施和不足额落实地方自筹资金的县(市、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申报下一年度省补助资金的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相应的处理措施。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总书记“走在前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负其责,抓好落实。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四项工程”的实施绩效要列入县(市、区)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