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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通知

民主评议党员通知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有效举措。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抓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开展评议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展开。要组织党员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学习和评议,真正把广大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以实际行动促进*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努力攀登现代化建设的新高峰。

二、按照全市党员先锋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开展评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结合全市党员队伍中正在深入开展的以“创业发展比争先、富民和谐讲奉献”为主题的先锋实践活动,按照全市党员争做“富民的领路人、发展的带头人、创新的先行人、和谐的引导人”的要求,把“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作为评议的重点,围绕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三个方面进行评议。要注重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职业、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细化评议内容和评议标准,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引导党员自觉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评议,使每一名参评党员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工作上有所提高,作风上有所转变,纪律上有所增强。

三、认真做好表彰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应注重抓好党员的评议定格,评议定格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党员的数额,一般以基层党委(总支)为单位,按不超过党员总数5%的比例确定。评选优秀党员,要充分发扬民主,着力调动积极性。优秀党员的表彰可与*年纪念“七一”活动结合起来。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保持党的队伍纯洁性的重要举措,是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及时进行处理。

四、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党(工)委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列入党(工)委的重要工作日程,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开展评议,加强引导,确保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带头参加评议工作,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保证参评率,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走过场。

一要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开展民主评议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将评议工作与党员目标管理、农村党员冬训、年终总结、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形成综合效应。

二要规范操作。在民主评议中,各地党组织要坚持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审定、表彰和处理等基本程序,坚持做好组织生活会的记录工作,坚持向上级党组织情况汇报制度,同时要从实际出发,采取简便易行的方法,使评议工作规范有序,便于操作。

三要探索创新。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效方法和形式,积极探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的评议工作,及时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促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断深入。

这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从12月中旬开始,到明年2月底结束。具体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议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3月1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总结和表一、表二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